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輩都說~夫妻是相欠債,我很不喜歡,你欠人家錢,然後人家來討錢,所以你開心嗎,我不開心。
現在,媒妁之言而婚的人,應該少很多,自由戀愛的一大堆。當初轟轟烈烈的愛情,風風光光的婚禮,還不如一句~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你該不會看到這裡不免吐槽我...
那些外面的也共枕眠,那是...
這麼說吧~他在上輩子就已經是個時間管理大師,這輩子也才能多個共枕眠。
把夫妻說成是 相欠債,既然是你欠我的,你覺得還錢的人會開心嗎,是用什麼心態在還,然,離婚了就是還完了?離婚率這麼高,大家是否也在離婚的那一刻,還清了所有債務。
有幾對離婚後找到對的人的現實故事中,是一種重新排列組合的定義。有的可能是一方曾經離過婚,有的可能是離過婚的兩個人,不是一種 相欠債 的定義走在一起,希望1+1大於2,不是用你欠我,我欠你方式生活,而是用大家都願意付出的心態,每天各自一點一點付出,你增加一點,我再加一點的情意過生活。
不是欠債的關係,就不會有互相怨恨的情感,婚姻,是一種微妙的生活關係,有時候是親情,有時候是友情,有時候是戰友,又有時候是為對方師。若你身負多種關係,你們的關係會更好,就因為 微妙 也容易讓人處理得不好,因為也要時間對的上,在對的時間的關係與不對的時間關係,也要隨時因當下轉換,但,我們都不是調節器,無法在數到三就改變,或是數到10就換過來。
總之,不要再傳承下去 夫妻相欠債。其他關係亦然,付出若有對的愛,結果子也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