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1 月 25 日,美國攀岩傳奇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在Netflix現場直播下,成功完成無繩攀爬台北 101 的壯舉震撼全球。在眾人讚嘆這是一場物理極限的挑戰,一場高收視率的節目,一次成功的城市行銷的同時,台灣工傷協會發表聲明質疑台北101與台北市政府讓毫無防護措施的Alex攀爬101會產生企業無視公安的示範效果,這樣的逆風言論自然引起一陣批評與蹭流量的質疑…..
台灣是民主社會,自然允許有不同的看法與聲音!我倒是想順著這個話題聊聊在直播開始前就展開的《民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與《勞動基準法》高級法律賽局。
五大角色:法律地位與責任對照表

從Alex因為天候考量延後攀登,顯示上面角色來看,Alex跟Netflix簽的應該是承攬合約,因為不是勞僱關係,所以即使Alex發生事故也不會是工傷!但如果是負責攝影的高空協作員出事,那事情就相對複雜了.....
「職災補償」與「民法賠償」及『刑事過失傷害』的三重風險
許多企業主常有誤解,以為即使員工職災,只要投保了勞保及職災保險就萬事大吉。但在高風險活動(如 高處作業或其他危險性較高的施作)中,雇主面臨的是三重法律責任:
1. 《勞基法》的補償責任:無過失責任(雇主全責,沒有責任比例分擔)不論員工是否有疏失(例如不小心腳滑),只要是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雇主就必須負擔醫療費、工資補償、殘廢或死亡補償。這是**「無過失責任」**,雇主躲不掉。
2. 《民法》的賠償責任:過失責任(雇主員工責任比例分擔)若意外發生是由於雇主「未提供合格安全索」或「未落實職安教育」,員工除了領取職災補償外,還可以根據《民法》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勞動力減損等)。這部分的金額往往才是真正讓企業傷筋動骨的關鍵。
3. 《刑法》的過失傷害(致重傷或致死)責任:萬一雇主有過失,縱使絕大部分過失責任在員工,雇主、活動負責人及場域提供者(如賈董)也可能背上刑事過失罪責,甚至遭到『以刑逼民』的窘境!
看完上面,你應該會體會我在標題上寫的『勇氣』不只是在講Alex了……
高風險直接外包,不就沒風險了?!
Netflix 是家媒體串流服務企業,很有可能當天這些攝影作業都是以承攬方式外包給專業公司來施作,如果高空施作時受傷,就是擔任雇主的承攬公司要負責該員的職災責任,那這樣Netflix 不就可以閃掉責任了?其實不是喔,定作人依照「勞基法」「職安法」「民法」相關法律還是要跟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賠償責任,目前台灣很多企業是以定作人身份把業務外包給承攬人(專業企業)來施作,建議還是要透過要求承攬人投保相關保險來減輕潛在的法律責任!。
給企業主的風險規避策略
這類極限行銷活動固然吸睛,但對企業主而言,誠信經營的基石在於對風險的「全盤掌控」:
- 契約轉嫁: 清楚區隔「專業表演承攬」與「勞務僱傭」,並在契約中明確約定安全標準。
- 落實職安: 幕後團隊的生命安全不能作為畫面的犧牲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規範是雇主的刑事減責金牌。(不說免責,是因為出大事要全免責,就看做了多少準備及預防!)
- 精準保險配置: 利用團險支應職保在勞基法補償的不足,並適度加保「雇主意外責任險」來填補民法賠償的缺口。(不過,高風險活動或職務,產險公司很有可能拒保..)
Alex說:「我努力確保不確定性真的很低,這就是所有訓練和準備的意義所在。」
強烈推薦大家去看Alex得到奧斯卡的紀錄片「赤手登峰」,他說他不做沒把握的攀登,常常在攀登前會因為覺得狀況不佳、感覺不對而放棄....!當他完成史上第一位徒手攀酋長岩紀錄時,幫忙拍攝的好友問他待會要做啥?他回答:我要去練指力!如此自律,如此冷靜,可想而知成功攀登101對他而言就是無數準備下的結果!
絕大部份的公安職災事故,都是雇主或勞工事前事中的輕忽與不在意,讓人事後扼腕心痛!期待大家在驚嘆與欽佩Alex的技能與勇氣時,也能從他身上學到他對於工作(志業)的專注與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