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邊疆」的「邊界」化與戰前國府統合的侷限 在中國逐步從古代東亞天下王朝轉型為西方式「民族國家」的過程中,劉曉原指出中國國家體制的改造,和確認國家「形體」與邊界輪廓,於此範圍內建立起具有法律意義、能夠完全控制內部人民的主權,是最重要的雙重問題。因此,怎麼將蒙古、滿洲、新疆、西藏等邊疆和臺澎等失土,轉換成國家主權直接控制、排除外人干涉的領土「邊界」,將之整合進「中華民族」的「中國」民族國家,是晚清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歷代政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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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國主權的確立與延伸,必然使「邊疆(Frontier)」消失,轉換成國家主權的「邊界(boundary)」。學者林孝庭指出,「邊疆」是一種外向的行軍線(outward-oriented march line),是潛在擴張與文化推進的地區,傾向於佔據整個前線區域(whole belt in front)。而「邊界」是一個內向的「界線」(inward-looking “bound”),是現代國家在排外的管轄權下,合併領土的一條明確的分界線,因此中央政府的領土控制範圍仍受制於邊界地區(border area)。
[2] 中國「民族國家」形體的轉換過程,就是將「邊疆地區」轉換成由中國政府直接控制的「邊界領土」。
但是在中國轉型為「民族國家」、確立主權的過程中,卻與邊疆少數民族行使「民族自決權」產生必然衝突。因此,尋求自決卻較為弱勢的少數民族,必然尋求更為強大的國際社會支持以對抗欲在其身上建構主權者。從這個角度出發,近代中國的「邊疆」雖模糊且難以界定範圍,卻能依此劃出一道自西藏、新疆、內外蒙古、滿洲到臺灣圍繞中國本部的不穩定邊疆地帶。
漢族需要的邊疆防衛線,從西藏到滿洲,1945年二戰結束後,則多了臺灣、澎湖和琉球,琉球後來因政治因素遭到放棄(圖中線條為筆者所加)。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自1930年代以降,中國知識分子開始議論如何「改造」邊疆,避免這些「中國領土」因少數民族趨向獨立而分離中國,因此必須使用「同化」政策同化邊疆民族,進而移民實邊、開發資源,運用豐沛資源與地廣人稀的邊疆解決中國本部的問題,並充實邊防,將自西藏到滿洲的防衛線完成,抵禦帝國主義的入侵與「分裂」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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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到 1940年代也沒有改變。中國知識分子受到抗戰期間高漲的中華民族主義的洗禮,必然從漢族中心、「內外有別」的立場考量「中華民族」的利益。他們帶著邊疆和少數民族隸屬、服務於中國本部漢族的思考,主張全面性統合邊疆、同化少數民族成為漢族,以消除分離傾向,使之保衛中國本部的「屏藩」。而吳文藻做為當時研究邊政的學者,統整指出了當時中國本部知識分子對「邊疆」的看法:
國人之談邊疆者,主要不出兩種用義:一是政治上的邊疆,一是文化上的邊疆。政治上的邊疆,是指一國的國界或邊界言,所以亦是地理上的邊疆。例如中國現在的國界,三面是陸界,一面是海洋界。故高長柱對邊疆下的定義有云:「凡國與國之間標示領土主權之區別者,曰『國防線』;靠近『國防線』之領域,即邊疆也。」(見《邊疆問題論文集》,第1頁)這顯然是政治上的邊疆觀。通常稱邊疆為「塞外」、「域外」、「關外」,而稱內地為「中原」、「腹地」、「關內」。兩者相對者言,亦都代表了政治及地理的觀點。然而國人另有一種看法:東南各省,以海為界,本是國界,而並不被視為邊疆,反之,甘青川康,地居腹心,而反被成為邊疆,這明明不是國界上的邊疆,而是指文化上的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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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邊疆地帶既是政治上的邊疆,也是文化上的邊疆。政治上的邊疆即是前述近代中國轉型為民族國家過程中,所進行的「邊界化」行動,其中包含了五族共和論述中所要統合、明確主權的邊疆領土,這是政治上要確立的主權國界、地緣上的防衛線。而文化上的邊疆則往往多與這些要「邊界化」的政治邊疆重疊,不僅包含了從新疆到滿洲不同民族所居住的地方,也包含了鄰近新疆等地、文化也與漢族不同的甘肅、青海、四川、西康等地,而比起中國本部,這四個地方事實上與新疆、西藏和內蒙古關係更緊密。
因此,受到以「大漢族主義」為中心之中華民族主義所洗禮的中國知識分子,不論他們多麼強調自己多重視邊疆,邊疆之於中國有多麼重要,都是從居住於中國本部的漢族視野出發,對邊疆所強調的是一種主從關係:地理上,前者中心,後者周緣;文化上,前者先進,後者落後;經濟上,後者應服從於前者的利益;國防上,後者是一種保衛前者安全的存在而已。故王柯認為中國追求政治統一,正是要完成上述這些目標,建構出「內地—邊疆」的「二重性國家」。
