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6/19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你的朋友不是你的讀者,從社群網站的社交活動說起!

我有一個習慣,非常不好的習慣:我喜歡刪Facebook的「朋友」,從twitter、plurk到Facebook時代,我從來沒有改變這個習慣。原因無它,在我腦中的定義「朋友」不應該只是像「通訊錄」一樣,只是一個名字而已。如果在Facebook上不互動、不往來,或是對方寫的東西不有趣,我都會覺得「訊息」太多,而把「朋友」刪去。
另外一方面,在twitter時代的「RT功能」還沒有像現在可以收合,以及Facebook早先也沒有收合訊息的機制(系統自己收合),當你的「同溫層」越緊密,你每天就會像跳針或如同「無間輪迴」一樣,每天都在重複同樣的訊息。幾個明顯的大事件是莫拉克風災、323政院鎮壓,很容易陷入集體恐慌裡!
我做過非常多次試驗,刪一個人就是一次試驗。大部分的人面對被刪的狀況都有下列反應:跟其他人說他被你刪了就是不來問你為什麼?不來問你為什麼還會覺得「我們就不是朋友了」(奇怪為什麼你就一定要在Facebook上當朋友?)平常都說:「沒關係啊!我不介意。」但是真的刪了他就跟你不是朋友了。(我刪掉的絕大數中,會繼續跟我往來的人,以百分比來算大概不到3%吧!除非我主動。)
或者其實我們真的不是Facebook的朋友了,但有需要找對方的時候,或真的碰到面的時候,依然可以聯繫,而且有時還會因為這樣的往來比較了解了再重新加了彼此。
那麼,我們需要Facebook這層「朋友」關係嗎?很明顯的,不需要。但是為什麼大多數的人就認為「我們需要這種連結?」而又,沒有這個連結後其實也不會找對方,那到底幹嘛要把這些人擺在Facebook的「好友名單」上。
我遇過幾種情形很有趣。
有的朋友會跟我說:「其實我都沒有在看Facebook。」然後我就會把他刪了。你沒在看、沒在用,到底為什麼我要加你?你就不用啊!
有的朋友會跟我說:「其實我的Facebook都是上班才用。」然後我還是會把他刪了。我又不是你工作裡需要接觸的人,我寫的東西也不是你的工作範圍之一,為什麼我要給你看?要加你?
有的朋友會跟我說:「其實我很少用Facebook。」但是你常常看到他跟其他人互動、按讚,那是代表「他很少使Facebook上與你往來的那個功能」嗎?那我幹嘛加你?你就沒有要跟我往來跟我互動啊!你有我的電話email就好了啊!
anyway,少數的人真的會完全不介意我刪掉他們,跟我依然如故,沒有Facebook我們還是會傳傳line(line真的就是通訊錄了。)或者有需要的事寄寄email,見面吃飯都是可以的。那麼,到底為什麼要用Facebook?
我用Facebook的理由無他。我的生活中除了家人,沒有任何人、沒有同事、沒有聚會,也鮮少有朋友會找我,我需要「有朋友」的感覺,而能讓我「有朋友陪伴的感覺」的人都在Facebook。雖然非常能夠「一個人」,但我也需要找人嚷嚷今天哪裡心情不爽、家人多麼討厭、工作不開心⋯⋯這種鳥事,或是開心的一些分享,所以我不需要「不互動」的任何帳號留在我的名單上。(也是有每次刪掉每次問:「你為什麼刪了我,不要刪我。」我就會留著。)
那好。我們回過頭去看:
也許我們可以好好思考一下「朋友」這件事,從社群網站抽離出來看,搞清楚「朋友」的定義,才能夠真正的去思考「寫作」、「讀者」、「社群網站」、「寫作平台(matters,medium,方格子⋯⋯)」之間的關聯!
在我來到matters之前,我大量的寫字,不是件特別的事,不成篇的,每天在Facebook寫上一千字以上(數篇)已經算是日常。因為演算法和大數據的關係,以及我每隔幾年會重新建立帳號(我想打破同溫層,我不想知道那麼多人跟我無關的日常!)所以我的每篇文章從來不會超過20個人按讚,就別說留言了,我超像活在孤島的,還不能嚷嚷「為什麼你們都不給我按讚!」(朋友間討個拍可以吧?是朋友拍一下行吧?)每次這樣嚷,就會有幾個人跳出來:「你為什麼那麼想要被看見!」(是朋友講這種話也太不溫暖了吧!)
後來我搞清楚一件事:
假設我的300個朋友,他們各自有300個朋友,其中每個人平均一天發5則訊息,一個人一天有1500則訊息要看,加上我們或多或少會追一下粉絲團或加幾個網紅、名人,都是再自然不過的吧?那麼這個平台還適合「維繫朋友之間的交流」嗎?他們看不到你、我,那是再自然不過了。(加上大部分人都還有親戚家人吧!我完全沒有!)
於是我把我不必要天天看到他在幹嘛或我不想讓誰看到我天天在幹嘛的人全都刪掉了。有些人,真的必要聯絡再聯絡就好!

