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1|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從李明哲「被失蹤」事件談:為什麼要關心中國人權?

長久以來,台灣人不怎麼關心中國內部的人權狀況。據我觀察,有幾個原因:
  • 第一,意識形態的立場使然:有些人覺得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中國的事情是他家的事情,與我無關;
  • 第二,顧不過來:台灣內部藍綠之爭激烈,各種選舉頻繁,自身的事情都關心不過來,當然無暇關心別的地方的事情;
  • 第三,無奈感:覺得中共那麼蠻橫又那麼強大,關心也沒有什麼用處,小小的台灣無論如何也無法影響中國,何必關心呢?
  • 最後,也許是因為眼界的問題,也就是說,不單單是對中國,台灣大多數人本來對台灣以外的事情就很少關心。
這些導致台灣人不關心中國內部的人權狀況的理由,聽起來都很有道理,也都很可以理解。但是在我看來,都是值得商榷的,有些甚至是危險的。
就第一個理由來說,即使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但很多時候,他家的事情還是會影響到你家。最新的例子,就是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的事件。
從目前外界掌握的資訊來看,李明哲被中共國安部門拘留,最大的可能就是與中國去年新通過的規範管理境外NGO在中國國內的活動的新法規有關。這個新法規嚴格限制境外的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性質,特別加入了類似「不能違反國家利益」這樣的條款。了解中國政府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條款因為用詞和定義模糊,幾乎就是一個大框,什麼都可以往裡面裝。
          北京天安門廣場。Photo source : Pietro Pecco
政府看誰不順眼,都可以給他扣上「損害國家利益」的大帽子。李明哲長期關心中國人權狀況,在微信上發表支持民主自由的言論,在中共眼裡,這就是「損害國家利益」。
李明哲事件,或許與台灣破獲中生匪諜案有一定關聯,但更值得台灣各界警惕的是,上述規範境外NGO在中國活動的法規,目的是為了防止中國國內的非政府組織得到外界的幫助,切斷中國公民社會與外界的聯繫管道,本質上講,是中國內部人權狀況惡化的表現。
當初這個法規出台的時候,台灣的一些媒體也曾報導,我在自己的直播節目中也曾提出問題的嚴重性。但是很多台灣的讀者或許覺得,這是他家的事情,與我無關。現在李明哲的事情出來,大家應當可以看到了——除非台灣完全與中國斷絕一切關係,老死不相往來,否則,他家的事情,有的時候就會影響到你家。
對此,前捷克總統哈維爾曾經說過:「沒有內部的和平,即公民之間,公民和他們國家之間的和平,就沒有外部和平的保證。一個政府忽視其本國公民的意願和權利,便不可能保證和尊重其他人民,民族和政府的意願和權利。一個政府拒絕其公民監督公共權力的運用,將變成對其鄰國的一種威脅:內部的獨裁統治將反映到專橫的外部關係。對公共意見的壓制,對權力的公共競爭和公共行使的完全取消,導致了政府對其軍隊的任意支配。一個被操縱的大眾可能被濫用於任何軍事冒險。在某些領域中事出有因的恐懼,造成了對每一件事情的恐懼。」
這段話,我真的希望台灣人好好思考一下。
而不關心中國內部人權狀況的其他三個理由,我留在下一期的文章,再來繼續跟大家商榷。
(待續)


封面圖片來源:Pietro Pecco
編輯: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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