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當我「裸辭」時在想什麼?

    年輕時的我,都是「裸辭」。 在還沒有找到下個工作時,就離開了安逸圈。
    我的每一份工作都做了3~5年才換工作, 年輕時,每一份工作都是在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在這種每個部門隨隨便便都有十人起跳的公司, 也是充滿勾心鬥角的地方。
    我記得第二份工作, 我在部門正在籌備辦一個大活動的時候, 發了一封mail給專案主管、我的直屬主管、 前任主管,囉嗦的寫了一大篇抱怨文章。
    提到,換了新部門後, 我發現,我學到很多東西, 但很多不是我交接時的工作項目, 為什麼也要變成在我身上? 只因為部門有一位同仁家裡因素, 或是這個部門的伙伴事情做不完, 就搞的我一個薪水少的人, 要做很多人的工作?
    為了這封mail,當時專案主管很生氣的把所有人找來開會, 當然也包括我! 當時的直屬主管很無言, 他沒有想到一個不到三十歲的小屁孩, 會把事情鬧的那麼大。 而且他也覺得,他對我沒有不好! 只是有能力的人,幫忙分攤辦公室的事情… 這樣有什麼不對? 但… 這樣是對的嗎?
    我記得當我要離開的時候, 我的工作除了新人來接手外, 還有工作是"還給"其他伙伴的
    離職的那天中午, 之前部門的同事幫我辦了歡送會, 現任部門的同事都鴉雀無聲。
    後續, 和同事在通訊軟體聊天時, 她告訴我,後續接我工作的人 很累…很累…
    過了近10年後的我, 回頭看這件事情, 我發現,我錯了! 真的是年少輕狂。
    再有能力的人,如果不懂得解決事情, 這樣也是會把事情鬧的不歡而散的。
    其實當下,我應該是去找舊主管聊聊、談談 把心裡的話,先讓他知道。 畢竟, 當初是他推薦我去新的部門學習新的東西, 並且才有辦法加薪的。
    結果…搞的大家不歡而散的。
    商周有人寫道, 80%的優秀人才是不會裸辭的, 等著好公司來找你,也許才是更好的策略。
    而後來的我, 有了家庭後, 什麼叫做裸辭? 有了壓力後,沒有裸辭這種事情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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