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恩。我是人群之中的一個懷疑者,也是一個書寫者、一個攝影師。Instagram: iiantaii
影片裡,由於肌肉不協調,走路半搖晃半像在跳躍的余秀華很不像是個詩人。沒有不敬的意思。
她身上幾乎沒有一般人們喜歡、想要的一個詩人或從事跟文藝相關工作者看起來該有的樣子──簡約低調的穿著打扮,進出香氣瀰漫的咖啡館,談詩、談文學,剖析自己的靈感和創作歷程。
這是人們所意願想像的詩人的模樣,時興出現在一部部廣告和電影,而詩人的出場也總是彷彿伴隨一些帶有精緻設計過的物質芬芳的氣息,配合著他們徐徐地娓娓娓道來的談話。
但這不屬於余秀華。
雖然我先前已讀過她的詩,也知道她是一位腦性麻痺症患者、來自中國鄉村的農民,然而看著紀錄片,我還是感到了很詫異;就我個人印象所及,我從未看過介紹一個詩人的紀錄片或電影會是這樣拍攝。
影片開始沒多久,不知道是晚上幾點鐘,余秀華就躺睡在床上,睡姿從頭到腳入鏡,這絕不是什麽優雅的、為播出調整過的姿勢;或是,在反覆出現的一家人吃飯的場景,飯桌上的余秀華因為手掌彎曲,她握拿筷子吃飯夾菜的動作顯得很突兀,既使看了許多次仍令人感覺不自在;或是她跟長年待在大城市打工、逢年過節才回家一趟的丈夫吵架,那副爆發力十足的潑狠模樣和地方口音。
我承認,我並沒有預期,自己會看到余秀華操髒話罵人、罵雞和一大腳踹門的畫面。
類似這種其實可避開入鏡卻故意不避開的一個人的私生活細節,特別是當涉及余秀華不協調的面部表情和肢體動作,以及不是那麼山明水秀的鄉村自然景觀,這部紀錄片似乎企圖讓我們看到一個我們很難自然聯想到可以用詩意來形容的世界。
不管是屋子裡的或人穿在身上的,沒有一樣東西看起來是簇新,每樣東西都看起來磨損了顏色和意志,灰撲撲的,人在裡面,好像也跟著變成差不多是如此的模樣,臉上總有憂愁,與不在意和無奈混合了在一起。吃飯和抬槓佔據了生活大多時間。
沒有大光圈淺景深營造的朦朧,沒有無意義的走位和吟哦表演,畫面就是出生自農民工家庭的余秀華的生活和所在的現實環境。
如果主角不是一夕竄紅的詩人,改成別的,這部《搖搖晃晃的人間》其實就很像是一篇報導農村殘疾者現況的新聞專題,影片為了達到震撼和勵志的效果,因此力求盡可能向觀眾揭露當事者的生活「真相」,如我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的、專門對待窮苦不幸之人的影像表現手法。
要不然,我們還可以認為它講的是一個口味更重,內容是更吸引人們心底獵奇欲望的俗濫故事──在保守的中國農村,一個女人違拗母親的一番苦心,不懼於周遭鄰人的眼光和流言蜚語,吵吵鬧鬧堅持要離開自己長達二十年沒有愛情的婚姻,上法院告官訴請離婚,努力賺錢付給丈夫贖回自己的自由和人生。這段婚姻是母親當年單方面安排的,把女兒嫁給一個老她許多的男人,就因為男人不嫌棄她。
在這部關於詩人的傳記紀錄片,詩與文學明顯不是主角,也相對很少直接談論她的創作心路歷程,這有點奇怪,但放在了余秀華身上似乎又顯得理所當然。
這麼說吧,二○一五年的一首詩
《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在中國社群網路被發了瘋轉載,估計大約有一百萬次,跟著作者余秀華這名字一夕間爆紅的,還有與她詩人身分同樣分割不開的腦癱殘疾的身體和農民工背景。
因此,我們或許可以善意地往一個方向去想:為什麽紀錄片幾乎沒有把時間花在詩歌創作的解說上,而是大篇幅地以一種赤裸裸的和過分侵入性的寫實影像呈現余秀華這個人以及造就她個人存在的現實,導演選擇如此拍攝,很可能並不只是因為這樣可以滿足社會八卦品味的需求而已。
開始拍攝起詩人的導演,或許是從余秀華這個人身上發現了其它至少是與詩歌等重的,或說是難以區分什麽才是重要的、該讓人先明白的東西,如果當我們試圖談論和接近詩的時候。
詩和現實
我身體裡的火車,油漆已經斑駁
它不慌不忙,允許醉鬼,乞丐,賣藝的,或什麽領袖
上上下下
我身體裡的火車從來不會錯軌
所以允許大雪,風暴,泥石流,和荒謬
──余秀華,〈我身體裡也有一列火車〉(節錄)
寫詩,對余秀華而言無疑極為重要。她自己的比喻是,詩充當了一根拐杖,支撐著她搖搖晃晃地走過這搖搖晃晃的人間。沒有詩,人生便不值得繼續活下去。
我們都不難理解,有著比一般人更多限制的余秀華該是如何倚賴著書寫完成一行一行詩句,藉此表達許多她無法在現實生活做得到的事和說出的話。余秀華在詩裡追尋著另一個自我的形象,是更理想的那個自我,她用詩裸露她、讓人直視她,同時也藏匿起她,包括她的所有欲望、情感、恐懼、自卑、希望和狂野以及不甘心等等。
