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愛的選擇守恆定律

    人們都說,大學裡必修三學分:打工、社團、愛情 偏偏愛情是我一路來都掛零的學分 不是有如影城般幻想情節的喜歡、就是有如長篇小說一般看不到盡頭的暗戀 從來不曾真真切切地去對一個人好、也同時接收著對方的好 學生時期最頭痛的,莫過於升學選填志願 喜歡的、憧憬的、適合自己的、有前途的、爸媽期望的等等等 五花八門,職業類別也是 20歲,選了自己喜歡的,唸一唸還是會想選適合自己的 25歲,選了自己適合的,但又決定選擇自己喜歡的前進 到了30歲,在自己喜歡的磨了磨,到最後還是回到適合自己的,然後把喜歡的當作興趣 又或許到了40歲,終於累積足夠多資本換取自由,可以專心在自己喜歡的 隨著每個人認識自己的越多,便能越早使這個反應公式達成選擇守恆 可以安然安放著自己的心情與選擇,而不再凡常蠢蠢欲動、波瀾起伏 如果說上述這段文字是用來描述交往對象 會很驚訝地發現,並無太大的違和感 知悉自己在愛裡的生涯抉擇,就不會輕易被"道不同"的人吸引, 因為心裡很清楚,即使選擇了最終都會走向分離 如同,一個願意投注一切創業的人,硬是強迫一位滿足於由擅長工作及下班後興趣小確幸交織成生活的人,也一起奮身一躍, 那會是多麼沒有安全感的一件事。 而也正是彼此適不適合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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