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生活有辦法:【新聞時事】監禁五年終返家——談李明哲事件

2022/06/0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被中國關押長達五年的李明哲終於回到臺灣,節目中許律師要來談談李明哲事件關於中國強制處分的法律問題。

時序

  • 2017.03.19-李明哲搭乘長榮航空BR807航班,從臺北飛往澳門後從廣東珠海市拱北口岸進入中國大陸再赴廣州訪友,卻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廣東省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
  • 2017.03.27-彭宇華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 2017.03.29-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下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扣留調查。
  • 2017.05.02-李明哲案經國家安全部指定管轄與彭宇華案併案偵查。
  • 2017.05.03-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彭宇華,同日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執行逮捕彭宇華。
  • 2017.05.12-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李明哲。
  • 2017.07.02-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2017年7月2日以被告人李明哲、彭宇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移送審查起訴。
  • 2017.08.04-檢察院起訴。

本集重點

  1. 中國刑事強制處分手段有哪些?強度為何?
  2. 監視居住屬中國強制處分手段之一,會限制到人身自由。與臺灣的限制住居有什麼不同?
  3. 中國強制處分的核發機關為何?
  4.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不論是被逮捕、刑事拘留、被指定監居者及其近親屬可以有哪些權利?談知情權、辯護權等。
  5. 從臺灣的憲法第8條談人身自由之保障。
  6. 臺灣關於現行犯被逮捕,規定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實務的實際運作為何?
  7. 中國押票是由檢察官核發押票。對照臺灣的押票從原本檢察官核發改為由法官核發,理由為何?
  8. 臺灣提審法對人身自由的保障:如果外籍勞工因逾期拘留,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而遭收容、因傳染疾病被醫院強制隔離時,可以適用提審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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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 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 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許惠菁 律師 / 許健鈴 律師 知言法律事務所律師 Tel:02-2959-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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