但是,「讀者」及「寫作平台」是用這樣的方式去思考的嗎?

一月的時候,我站內隱藏所有文章的時候,就是陷入「朋友不是應該要支持我、幫我拍手」的這種迷思裡!我忽略了「matters不是Facebook」、「朋友不是讀者」這件事。
也許我們還能要求Facebook上的朋友來matters拍個手,去撒個嬌耍寶叫一下:「幫我拍手啦!」、「幫我分享啦!」(我每天都會去吵幾個人討拍,那已經成為一種儀式!也當是一種問候。)我也每天會去粉絲專頁跟粉絲要個讚賞。(畢竟是粉絲嘛!要有點支持度啊!)
只是,朋友們不一定喜歡閱讀、沒有空閱讀、你寫的不是他們感興趣的,他們可能還有更多比「閱讀」更重要的事要做!(照顧父母、家庭、孩子、上班很煩、工作很累⋯⋯討個拍可以,但要他們變成讀者,每天讀你的字太強人所難了!)
我想是社群網站在這十多年間扭曲了我們與人交往的心態及往來模式了。我們經常用「社群網站」的社交活動在思考所有的事。
「朋友」不需要盯著彼此的生活看,偶爾需要見面updata,或者打個電話、傳個私訊問一下:最近好嗎?「朋友」不用一定要加Facebook或是Line,非要從早到晚傳圖問候,在對方需要的時候,要記得伸出手;「朋友」可能不讀你的文章、不關心你到底寫些什麼東西,但他也許會分享許多你關心的消息給你,或是看到你看到會開心的東西,怎麼也會敲你一下分享給你!
而上述這些,都是讀者不需要做的!讀者要做的事是:「閱讀」,並且鼓勵自己喜歡的作者,偶爾發個聲說:「嗨我是你的讀者,我在這裡!」若是可以的話,可以分享自己喜歡的作品,到社群網站給自己的朋友,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讀者了!(當然若是出版發行,可以花錢支持是最好的囉!加入讚賞公民拍手也是可以的!

至於身為作者的我做了什麼?我到底做了什麼,讓其他讀者看到我?

我也不知道,大概真的是一直寫一直交流,也許不是寫出什麼「真正的創作」,但總是在書寫的過程中,和這個世界話對話了起來!而這竟是我以為,我可以在「朋友」間得到的互動模式,卻發現我一直都把「讀者」和「朋友」搞混了這麼久!

我需要朋友,而朋友不一定是讀者;我也需要讀者,也許我們可以透過文字成為朋友!

最後,我要說:
坦白說,我有一種「天殺的!Facebook誤了我十年!」的感覺!從二十歲磨到現在的字,就算沒有可以上得了檯面被當作是優秀的寫作者,好歹也留著歲月的痕跡,至少有一點重量、一點深度吧!怎麼在Facebook那麼難被看見呢?
有一天我會把二十歲後幾年寫的爛小說結集成冊(電子書),書名就叫:《寫這麼爛也敢出書!》算是向二十歲的自己深深鞠躬,謝謝自己就算寫得再爛,也敢放上部落格快二十年或在當時發行電子報。那是青春的勇敢無懼!是現在青年少有的,也是現在中年遺失的。

而我,從來沒有放棄!雖然,偶爾沮喪,或者鬧彆扭!

謝謝!我的讀者和我的朋友們!
(又是用iPad打的。最近用iPad打,都是在外喝咖啡, 幫忙一下促進經濟。)
圖:20080903香港阿麥書房,我在這裡聽到舒米恩的聲音(Nikon Coolpix P5100)
20200415寫於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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