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是對各個民主體制充滿挑戰的年份。美國有選舉舞弊和交接的爭議, 歐洲有封城是否違反自由人權的論爭。 可見政府或公共機構的組成和權限,從來不能一成不變,而是需要從不斷檢討中改善以建立認受性。 近日台灣NCC駁回中天換照的事件,雖然網絡主流一片叫好,但藍營卻指責此舉損害言論自由,有學者表示尊重決定但要求NCC對其他媒體也應一視同仁。
個人而言, 我認為雖然該決定理由本身充分,但同時也反映NCC之組成的確有值得垢病之處,而是次決定所埋下的危機亦需警惕。
言論自由的原則與媒體審查之關係
要討論NCC駁回中天新聞換照的對錯, 我們要先討論言論自由的原則與實施。 從言論自由原則而言, 即使一種言論(在我們角度而言)如何荒謬和違反事實, 我們本應無權阻止。 但在現實上言論自由從來不是絕對的, 因為言論自由也需和阻止敵國滲透,維護國民利益,保護心智未熟者等現實考慮間互相平衡,故此審查機制在民主國家一樣存在。 我認為換照事情重大,單就中天新聞政論是否違反公俗等難免滲有委員個人價值判斷,是未成駁回有力理由的,但若事實如報告般有嚴重干預編輯自主等之違反新聞專業之情事,則駁回是有道理的。 但事件的真正問題和討論點,在於審查機制是否有認受性和獨立性上。
NCC由執政當局委任,難免有政治考量之嫌 NCC名義上是獨立機關,但其產生方法卻是由行政院院長提名再由立法機關審批。 實質上人選完全操縱在執政黨手中,當局或會選擇委任政治立場相近或願意聽命行事的人士,客觀上容易受當權者操縱。 由於產生方法的缺憾和缺乏獨立性, 即使假設現任委員全無政治考量完全按照規章辦事, 但從對方或第三方而言卻無法洗脫政治審查之嫌疑。 故此我認為即使普遍台灣認同是次決定, 或客觀上是正確, NCC委員產生方法應有所改變以保障其獨立和認受性。 不改現行機制,政黨輪替易招惡性報復 涉及親在野黨媒體的議題,本應如履薄冰,慎重處理。 是次駁回換照的決定是危險的, 因為在台灣藍綠對立分明的政治氛圍下, 必然不會得出純粹行政決定的解讀。 而在可見的將來, 除非國民黨亡黨或第三勢力取代國民黨, 否則一旦藍營回朝, 必然會視換照事件為綠營打破民主化後不碰對方媒體的慣例而實施惡性報復, 以行政手段對付綠營和第三勢力的媒體甚至本身, 把台灣推向互相限制言論自由的惡性民主。
以行政手段達致專政的危機,從來存在 假若我們只將情緒停留在親痛仇快,為紅媒倒下歡呼,不去梳理現有問題,現行審查制度未來總有一天會變成言論自由的惡夢。 是否可以為審查制度增加民主成分, 或者至少為委員議會分配作一些成文或不成文規定, 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