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1/02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平穩世代的韋駄天們》:關於真實、絕對與相對 (下)

前言
  上週說道真實因為相信而存在,而我們可能永遠無法企及意義上的真實。那麼,世界上究竟有沒有客觀的事實存在?而如果我們的真實用信仰建構,又如何去看待他人所認同的世界?最後,當信仰與現實對撞,除魅之後,我們還留下甚麼?

絕對:真相不是相對的?

  相信在柯南中一定會聽過一句:「真相只有一個」,起初聽到時會覺得是幹話一句,但想想又會覺得哪裡似乎不對,但又找不到理由否定,於是肯定了敘述。的確,如果以絕對的因果關係去推導所有事情,那一棟會觸及到一個最本質性的「因」,而這個因勢必只能有一個(否則就不是最終的因),宇宙論便是奠基在此,向下可能產生一神論或者各類道德系統。我們在上周以宇宙論不存在的前提討論,因而產生了一個"相對的"認知方式。如果以我們上次的結論為基底,有人聲明世界存在某種唯一真理,我們會說在他的認知中這個論述是真實的,對於他人則不一定,但這樣的方式就干涉了這個論述(因為有人不相信這個"真理"而轉信其他,那就勢必有對錯),於是問題來了,我們該如何向他人主張自己所相信的真實?

原典主義
  如果存在唯一真理,那論述必有真假,這點在邏輯學上是行得通的。但當論述遍及世界角落時便會顯得有些彆扭。舉例來說,宗教有其論述,宣稱世界只有一個真實,而那個真實就是其論述,於是世間一切都需要以此論述為準則,重新以經典(記錄論述的文本)檢視對與錯、善與惡,則不同宗教就產生了不一樣的判定,需要"論證"誰的論述才是真實,於是底下的一連串歷史事件就產生了。

修女
  回到韋駄天,修女便是堅持信仰論述(至少到目前劇情進度)的典型。在修女的論述中,神是世界善惡的賞罰,於是世界的運行以神為依歸。這個論述很快就與到了問題,首先是韋駄天做為作品中"神"的象徵,並不支持(support)這個論述。再者,當修女真正在現實遇到困境時,世界的運作方式也與論述中的不相符。這時候如果照上星期的說法,就要開始除魅了,但作品中修女選擇的是排斥闖入者、堅持自己所堅信的,所以在普蘭提亞(プロンテア)殺了攻擊的魔族時,修女打了他一巴掌,呈現了一個在普蘭提亞眼中「麻煩」、而在評論者眼中「聖女婊」的形象。所以,修女這類堅持自己論述的作法,是錯誤的嗎?

相對:不存在否定?

  如果要否定修女的作法,會有兩種可能的反駁方向。其一是修女所堅持的論述不真實,不符合世界的運行方式;其二是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絕對的真理。
  從第一種論述出發,反駁者可能會提出一套新的論述,並輔以證據說明入夢者的錯誤之處在哪裡,而所謂真實的樣子應該是甚麼樣子。如果以這類方式完成除魅,原先的入夢者將進入下一齣劇本,與原先的反駁者一同走向他們的真實。但這樣的反駁依然是種論述,如果無反給出一個架構於世界本質的論述,依然會被出現下一個反駁者,而人類歷史的千餘年,依然尚未找到那一個本質。   而第二種反駁就是我們自上周所討論的東西。但其實這個論點並沒有做到「反駁」的作用,因為宣稱了一切的相對性,所以修女的信仰在他的視界中也可以是真實的,而我們雖然可以在自己的系統中判斷修女的作為是錯誤的,但這樣的判斷失去了普世性,我們甚至舞法得知自己下的判斷是否較貼近現實。失去了判准,各行其是,那當入夢者發現自己的論述指奠基於自己的信仰,總免不了有「虛無」的疑問。

地平說
  舉一個實例來試試看。現今有一群不算少的人支持著地平說,然而,從數世紀以前的科學證據就一直不支持這個論述,對此地平說支持著說著那些科學證據都太過複雜,根本只是唬弄他們,並反問說"你有沒有親眼看過"云云,同時提出一些直白的可愛的證據,雖然科學界總能能對那些證據給出解釋,但又會回到那個"太複雜聽不懂"的反對裡。
  從第一種的反駁中,地平說就是一個錯誤學說,透過科學方法可以有效論證這個學說的錯誤之處,而支持者只是他們的理解能力不足爾以。至於科學的成果也可能被推翻,實屬科學界正常運作,而有效地反駁反而能使科學論述更加貼近真實。   第二種的反駁更加的根本性。同樣認知到科學證據不支持這樣的論述,在自己的判斷系統中也可以認知地平說是偽說。但這樣的反駁沒辦法向外擴張——不能向外直接宣稱地平說是錯誤的。在這個說法中,科學論述之所以沒有被"反駁"打垮,是因為對其的反駁沒有對其核心進行否定,科學界的反駁都是建立在所有人對科學方法有共識的基礎進行。但回到世界沒有本質的架構中,科學方法與地平說的論述都是一種選擇,如果我們離開科學的視點,我們也很難有判准去認定哪一個一定是對/錯的,我們不過是綜合各項條件與證據,選擇用科學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而地平說那群人不過是選擇了不一樣的方法。所以在這個論點中我們能做的就只有給出我們視角所看到的東西,看看是否能說服(除魅+入夢)對方。

我的觀點

  不知道討論到這裡有沒有被察覺,我所給出的論述其實偷渡了"這個論述視真實的"這樣的看法,也就是說我的論述依然有核心思想,例如「真實因信仰而存在」這件事如果被推翻,前面所談的一切可能都要洗牌(視反駁方法而定),而核心被反駁後的論述也無反給出證據(至少無法給予反駁者有效的說服),因此遁入虛無(當然"遁入虛無"這件事也可能被反駁,但對我來說否定一切而失去一切對內對外之判准便成為虛無)。
  因此我不會說我是虛無主義者,因為我的論述依然存在,也向下形成自己系統的判準,只是因為對於世界認知的方式,這樣的判准在課責、認定的方面,顯得柔性許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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