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新說:「我們口頭講好就行吧?」
法法變出一張「口說無憑」的霧氣,霧裡同一句話出現兩個版本:
–員工:月薪 40,000 是底薪
–老闆:40,000 含津貼
🌟小敏遞上合約:「寫清楚,才不會靠記憶吵架。」
🗣️口頭也算,但白紙黑字最能保護彼此
☛一句話結論:強烈建議簽書面勞動契約,且內容不得低於勞基法標準。
Q6:和員工簽約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A: 雖然口頭契約也有效,但強烈建議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並確認內容不低於勞基法標準。
★為什麼要書面化?
雖然法律未強制全職勞工必須簽書面契約,但為了避免「口說無憑」(例如:約定月薪 4 萬,老闆說是含津貼,員工說是底薪),白紙黑字是保護雙方最好的方式。且對於部分變形工時、定期契約等特殊約定,法律更直接要求書面。
★契約內容檢查表:
1. 工作內容與地點:清楚寫明職稱、職務範圍及工作地點。
2. 工資結構:本薪多少?津貼多少?發放日期?
3. 工時與休假:上下班時間、午休時間、排班規則。
4. 不可牴觸法律:例如約定「時薪 150 元」(低於基本工資)、「責任制無加班費」(違法),這些條款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且雇主會受罰。
☞法規來源: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