因此,拍攝工作事實上面對了一個特殊狀況,相對於拍攝其他詩人比較不會發生的,就是這裡有兩個截然不同的余秀華,而且兩者落差懸殊;一個是寫著很好的詩的余秀華,擁有在詩歌光芒中昇華的形象,另一個是除了詩歌以外的,活在全部現實條件處境下長成的余秀華。
就紀錄片的整體來看,導演(可能也加上余秀華本人的認肯)是選擇了後者,著重強調後者。詩歌的存在,反倒在影片裡成為了配角,發揮著奇特曖昧意味的陪襯作用。
有一幕是這樣,鏡頭特寫正在朗誦自己詩句的余秀華,金黃燦爛的陽光下,她顯得愉悅開心,如同她頭髮上的陽光一般。但當她有些吃力地唸出一個字一個字,口水沫也隨之一道斷斷續續噴灑出來,逆光裡看得一清二楚。
而且還很有意思的是,紀錄片不刻意避諱掉在詩和詩人的個人利益之間畫上因果關係的等號,這其實違反了一個普遍被接受的美學觀念,也就是詩歌是藝術,是美的化身,而美必須無涉功利。
爭取離婚是整部影片發展的事件主軸,導演和余秀華並沒有因為寫詩和出版詩集的緣故,名聲、金錢湧向了余秀華,因而輕描淡寫這部份。金錢直接使得余秀華第一次擁有了籌碼跟丈夫談判離婚;嘴巴吵架再厲害,沒有實力都是空話,誰手中握有錢,誰才是決定命運的主體。
出名之後的詩人頻頻上節目、領獎,對著大眾談詩歌、談人生夢想,這些橋段除了有意凸顯出余秀華突然爆紅的人氣現象以外,其實不免也令人猜想到她急於積攢一筆錢的動機和心情。這筆付給丈夫的分手費越快存到位,她贖回自由的日子就越快到來。
現在的余秀華終於可以大聲地在電話裡要脅人外鄉打工的男人,趕快回老家辦離婚,錢我有,這個月回來給十五萬,下個月回來給十萬,你自己好好算一算。
不過我們也看到,在詩人的權力地位節節上升、勢如破竹的同時,這裡面不無悲涼刺人的矛盾。
「既使我被這個社會污染得沒有一處乾淨的地方,而回到詩歌,我又乾淨起來。詩歌一直在清潔我,悲憫我。」
台灣出版的詩集《搖搖晃晃的人間》,在作者介紹裡引用了余秀華的一句話:「我希望我寫出的詩歌只是余秀華的,而不是腦癱者余秀華,或者農民余秀華的。」
身分的特殊複雜性始終纏繞著詩人。一位詩人當然應該、也必須相信和主張,詩是純粹的,只屬於某種純粹的自我,詩擁有其獨立自主的世界,而這部紀錄片,偏偏卻更多地是用力要呈現給我們一位腦癱者和農民的形象,這股重力不斷地把飛升的詩人和詩意往下拉,拉到貼在地上。
無論是基於什麽考量,導演選擇如此,是依循市場話題性或某種更世故、敏銳的文學洞察,這都不妨礙我們通過實際看到這些真實影像,察覺到其中的不安、弔詭,並且認真去思考,詩和一個活生生的人的生命之間,到底是怎樣的一種關係。
我們知道,真誠地抒發以聲音、文字,乃至於獲得一種淨化的感受(亦即審美體驗),這是詩歌自古以來一直以來被人類賦予的最重要的意義和功能。
生命永遠充滿錯誤,而詩歌的美彌補了這個不堪的事實。我從波赫士書上讀到荷馬說:「諸神為人類編織種種不幸,以便後代擁有可以歌頌的事物。」 馬拉美重複荷馬的話,他更直接地講「一切事物都在一本書中結束。」
我個人相當喜歡這兩個詩人對詩歌、對創作的比喻,然而,我們是否因而就擁有理由允許自己,只傾向於看見那代表著「詩意」和「美」的余秀華,並不自覺地以一種美學家的超然立場看待、宣稱:殘疾和貧窮雖是余秀華的人生一切不幸的源頭,但同時也是她美好的詩歌的源頭。我們能這樣嗎?
蘇珊‧桑塔格批評戰爭攝影侵蝕了現代人的道德感,攝影作品的美,使社會大眾已經習於用審美的角度觀看在戰爭裡受苦的生命和靈魂(參見《旁觀他人之痛苦》),在藝廊裡、在閱讀著書本雜誌時,世界上永遠都有一群人在觀看另一群他人受苦。
即使詩歌的美是真真實實的存在,不幸之人的處境卻永遠不會因此而消失不見,或哪怕只是減輕。
詩,它所開出的花朵,跟我們一樣都是存在於這同一個現實之中嗎?而這現實終究充滿的是疾病和暴力、不義與庸俗。詩與現實的關係,一部紀錄片當然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隨著成名,詩人、腦癱者、農民,這些複雜混合在余秀華身上的標籤不僅僅是她個人的,還拉入了整個社會在裡面碰撞,或許是當人們突然看見詩竟然和疾病、貧苦並列在一起時,就彷彿是有什麽東西一下子被撕開而暴露出來,令人感到不安。
畢竟,我們已經是如此習慣了消費化的美,那種時時蓄意穿上的溫柔和禮貌,以詩的名義,用科技、創新、設計、品味把現實奢華地包裝起來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