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算是跟一些網友討論的結果,畢竟筆者的專業並非食品安全這一塊,但藉由討論得到一些結論,在此與各位讀者分享。
這次爆發所謂的地溝油事件,消費者與商家還有官員的反應,完全不出所料。可想而知過兩個月後又煙消雲散,大家又忘記這次發生的事件,繼續等下一次食安問題爆發。
我們要釐清幾點,食安問題是屬於法律層面,還是科學層面?畢竟第一天我們的食藥署就找了東海大學教授出來背書,想要把地溝油正名為品質低劣的豬油。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把這幾年遇到的食安問題加以釐清。
先以塑化劑風暴來說,塑化劑在當時把所有的人都嚇壞了,當然這跟不負責任的媒體有關係,但就讓我們釐清一點。所謂的要求零檢出,是指不得測出任何我們標定的有害物質,這到底有沒有道理?事實上儀器有測量的精準度,低於下限是測不出的,因此用零檢出當作規範是不合理的,而且自然界中,光是使用塑膠製品就有溶出的可能,因此塑化劑的規範只要低於背景值,就可以被接受。
讀者看到這可能心想,塑化劑竟然可以留存在食物內,這怎麼可以接受?呃,筆者再次強調,日常生活中的塑膠製品,遇到高溫或是高酸鹼度的食品,或多或少都會溶出,這也是我們不建議用塑膠袋裝熱湯的理由。所以要求零檢出是不合理的,因為塑化劑這玩意到處都有,不可能一丁點都碰不到。
故塑化劑,我們要求訂立低於背景值的檢出標準,就各方面來看都沒有問題。
再看看三聚氰胺,這跟此次地溝油問題比較接近。添加三聚氰胺的目的是要騙過儀器,因為三聚氰胺的化學組成在儀器上正好類似蛋白質,所以可以騙過儀器,讓儀器以為這奶粉的蛋白質含量夠。而問題在於,三聚氰胺這玩意本來就不可以加到奶粉中,或者說根本就不能吃,吃了對身體會有嚴重的傷害。
所以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本質上是一種詐欺行為,但因為加入的添加物根本就是毒物,所以加上一條故意殺人也不過分。
那麼來看看這次的地溝油事件,到底這問題出在哪?
先來看看地溝油的整套程序,若有讀者稍微搜尋資料,會發現原來要把骯髒的地溝油提煉到可以食用,簡稱「貴的靠杯」。也就是真的提煉到可以食用的程度,這種油也會貴到根本沒辦法賣。
換句話說,製造者一定沒有用耗資億萬的設備,投注無數心血提煉,隨便搞搞就可以拿去賣了。但這想也知道一定不會通過檢驗,所以包括對岸的地溝油先進國,他們就是混油處理,用一比五到一比九的比例混合,用來降低成本。也因此,筆者根本不相信沒有共犯,油的價格就是在那邊,便宜成這樣怎麼可能是真貨。
若只有簡單的加工處理,這種油品的檢測數字一定不會好看,除了讓油的酸度符合標準外,其他的重金屬成份以及反式脂肪等各種詭異的物質,都會留在油中。當然,這種油直接吃會死人的,所以會拿去跟正常的油混合,讓數字符合檢測範圍,成為我們食藥署官員所謂的「劣質豬油」。
這問題其實跟三聚氰胺類似,而且與上次的大統銅葉綠素情況雷同。正常人是不會把餿水油拿來吃的,更別提此次可能還包含皮革用的廢油等等,這些東西本來就不該加到食用油中,將之混合稀釋到正常油品中來降低成本,就是一種詐欺行為。
為何筆者說這是被曲解的食安問題?因為我們民眾太過習慣把責任推出去,這只不過是報應而已。法規上我們是否嚴格立法,民眾有無去監督食品安全相關法條的運行?直接點說,我們有讓那些擋住食安法條修正的立委落選嗎?
要改善這種食安問題,產銷履歷的嚴格執行很重要,只不過嘛…這講下去大概又要變成政治口水,藍綠互噴到淹死為止。雖然這很明顯的,當初戮力推動的人是誰,可惜都沒當選,而抵死反抗到底的那些組織,則繼續在地方吃香喝辣。這要研究可能要改天了,不是本篇重點。
食安問題到頭來就是個信任問題,因為我們不可能對食品嚴格檢測所有可能的有害物質,這種檢驗會讓食品價格貴到比油電雙漲還要可怕幾倍。當我們把CAS跟GMP等各種標章貼上這個食品時,代表我們對此食品有著某種程度的信賴,我們是在「相信製造商不會拿『不該吃』的東西來製造食品」的前提上,進行各種檢驗來使其符合規範。
今天製造商使用了根本就不該拿來吃的東西製造食品,就是違反了這個基本信任原則,就算食品檢驗的數據可以通過,這一樣是不該吃的東西。亡羊補牢,就是嚴格立法,只要使用這種不該使用在食品上的廠商,就直接勒令停業,取消牌照,將之廠房機械拍賣來賠償所有受害者。
為何我們要在乎產銷履歷,因為食品的源頭總會有個生產者,只要我們將油的最初來源寫清楚,地溝油哪有生存空間。只要消費者用手滑一滑,就可以藉由條碼查出當前食品的來龍去脈,所有的製造商都不敢繼續亂來。
只不過一分錢一分貨,到時候台灣食品便宜好吃的真相揭露,搞不好更多人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