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你過往的經驗總是會在未來的人生裡不小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出發來南京之前,請順丰來家裡收包裹,當時收包裹的時候,就有先確認了我們的物品內容,那些不能寄,那些可以寄得先確認過一次,後來因為衣物過重,所以快遞先生建議我們用公司名義申報。
包裹被收走之後沒有幾天,就接到了順丰在廣州口岸組的通知說,我們裡面有一箱碗盤,假設如果要用公司名義申報,就必須是要以正式報關的方式處理。
我聽到正式報關四個字,忍不住笑了出來。
啊 ! 好久沒有聽到這四個字了。
我請順丰的人先把報關文件寄給我看一下,同時也跟我家老吳要了南京公司負責報關的同事連絡方式。
後來,收到文件之後才發現,這些文件果真就是正式進口報關的資料,也就是說,它們的認知是太太我是碗盤貿易商,出口商品到南京,所以要提供發票啊,合同啊,商品檢驗報告,等等。
看了之後,我就很打了電話給順丰,跟他們很客氣的解釋一次,這些文件並不符合我的需求,我們並非貿易商,而是個人用品。
該死的順丰跟我說,如果我們無法提供文件,那就只能原路退回。
我那時候就問:那如果棄貨呢?順丰的小姐回答我說,無法棄貨,要不就是轉運到香港,再從香港重新報關,要不就是退貨。
我心想,我為了不到20個舊碗盤,還要轉運香港重新報關,你當我是傻子嗎?
這個時候,我就有點不太客氣的跟順丰反映,當時你們來取件的時候應該要告知我們假設要寄送碗盤就必須要用個人名義,不然就需要正式報關,但當時你們沒說,你們只跟我說因為衣物過重,所以要用公司名義報關,因為你們一個疏忽,造成了客人的不便,你們難道不應該想辦法去幫客人解決問題嗎?
但順丰的確沒有想要幫我解決問題,只是來回不斷的跟我說要報關要報關。
到了這個時候,我立刻就先call out 給我上海的報關老手兼我的老友,請教她現在海關法令是否還可以棄貨,因為我擔心,我多年沒有接觸報關,可能法令真的有修改也不一定,
好朋友跟我說,可以啊 。就是申請棄貨就好了。
後來,我也上了中國海關的海關熱線打電話去詢問一下再度確認,也是跟我說可以。
這時候我真的就是很不爽地打電話回去給順丰,跟他們說,為甚麼中國海關跟我說可以棄貨,上海報關行也跟我說可以棄貨,就只有你們順丰不可以?
結果呢,隔了5分鐘,順丰發了email來給我,跟我說,我的餐具都是舊品,因此只需要填寫個人申報即可,不需要正式報關。
容我在這裡罵一句髒話,”靠! 這不是我一早跟你說的嗎? !!!!!!
我同時地也在想,如果是其他一般人碰到這種事情,也許就會被順丰的處理方式牽著走,可能還要付上大筆的正式報關費用,或是退運的費用等等。
但順丰,在這正個運送過程中所表現的不專業,甚至還找不到一個客訴的通道,讓我整個覺得有點失望。
就如果假設你是一個沒有甚麼託運經驗的人,如果想著要靠順丰有經驗的公司來處理的話,以我這次的經驗看來應該是沒有甚麼太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