[5] 這從1944年國府自盛世才手中取回新疆控制權時,國府與知識分子們的所思所想、戰略規劃呈現出的樣貌中得以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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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中國知識分子所呈現出的邊疆觀,正是承繼了晚清直到中華民國成立後,「單一民族」與「五域統合」的觀點:中華民國是中華民族的單一民族國家,中華民族以中國本部和漢族為中心主體,進而統合邊疆、同化少數民族為等同於漢族的「中華民族」,從而明確化國家主權的邊界線,強化管控邊疆各種資源與廣闊地域,作為解決中國本部問題的處方,最重要的是要成為替中國本部抵禦帝國主義入侵的防衛線,保衛核心地區的漢族。
是故林孝庭指出,1940年代國府高層所認定的「邊疆」,亦非按照「地理」而是以政治、經濟與文化與中國本部近似與否、而非地域遠近的「程度」去進行區分。
[7] 這就一點也不令人訝異。因為不論國府高層,抑或是中國知識分子,這些受到中華民族主義洗禮者,均會從這個角度出發考量「邊疆」事務。
上述所描繪的邊疆地帶,乃成為以大漢族中心主義為基礎的「中華民族」主義者認定的「潛在擴張與文化推進的地區」,是「中華民族(=漢族)」在族群、地域上要統合進民族國家「中國」的沃野,用以為中華民族的利益服務。
是故,當國民黨1927年取得政權後,即宣布對全中國擁有主權,國界正是當年《臨時約法》的「秋海棠」,將收復這些過去分崩離析的失土、擴張國家主權至全國各地,完成晚清以降謀求增加並深化其對社會控制的「國家構建」與民族統合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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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戰前國民黨政府的力量卻無法跨越長江下游,其實質上仍是侷限一隅的地方政權,為保生存致力於與各地軍閥鬥爭,只能藉機拓展勢力,將其控制力量延伸至中國本部各地。
而國府則因對邊疆無能為力,針對西藏、新疆和外蒙古,僅以確保名義上的主權為滿足。內蒙古則透過蒙藏委員會此一平台的設立,透過「地方自治」方案,在中日戰前意圖化解內蒙古以「大內蒙古地區」高度自治的意圖。
[9] 然而這並沒有消弭漢族強行進入內蒙古的濫墾、侵占土地以及國府官員對蒙古人的鄙視,埋下了日後日蒙合作的伏筆。
小結 經由晚清到民國初年這段期間,漢族成為中國政治舞台的主角後,「中華民族」的內涵從辛亥前的「單一漢族」,逐步接受了其所批判的「五族共和」背後「領土統合」與「同化民族」的意涵,主張「秋海棠」為「中華民族」的固有領土疆界。
在1937年中日雙方爆發全面性戰爭之前,國民政府無法有效延伸其權力至中國本部各省的情況下,遑論對邊疆地區進行深化的「國家構建」,因此僅能藉由偶發事件來宣傳其對邊疆「想像主權」的存在。林孝庭即指出,國府依照實力至上的現實主義邏輯,雖然多次放棄干預邊疆事務,甚至是捨棄了宣揚或加強國府主權控制力量的機會。
但是,這並不代表國府捨棄了「收復」這些領土主權的企圖。二戰的爆發給了國民政府強化「想像主權」下領土控制力量的絕佳機會。1941年珍珠港事件後,美國對中國的心理與物質支持,特別是「四強」的名銜與破除百年來不平等條約的平等外交,使國府不僅有機會以中華民族主義對國內外樹立起統治正當性與主權主張,更在未來邊疆事務中,化解列強對中國「本部」主權與「藩部」宗主權的質疑,並建立起只應與中國中央政府的國民黨政府打交道的管道。
[1] 劉曉原,〈引言〉,《邊疆中國》,頁xii-xxvii。
[2] 林孝庭著,朱麗雙譯,《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8),頁175。
[3] 王柯,〈二重的中國──1930年代的新疆問題與近代國家的「邊疆」意識〉,收於《民族主義與近代中日關係:「民族國家」、「邊疆」與歷史認識》,頁231-264。
[4] 吳文藻,〈邊政學發凡〉,收於林恩顯編,《中國邊疆研究理論與方法》(臺北:國立編譯館主編,渤海堂文化公司發行,1992),頁204。原載《邊政公論》第1卷第5、6期合刊(1942年1月)。
[5] 王柯,〈二重的中國──1930年代的新疆問題與近代國家的「邊疆」意識〉,,頁253-255。
[6] 金家德(Judd C. Kinzley)、賈建飛合著,〈新疆和“自由中國”的救贖希望〉,收於周錫瑞(Joseph W. Esherick)、李皓天(Matthew T. Combs)編,陳驍譯,《1943:中國在十字路口》(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8),頁67-86。
[7] 林孝庭,《西藏問題》,頁220。
[8] 林孝庭,《西藏問題》,頁80。
[9] 吳啟訥,〈中華民族宗族論與中華民國的邊疆自治實踐〉,收於黃自進、潘光哲編,《蔣介石與現代中國的形塑,第一冊:領袖的淬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3),頁18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