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武統的中國籍學者李毅訪臺,被驅逐出境,引起一波關於「言論自由」的討論;甚至有人說,言論自由是不是專門用來罵人的?
康德說:「自由不是想做甚麼,就做甚麼,自由是不想做甚麼,就可以不做甚麼。」
言論自由不等於罵人,言論自由並不是為所欲為、沒有禮貌、肆意侵犯他人。去罵人也不是因為言論自由,你沒有言論自由,也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和能不能罵人無關
你去到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例如中國,你一樣可以不理性溝通,一樣可以不發問表達意見,一樣可以發表沒建設性的討論,一樣被人欺負不據理力爭。這些一概不需要言論自由,亂罵人人身攻擊甚麼的,所以罵人跟言論自由根本無涉。
即使中國這種沒言論自由的國家,抓人從不是因為你罵人,而是因為他覺得你不服從或危害他們的統治。他們說共產黨是罵不倒的,所以你罵共產黨其實也可以,他們要對你動手的時候,是你真的提出能結束他們統治的東西時。
因為對他們而言,你有義務維護他們的統治,你沒有選擇。至於臺灣,則容許你用言論自由去推動否定和結束民主政治,以及其他人的言論自由。分別在這。
但是,若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那就是一個國家的「公民權利」。那是公民才有的權利。
言論自由是公民權利的一部分
公民就是在一個政治實體當中,擁有公民的身分,並根據當地的法律,因為承擔起義務而被維護權利的人。臺灣或中華民國之所以擁有這些權利,是因為這國家的公民承擔起了義務,去課稅,當兵,完成義務教育,守法,維護社會與國家的存在。
所以國家以維護其權利作為回報。這些權利並不是天賦的也不是免費的,而是公民們付出血汗的成果,這包括了一切在這過程中付出過性命的人們,臺灣的言論自由只是這二三十年才爭取回來的。而且爭取回來後,他還必須大家一起去維護才能夠存在,如果大家都不維護,他還是會消失,他是有成本的。
公民的權利,是由公民所歸屬認同的國家所維護的。你歸屬認同甚麼國家,就是由你負擔他的義務,由他維護你的自由。
那位李先生認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他既不是臺灣人或中華民國的公民,也不認同中華民國也不認同臺灣,他並不是其公民,不尊重其公民權,也不想成為其公民。既然他不是也不想成為公民,公民權利跟他無關。他認為自己有臺灣的公民權利,根本就是打從一開始搞錯了。
武統論否定了臺灣的主權,和言論自由
他在臺灣的權利就是一個遊客,如果搗亂的話,禮貌地請他回去,並沒有侵犯他的任何權利,也沒有把他殺害,關押,他在他祖國的言論自由,不受任何影響,他還是可以盡情的在中國批評包括他政府在內的任何人。
任何人都可以向自己的政府要求言論自由,他也可以。任何遊客在他國都要尊重當地的體制,他也需要。他在臺灣是遊客,在中國也許是公民,他的身份在兩地是不同的。
嚴格來說,他主張武統,就是為了否定臺灣的主權、也否定臺灣維護臺灣的公民言論自由的能力。並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否定言論自由的政權,統治臺灣,所以他在做的事情,是提倡要否定所有臺灣公民的言論自由。臺灣自然應該阻止他這樣做,因為臺灣政府要維護自己公民們的言論自由,總不能讓一個遊客破壞本地的公民權利。
他也不是來尋求政治庇護或政治難民的,臺灣政府請他回去,這件事跟臺灣人的言論自由,與臺灣是否維護言論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他不是公民也有公民權利,那他為何不索性要求選臺灣總統的投票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健保?雖然我知道真的有人會這樣想,覺得自己來臺灣就該有健保。因為他們人生中沒有公民義務這概念,也不知道權利的源頭。
當然,這可能並不是他的錯。因為中國不是個公民國家,是個帝國。帝國並不是像公民國家一樣,透過公民與國家的權利義務組成,帝國的統治神聖不可質疑,強迫你做所有事情,心情好恩賜你些甚麼。他是臣民,不是公民。
新黨仍邀請李毅以視訊方式「現聲說法」。Source: 新黨臉書
臣民和公民的差別
臣民是,他們對於統治者的效忠是無條件不能質疑的,剩下的東西就是權利,人人都有,兩者也沒有關連。因為所有人都是被強迫的。所以平等是所有人都無條件接受統治,然後所有人都有相同的權利。臣民源自奴隸,也就是被征服而被統治者,他們的道德源頭是「沒有選擇」,國家擁有臣民。
臣民得到更多權利的方式,是透過協助統治者得益,統治更多土地與臣民,而得到統治者的賞賜。就像古代的將領打仗立功,然後被分封土地一樣。所以通常臣民國家都比較攻擊性。
公民是,權利是透過對社會的義務交換回來的。兩者是相連的,公平在於多負擔義務的人有較多權利。所以你因為透過交稅,當兵,或者支持一個維護言論自由的法律等方式,維護言論自由,而得到言論自由。公民需要申請才能加入取得城邦公民權的古希臘,所以公民的道德源頭是「我為自己選擇負責」,公民擁有國家。
包括這位李先生,他們單純是理解不到,中國也不想他們這樣想,否則當大量中國真的深究自己的義務與權利時,統治就沒那麼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