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4|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33. 和解

我不喜歡草莓,或者,嚴格來說,我不喜歡用草莓做甜點。
用草莓做了甜點,端上桌的那瞬間,讚美從來只著墨於草莓而已,許多甜點店會在甜點上擺滿草莓,那甜點就更只是個容器而已。
「你不如買個蛋糕回去自己擺草莓,比較便宜。」我總是很不識相地對客人這樣說。
說到底,販售甜點對我來說一直是找尋知音,而不是要討好客人賺多少錢,這大概就是原因。
其實草莓很適合拿來搭配甜點的,不要那麼暴發戶似的放,考慮它跟甜點的關係及比重,白巧克力以及芝麻與草莓佐配,東方調的甜美,優雅清新的田園風格,是我研發的組合。
四十多歲的現在,開始跟草莓和解。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