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7|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第59話|行紀

前言

本話所介紹的「行紀」,以前稱為牙行,牙行最早出現於漢代,至明清最為盛行,人們通常把這些經紀人叫牙子,就其實質意義,就是先找「上家」,再找「下家」,然後抽取佣金,是很容易與上一話所介紹的「居間」所混淆的概念,而其目的、性質與限制等皆為不同,需要分清楚。又行紀人與委託人間為委任之性質,且其委託人所委託的標的限於動產,為其特徵,至於其法律規定的內容細節,就繼續看下去吧!

壹、行紀的意義

民法第576條
稱行紀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

一、所謂「行紀」
在此所稱包含行紀營業及行紀契約,以為他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交易(例如,代為保險、代為出版、代收債權、代為租賃等),而受有報酬之營業之謂。

二、以行紀人之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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