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裸辭是21年末,我因為被職場霸凌而身心崩潰。那一年我決定轉職,也用了3個月時間讓自己從抑鬱中走出來。在休息期後期也有接一些自由業的入門級工作,為自己轉職作準備。
這一次我是為了給自己反思期。
這是裸辭前,上司要我思考的問題。(就是讓我反思人生那位)那一刻我完全答不上,然後大腦後浮現出面試時,被問及5年大計的時候那種迷惘。因為讀到過一句話「當你還在工作時,你是不可能認真思考自己想要甚麼。」所以我決定讓自己從工作中抽身,思考自己喜歡工作中的那些部份,又討厭那些。
我喜歡寫字以及前期後期的分析,我喜歡作出內容上的安排。但是項目管理是我最大的弱點,這也是我沒意想到,畢竟我一畢業就是在做這方面的工作。但原來為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也不符合我的Micro Motives。
甚至有想過成為全職寫作人,擁抱自己以文字治癒人心的夢想。這是我在讀過《窮思維、富邏輯 人生實用商學院之致富之前先自主》後最大的發想,因為我想擁抱自己的推動力和核心價值。
在這一個半月中,我知道下一份工作我一定要配合自己,一定要能夠讓自己找到意義。因為我發現裸辭後的消費可以大大減半,當中還包括了會好久沒見的朋友聚會等非經常性開支。而這上面說的是扣起了日常午餐交通等支出,所以不存在「裸辭留家一定會減少消費啦」的情況。
那到底為甚麼會這樣?因為我有很多和酒肉朋友吃飯的支出、為了讓自己有動力上班而買的小東西、為了所謂職場朋友而用的禮物支出。真正令我快樂到家的消費是看喜歡的電影,以及讀書的書錢。但為了應付支出而努力工作用掉的時間和精力,令我不能完全享受上面的時間,就愈找不到生活中的滿足感。
在辭職後,對自己真正想要的是靈敏度回升,少買了小東西和看不是最有興趣的電影、少收了最後找不到意義的書;提升了對自然的欣賞力和豐盛感、提升了在生活中的滿足感。
這一個半月讓我重新學會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