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戲劇/舞台劇圈子,參與肢體都普遍認同,戲劇源於希臘祭祀酒神Dionysus 的活動,甚至可能追溯遠至古埃及的宗教活動,用於重現神話片段(1)。主後數百年,教會亦有類似的極短劇(重現復活節片段的 Quem quaeritis?)在教堂演出(2),卻似乎沒有普遍得到教會垂青,像聖樂般發展得枝繁葉茂。
暫時筆者未有學術能力,疏解自《Quem quaeritis?》與文藝復興之間,戲劇的發展脈絡、與教會的關係等,只知莎士比亞時代,戲劇藝術明顯變成一種頗成熟的人文/世俗文化,與酒神祭祀活動早已沾不上邊。同時,文藝復興時期的戲劇作品,已經承載著基督教思想或內容,例如莎翁同期的《浮士德博士悲劇(The Tragical History of Doctor Faustus)》(5),套用了魔鬼、救贖等情節。但當時的戲劇,固然不是教會的「器物」(例如,我會界定聖樂、教堂建築為教會的器物),教會也沒有主動拿來用之,情況反而更像(沒有證據的筆者個人斷言)劇作家主動把戲劇與基督教信仰「兩件一起拿來用」。套用學術一點的講法,是劇作家在當時「濃厚的基督教意識」下進行創作,透過戲劇這種「器物」,吸納了文藝復興精神及基督教信仰,作為故事內容(6)。換言之,戲劇沒有主動作出「決志/認信」,也沒有神學(家)為之「信德考問」及施浸除魅。但戲劇明顯經過「還俗」(也許與啟蒙及文藝復興有關)這個過程,只是沒有「歸入基督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