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寮國森林覆蓋廣袤,但早年制度鬆散,曾成為碳市場「說故事」的目標。)
寮國從鬆散制度到碳信用治理架構的建立
寮國過去因森林覆蓋率高(近68%,目標2025年達70%)卻法規薄弱,常被視為碳權市場的「說故事對象國」[1]。許多投機者利用寮國制度鬆散,編織碳專案美夢來吸引資金。然而近年來寮國開始 碳主權覺醒:2019年修訂《森林法》,新增第103條允許森林碳交易,為碳信用管理開啟法律缺口[2]。隨後農林部在2024年頒布森林碳管理決議,明訂森林碳項目投資程序和交易規範[3][4]。最關鍵的是2025年5月寮國政府簽署了《碳信用法令》,建立國家層級的碳市場法律框架[5]。此法令要求碳項目開發者在國內部會核准後,必須向農業與環境部(MAE)註冊專案,納入國家碳帳本管理[6]。同時規範了碳權交易的原則、專案審核義務,以及未來進行國際轉讓時所需的主權授權(Letter of Authorization)與對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機制,強化履行《巴黎協定》第6條的能力。透過這些措施,寮國打造出從法律到體系的完整碳信用治理架構,確保碳減量成果在國家層面有帳可查、防止造假套利[6]。寮國正從一個任人說故事的鬆散國度,躍升為有制度有監管的碳市場參與者[7]。
泰國援助下的制度與技術升級:T-VER範例與 Article 6 經驗
寮國能迅速建立碳市場體系,離不開鄰國泰國的制度與技術支援。泰國擁有成熟的國內自願減碳機制 T-VER(Thailand 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計畫,以及升級版 Premium T-VER 供國際航空減排使用的經驗。泰國溫室氣體管理組織(TGO)運營的 T-VER,成功獲得國際民航組織 CORSIA 認可,成為可用於航空抵消的標準之一[8][9]。在這過程中,泰國建立了嚴格的核證體系,並要求項目開發者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國際用途授權書(LoA),由政府對外承諾進行對應調整(CA)[9]。換言之,泰國示範了如何將國內減碳專案升級為主權授權的國際合規碳信用,並在雙邊協定下於透明報告中記錄轉讓,用於他國達成 NDC 減量。此外,泰國已率先累積了 Article 6.2 國際合作減量的實戰經驗。2024年瑞士與泰國完成全球首筆巴黎協定下 Article 6.2 碳權轉讓交易:瑞士公益基金從泰國公司購買1,916噸減量額度,用於瑞士 NDC 承諾[10]。這是首例跨境碳信用真的完成授權、轉帳並記入買方國減量目標的案例[11]。2025年泰國也透過與日本的 JCM 計畫,完成亞太首宗 Article 6.2 下的碳信用移轉,雙方依協議分享減量成果[12]。這些成功案例讓泰國在碳市場規範運行、跨國談判、碳監測報告等方面累積了豐富經驗,可供寮國參考借鑑。
技術上,泰國更直接協助寮國建立碳監測與資料架構。2024年寮國政府與泰國碳登錄機構(Carbon Registry Thailand, CRT)及寮國本土的Carbon Credit Laos (CCL) 簽署合作備忘錄,引進先進的衛星遙測與 AI 技術來監測計算森林碳含量[13]。透過這項跨國合作,寮國得以提升碳項目的 MRV 能力,精確量測森林碳匯,確保碳信用的真實性與透明度[14]。寮國農林部次長對此表示驕傲,強調運用遙測技術可降低造假風險、節省成本並加速流程[15]。泰國方面也強調區塊鏈和衛星技術將帶來更高透明度,未來碳信用的真正價值將清晰呈現[16]。在泰國的支援下,寮國正逐步建立起可靠的碳資料基礎設施和監管能力,為參與國際碳市場做好準備。
擺脫「碳權孤島」:東協共同框架讓寮國融入合規體系
除了雙邊合作,整個東協區域的共同努力也在幫助寮國融入主權合規的碳市場體系,而不再是個碳權「孤島」。2023年東協提出「東協共同碳框架」(ASEAN Common Carbon Framework, ACCF),目的在於統一區內碳市場標準,促進各國機制的互通互認[17]。目前東南亞各國發展碳定價工具和國家登錄系統的步調不一,規則與方法學各異,導致市場碎片化、交易成本高昂,投資人信心不足[18]。ACCF 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痛點而生,由馬來西亞、泰國、印尼、新加坡等國的碳市場協會聯合發起,旨在對齊標準、建立互信,透過區域 碳市場互操作來降低成本並提高規模[17]。
