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30|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那個人就是欠撻伐,我們來揍他!

回顧往日新聞, 家暴、幼教問題頻傳,造成廣大社會輿論,更引出打抱不平者的「正義伸張」。 在有家暴或虐待動物的情事發生後,常常會出現有人放話說要以暴力對付施暴者, 例如先前的肉圓加辣事件,即有人帶領包圍施暴者的住處。
有鑒於許多人對於私刑正義的不瞭解,本篇文章就要來淺談所謂的私刑正義
私刑正義,是一種相對於司法正義的概念。私刑正義特別容易在看似罪證確鑿、眾人譴責的重大刑案後發生,例如虐童、性侵、酒駕致死等案件,民眾一方面是過於氣憤、一方面是認定司法輕判或審理速度過慢,這時便容易產生動用私刑暴力的行為,希望能夠彰顯他們心中的正義。私刑正義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達成了公平正義的理想,但本質上仍是恃強凌弱,只不過原本的施暴者成為了受暴者,而又出現了新的施暴者。私刑緣起於整個社會對於事件發生後集體感到焦慮不安,而反射於他們的行為之上。現在處於資訊爆炸的社會,一旦發生諸如上述的暴力事件,令人忿忿不平的影像畫面流竄於個人的電子產品,憤怒的情緒廣傳八方,再憑藉著強大的社群網絡,集結各方同樣不悅之人行暴力行為報復。資訊流通得太快,而政府的處理無法及時平息民憤,眾怨沸騰而不止,司法力求謹慎,追求正義又不隨意抓人的特質,在此時不符合大眾的期待,私刑正義的現象就此而生。且刑法所訂的刑責僅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沒入以及從刑褫奪公權,其中法院極少宣判死刑、即便宣判定讞也鮮少執行,剩下的刑責又無對罪犯施以暴力刑罰的行為,無法滿足大眾的快感。雖說私刑正義的出現有跡可循而不使人意外,但依然不是一個合理且應循的手段。
從法律的角度出發,私刑是一種以暴制暴逞兇鬥狠的行為,一旦此風流行,將使人類社會文明大退步,又干擾檢警調查、蒐集證據,不利於偵查辦案、無助於實踐正義,更是須被法律追訴的違法行為。
從社會角度而言,「人心」是極容易被煽動的,私刑容易成為暴力氾濫的溫床而被趁勢利用,若將刑罰訴諸民粹主義,將對社會造成許多影響,例如妖魔化他者的仇恨對立、缺乏理性思辨的去脈絡化思維、並且弱化政府責任。
腥羶色與標籤化的犯罪新聞,容易造成閱聽者的誤解與仇恨,加上民眾內心還是藏有復仇的心理,很多台灣人還存在一種美夢,像包青天那樣,抓到一個人把他開鍘打死,然而站在法律人的立場,並不是把所有犯罪都處死刑就沒事了,犯罪與刑罰並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樣簡單,它需要司法的專業刑事系統去調查審判,而這個系統不應該是封閉與高傲的。像是目前當局就已試著在司法改革,讓社會更參與也更了解司法,同時也使法律文字不再艱深晦澀難懂。雖然腳步緩慢,卻也不能苛責,改變一個體制從來就不是容易的事。
法律沒辦法解決所有的問題,也存在持續修正改進的空間,但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是必須存在、維持社會秩序的規範,無可避免要阻止私刑的產生。除了司法改革之外,民眾也要學習養成理性思維、法學素養,才能阻止充滿仇恨的情緒化暴力行為。
責任編輯:廖羿杰 核稿編輯:鄒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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