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做一個懶人,懶人有懶人的聰明。懶人要懶,有幾個必備技能,一是能說會道,憑著一張胡說八道的功力說服他人幫你做事、二是能投機取巧,用最強效的工具解決最麻煩的事情、三是心態隨和,用最少的執念看待每件別人看不開看不慣的事情。
唯有一件事情我勤勉的爭取,
那就是千古以來人類嗤之以鼻又趨之若鶩的東西--外貌。
皮相這種東西,底下是肉,肉下是骨,骨為架構再添肉生皮,便是皮相,即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道高者能見皮相為白骨,看破色相的本質,便不會被迷惑,所以修為高深的人常被說定力高也並非真的定力高,也可能是看破了這層道理,自然看什麼都一視同仁,視一切美貌為虛無,理所當然被其左右。
我一屆庸俗之人實在看不破。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身而為人,心性再怎麼波瀾不驚,萬物對人來說,還是各有姿色的,要一視同仁實在太逆本心!當然自古以來在美這件事情上就沒有個統一的定論,除了天生視覺美感,更受社會審美標準的影響。你可以說一個人沈魚落雁、閉月羞花、國色天香,亦可形容人玉樹臨風、儀表堂堂、風流倜儻,總之這些詞皆沒有明確點出五官比例、臉型大小,更多的是用花草樹木描繪抽象的氣質,進而襯出人的美。但凡長得好看的人,一生中多多少少憑藉著這項優勢為自己助攻,若還具備人品高尚、才華橫溢、博學多聞等的優於常人的特點,勢必激起旁人的佔有慾,窮盡所有資源討好你、親近你。於是,本人注定要在這條路上勤勤懇懇地走,做一個老天不賞飯、那就自己爭的貌美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