那天,手機螢幕亮起一個許久未見的名字,捎來的卻是王大哥過世的消息。
記憶瞬間被拉回剛出社會的那幾年。那時的王大哥,就是位爽朗的大哥哥,總會開著車,帶著王二哥以及我們姊妹到處去探險、遊玩。他那開懷的笑聲,彷彿還在耳邊迴盪。猶記得當年坐在王大哥的車上時,看見王大哥伸手撫摸大嫂的頭髮時,那是份無須言語就能聽見的疼愛與呵護聲,似乎在王大哥的眼中,大嫂就是他的全世界。
沒想到再次聽見消息,竟是在王大哥的人生終章。
王大哥與大嫂膝下並無子女,在法律上,這意味著王大哥離世後,他的遺產繼承人,除了大嫂,還有王大哥年邁的父母。當王二哥與我聊起王大哥的遺產分配議題時,身為律師的我在哀悼之餘,職業的敏銳度卻讓我的心頭掠過一絲隱憂,我很擔心王大嫂以及王大哥年邁的父母是否會因為遺產分配議題,而有所拉扯甚至是心碎。
我輕聲地告訴王二哥:「如果大嫂對繼承的事有任何疑問,隨時歡迎她打電話給我,我可以給她一些法律上的建議。」其實,我沒有說出口的話是,「需要我從中調和與斡旋嗎?」因為我知道有太多的案例,都是因為遺產分配而引發的紛爭。我不希望在王大哥猝走之際,身邊的人又增添了許多的憂傷。我想,這是身為律師的我,唯一能夠為王大哥所做的事吧!
我始終,沒有接到大嫂的電話。但從王二哥口中傳來的零星消息,卻印證了我的擔憂——大嫂與王家長輩之間,因為遺產分配的瑣碎與立場不同,在悲慟之中,又添了一層難以解開的心結。
看著這一切,我心中滿是感慨。
其實,很多誤會與傷痕,原本是可以事先避免的。如果王大哥在生前能留下一份遺囑,用法律的文字清清楚楚地交代他的心意,或許大嫂以及王家長輩就不必在失去摯愛的孤獨時刻,還要面對這些冷冰冰的分配數字與目光。
許多人總覺得:「我還年輕,身體也還好,立遺囑太早了吧?」或者認為:「我們家感情很好,大家不會計較。」
但人生這本書,我們永遠不知道意外與明天,哪一個會先翻開下一頁。
我想對所有膝下無子的夫妻說,請儘早預立遺囑。
這份文件,不僅僅是財產的分配,更是你對另一半最深重的承諾。它是為了確保當你不在的那一天,你的另一半依然能安穩地住在原本的家,依然能擁有你承諾過的尊嚴與生活品質,而不必在淚水中承受委屈與寒心。
法律的條文雖然是硬的,但立遺囑的心意卻是軟的。
王大哥的故事,讓我想起那句老話:愛,要及時;而保護對方以及家人的責任,更要走在遺憾的前頭。這份叮嚀,或許就是你能留給對方以及家人,這輩子最後也最溫暖的守護。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1/2。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2/3。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