根據 ACCF 的藍圖,東協將推動方法學互認、共享審驗資源,並探索區域碳信用的雙邊核可機制[19][20]。其中一大重點就是銜接各國的合規市場:未來東協的碳信用將鏈接《巴黎協定》Article 6.2 機制,以及各國潛在的排放交易體系[20]。這表示區域內產生的碳減量可以在主權層面得到認可與轉移,不會停留在零散的自願減碳島嶼上。對寮國而言,ACCF 等於提供了一條進入東協主權合規體系的快車道。寮國的碳專案若符合區域共同標準並經主辦國授權,就能被納入東協互認的碳市場,享有更廣的流動性與可信度,而非孤立在國內自說自話。正如馬來西亞碳市場協會會長所說,「ACCF為東協打造一個充滿活力的碳市場生態系,讓區域各方積極參與,加速邁向低碳未來」[21]。有了區域框架的加持,寮國不再是任人鑽漏洞的弱勢環節,而是嵌入了更大範圍的合規網絡中。
高森林、弱法規、數據稀少:詐騙包裝的天堂?
儘管寮國政府積極強化碳治理,過去那段法規過渡、資訊不透明的時期,已被不肖之徒利用來進行碳權詐騙包裝。寮國森林面積廣大、偏遠地區眾多,加上歷史上環境執法能力有限,使其一度成為詐欺者眼中的「完美故事背景」。這類人士常號稱在寮國有政府授權的大型 REDD+ 國家級減碳計畫,以此作為投資誘餌。他們透過精心包裝,聲稱掌握數十萬公頃雨林的碳權,未來可產生巨量碳信用,並承諾將這些碳權轉售套利或代幣化上市,甚至吹噓未來能轉為 ITMO 國際減量額度供他國購買。由於一般投資人難以實地查證森林狀況,也不熟悉國際碳市場複雜規則,往往容易被這種結合環保口號與高額回報的劇本所迷惑。
「幽靈碳案」現形:未經授權註冊即不具效力
隨著寮國國家碳帳本的正式上線運行,上述這些未經主權核可的碳專案將無處遁形、原形畢露。凡是不在政府註冊、未獲主辦國授權的碳項目,將立即成為「主權帳本之外的幽靈案」。即使它們曾在國際自願碳標準(如 Verra)註冊過,甚至發行了區塊鏈代幣,統統不具法律效力,更不可能被納入 Article 6.2 機制下的國家對國家轉讓。國際碳市場的規範很清楚:任何聲稱可用於合規抵換的碳額度,若沒有經主權國家登錄和授權,就是誤導與不實宣傳[24]。這類碳權或代幣也許能在二級市場炒作一時,但終究無法進入主權減碳會計體系,充其量只是空轉的敘事,而非被國際承認的減排證書[25]。真正的合規碳信用,必須有一整條「證據鏈」來背書:從主辦國授權書(LoA)、國家登錄查驗連結,到跨境轉讓時的對應調整記錄(CA),最終進入各國透明報告(BTR)和 NDC 對帳清單[26]。缺少任何一環,都只是紙上談兵,所謂“合規”不過停留在宣傳口號上,無法進入官方帳本[26][27]。因此,當寮國政府嚴正聲明主權碳帳本啟動時,投資人應該認知到:以前那些打擦邊球的「境外碳票券」已成幽靈票據,不再具有任何履約價值。若再有人鼓吹什麼“上了國際登錄”、“將來申請主權授權就能賣給他國”云云,只要對方拿不出即刻有效的 LoA 文件和國家帳本編號,那這專案十之八九就是假貨[28]。主權帳本時代,碳信用的真偽黑白分明:在冊的才能算數,帳外的就是空氣。這一鐵則將有效終結過去游離於法律之外的碳權灰色地帶。
結語:摒棄套利迷思,正視主權合規的重要性
寮國碳主權的崛起對台灣各界敲響了警鐘。我們強烈呼籲台灣的投資人、企業、媒體與主管機關,徹底改變以「他國弱、法不全」來進行碳套利的投機心態。氣候行動不是漏洞生意,尤其在全球趨嚴的碳市場新秩序下,再也沒有法律真空可鑽。像寮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正透過立法捍衛自己的減碳成果主權,不會允許境外資金肆意來買賣未經授權的減量額度。一味追逐廉價碳權而忽視主權合規,只會讓台灣淪為跨境碳犯罪的資金輸出地,最終蒙受財務與信譽雙重損失。反之,台灣若能順應趨勢,加強對 Article 6 機制和主辦國授權規則的認識,把關每一筆跨國碳交易是否具有合法證明,那麼台灣企業在國際舞台上才能站穩腳步,避免踩雷。碳市場已進入「合規不是形容詞,而是證據鏈」的時代[29]——只有具備完整證據鏈的碳信用,才是真正的氣候資產[30]。期待台灣各方嚴肅看待寮國等國家的碳主權覺醒,以更高的警覺性和責任心參與國際碳市場,共同防堵假永續之名、行詐財之實的行為。氣候治理沒有捷徑可走,唯有尊重規則、堅守誠信,才能走得長遠。讓我們摒棄不當套利迷思,擔起應有的氣候責任,避免讓台灣的資金再成為境外碳詐騙的養分。每一份投入減碳的資源,都應該確保真正推動了減碳目標的實現,而非落入幽靈專案的黑洞。只有如此,台灣才能在全球淨零轉型浪潮中扮演正面而光明的角色。
參考資料:
· GGGI, “LAO GOVERNMENT ADOPTS CARBON CREDIT DECREE”, 2025[5][6]
· Nation Thailand, “TGO Announces Achievements in Elevating Thailand’s Carbon Credits…”, 2025[9][12]
· Carbon Herald, “Laos Coming Closer To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Carbon Markets”, 2024[10]
· Carbon Herald, “Laos To Boost Carbon Credits Monitoring With Satellite Technology”, 2024[13][15]
· Carbon Knowledge Hub, “Toward a Unified ASEAN Carbon Market: The ACCF”, 2023[17][20]
· 今周刊ESG, 「揭密假碳權龐氏騙局!」, 2024[23]
· 公平會研究報告, 「碳權交易市場競爭議題之研究」, 2023[24]
· PACM 專欄, 「合規下的兩種語言:主權合規」, 2026[26][27]
[1] [2] Carbon credit powerpoint Area .pdf
[3] [4] Decision on Forest Carbon Management in Laos - Tilleke & Gibbins
https://www.tilleke.com/insights/decision-on-forest-carbon-management-in-laos/
[5] [6] [7] LAO GOVERNMENT ADOPTS CARBON CREDIT DECREE — 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https://gggi.org/lao-government-adopts-carbon-credit-decree/
[8] [9] [12] TGO Announces the Achievements in Elevating Thailand’s “Carbon Credits” to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https://www.nationthailand.com/pr-news/sustainability/net-zero/40059454
[10] [11] Laos Coming Closer To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Carbon Markets
https://carbonherald.com/laos-coming-closer-to-participation-in-global-carbon-markets/
[13] [14] [15] [16] Laos To Boost Carbon Credits Monitoring With Satellite Technology
https://carbonherald.com/laos-to-boost-carbon-credits-monitoring-with-satellite-technology/
[17] [18] [19] [20] [21] carbonknowledgehub.com
https://www.carbonknowledgehub.com/pdfs/toward-a-unified-ASEAN-carbon-market.pdf
[22] [23] 揭密假碳權龐氏騙局!李堅明:早在10年前,國際刑警組織就公布-ESG永續台灣
https://esg.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0701/post/202408260011
[24] [PDF] 國內碳權交易市場相關競爭議題之研究
https://www.ftc.gov.tw/upload/114-2-C.pdf
[25] [26] [27] [28] [29] [30] 合規下的兩種語言:新聞中,說的是「標準合規」,市場要的是「主權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