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blog讀到某blogger把自己四歲女兒出浴照放上網附以鱔稿一則引發網谷群起攻之,深怕孌童癖改圖欣賞甚或找上門犯法云云。有讀過孌童新聞的人應該知道所謂孌童癖有多可怕,而且人家在暗你在明,我們身為媽媽有時都難以一一以正常視角審批自己寶寶的照片才放上網,畢竟人家是變態你正常,怎幻想都未能一一想到所有猥褻改圖有多不堪。
但這一則,雖然我沒看過原圖(刻意不看因網上描寫太到肉),不過形容得實在有點露骨。我不願批評該媽媽行為,因為大家都是人,這些年我學會要謙卑一點,少了毒舌別人,但不代表在下包容白痴行徑。
一樣米養百樣人,廣東話不像廣東菜,話中有話辣得有刺。人既然有聰明和愚笨之分,老母當然也有,莫提其他角色或律師或醫生或議員或祖父母或為人師表了。就說媽媽這一角,在下當了媽好歹八年多,但還是一名笨得要死的老母。每天錯上千百回,每晚睡前還有力檢討自己一下時都發覺為母一項千瘡百孔不堪入目:小則處事不慎大有「進步空間」大則所作所為可能影響小腦袋餘生價值觀……當老母從來不易,因為在香港這種超級(亂、吵、富、囂)都市,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之事可在瞬間發生,若果以事業而言尚可有補救方案,但學做人呢?學做老母呢?若果一個老母做得不好,有否輕則罰款再培訓重則入獄受刑隔絕子女面見以免誤導下一代?
對不起,社會沒有這方案。原來人生當中有幸為人父母,父母這一環沒有牌考沒有書讀沒有劇煲沒有精補就只剩你和你的另一半胡亂摸索。這樣就把我這個自大狂打下去:自大狂都要有書可說有理可守才能侃侃而談自誇自擂,但當父母沒有章法可循沒有攻守可依哪來你一人自負自狂?不是不想誇而是無法不卑恭屈膝。沒有謙卑的心,父母不會在子女的行為中看到自身不足,遑論改善改正。就拿這個把孩子浴照放上網助賣廣告的媽媽作例,批抨她的blogger說得辛辣但實在一針見血巴掌有力:你會把自己出浴照曬上網就只用生果貼紙貼着重要部位嗎?對不起,我想說大把父母都像這賣廣告媽子一樣一句「好可愛啊」「小孩子嘛」就把孩子玉照出賣。不過正如我先前所言十隻手指有長短,總有些父母會知道私穩或孌童癖等而按下不表。
父母只是孩子的托管人。我時常提醒自己,托管人的職責是教養,教養有多吃力?問一下當過父母的人你都得準備幾天幾夜聽他們聊而答不上話來。孩子從剪臍帶那刻後就是獨立個體了,管教當然要,否則生個強姦犯或大盜出來也實在太辜負社會。可孩子的權利呢?我們有否尊重過?若果孩子太小,有些事情要成年人來決定(比如發不發出浴照),就是考父母牌的時刻。這一刻,多聰明的父母都會戰戰兢兢,越想做得好的父母越不敢僭越孩子的權利。只有懶用腦袋或一時想不通透的人才會作被人訕笑或令自己/孩子留憾的抉擇。可是我仍深信絕大部分的父母作出一記不甚漂亮甚或看來笨拙得要死的決定時,心仍然是向着「為小孩子好」這一想法邁進的,只是他看到的是海市蜃樓,所以往了相反方向行罷。
「請當小朋友是一個人。」身為父母,就算未能提供豐盛三餐也請別送羊入虎口。要當小朋友是人,就得學懂尊重他們。尊重很玄,但先從具體保護身體開始並不難。不虐待很難,因為有時一句話都能烙入心扉;但不毒打、不公開衣不蔽體的相片都未能做到的父母,還是要人道毀滅。錯了認真改過便是,也要好好和小孩子道過歉,小孩子都大量也愛父母,原諒得改過自新的你,你就贏得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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