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藍色大門》:我是女生,我不能喜歡女生

致謝 Mplus 刊登本文: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4231
千禧年剛過的2001年,沒有翱翔在宇宙庫柏力克式的太空漫遊,而是在藍色地球上的一個城市台北,其中三個17歲關於她與他與她的故事。她是孟克柔,好友林月珍暗戀著張士豪,電影開始在兩個女孩體育課偷閒的閒聊,作著十年後老公是誰的夢,而林月珍的白日夢裡的老公,就是穿著花襯衫頂著刺蝟頭的男孩:張士豪。但她害羞不敢,於是只能找孟克柔陪她偷偷去游泳池看他游泳,一點也不溫柔的孟克柔叫著:
「張士豪,你有沒有女朋友?我朋友想認識你。」
身為好友也是損友的林月珍,在孟克柔去游泳池旁跟張士豪認識時,一個人逃走了。於是就變得好像跟蹤狂似的孟克柔,被訕笑根本沒有林月珍這個人,甚至被調侃是不是根本是自己想認識才捏造出林月珍這個人。但處在螢幕外的我們當然知道有林月珍這個人,還對她恨得牙癢癢的,畢竟這是種限人不義的背叛。但我們能說這是邪惡嗎?17歲未成年我們都不能稱作是個「(成)人」,沒有自由意志,也就沒有判斷是非行善為惡,如同《發條橘子》中的艾力克斯,一切的暴行不過就是青春的痕跡。
寡言的孟克柔牽著單車不語離開,張士豪這時說:「我叫張士豪,O型,游泳隊,吉他社」,在電影裡頭的這個角色,是個十分自信、外貌出眾且會音樂也會體育,不穿白色卻是花色襯衫的開朗頑皮男孩,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女朋友不可能的男孩。
到了學校,林月珍繼續陷害孟克柔,陷害多少是嚴重了,對於孩子的她們來說這不過是種卸責的逃避,但如何苛求他們承擔所有選擇的責任,在還沒有那種能力之時呢?林月珍寫了張情書,要孟克柔遞給張士豪。隔日,被他的朋友貼在學校地板上,教務處廣播著張士豪與孟克柔,引起全校的觀看,實際是那張情書卻是林月珍簽上孟克柔的名字。
對林月珍氣憤的孟克柔,卻反而遭到林月珍的冷落,但卻也將錯就錯地跟張士豪去海邊聽了樂團,雖然原本對這屌兒啷噹的男孩感到反感的樣子,但卻看到把喝完的寶特瓶丟給撿垃圾的老太太,卻起了好感,她問他:「你想不想吻我?」反而原先一副情場浪子樣的張士豪不知所措,自己害羞起來反問:「女生不是比較害羞嗎?」卻只敢牽了一下手就放開。
畫面中的青澀模樣是張士豪對於自身的情慾也仍然懞懂不知如何掌握,但隨著劇情我們也知道孟克柔也是一樣的。那個晚上她遇上體育老師也問:「那老師想不想吻我?」對於我們來說當然感到驚駭,畢竟這觸及的是師生戀的禁忌問題,但是對於孟克柔來說,也是在探索自己的情慾到底是指向何方。因為實際上她喜歡的是林月珍,但她卻明明確確地知道她不能喜歡她,她只能喜歡「他」,任何一個「他」。
同性戀的問題對於那時的他們,那時的大多數人,都是種「異常」,畢竟一夫一妻制是個既成事實如同社會中的鐵律,在當代這只是背德,但在更早前的時代,甚至是違法,無論如何,是種被各種價值體系給否定的情慾指向。在一個還是孩子的時期,是不被社會給肯定的,所以必須要有「監護人」,所以沒有「公民權」,再加上另一個「同性戀」的身份,更是再一重的否定。這樣的否定作為主流價值,也當然被張士豪給不理解,何以受歡迎且條件好的如自己,卻有追不到的女生?
他不知道。她也不知道。她嘗試去吻他,以為接吻了就不會是同性戀了。但或許不用吧問題拉到「同性戀」這個高度,只單純以情慾這種人的本能來審視我們也能知道,若我們不喜歡另一個個體,即便親吻了也不會有所感,異性未必相吸,畢竟我們身而為人是主體,而不是如同磁鐵一般的自然物質,我們的存在是有著比物質更多的一些東西,意志不只是腦神經的電流,情慾也不只是化學的反應。
她知道不能喜歡她,於是遵循著社會常規,把有情人送作堆,但同樣的,他(張士豪)對她(林月珍)沒辦法有感覺,就如同她(孟克柔)對他(張士豪)沒辦法有感覺一般。她的困境不只是17歲男女的困境,是無法看見自己的困境,因為自身的存在是被社會給否認的。所以在電影最後的對話中才會是:
「(張士豪)喂,其實,那天在電話裡,我想說的是,如果有一天,或許一年後,或許三年,如果你開始喜歡男生,你一定要第一個告訴我哦。」
「(孟克柔)小士,看著你的花襯衫飄遠,我在想,一年後、三年後、五年後,我們會變成什麼樣子呢?由於你善良、開朗又自在,你應該會更帥吧?於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後,你站在一扇藍色的大門前,下午三點的陽光,你仍有幾顆青春痘,你笑著,我跑向你,問你好不好,你點點頭。三年、五年以後,甚至更久更久以後,我們會變成什麼樣的大人呢?是體育老師?還是我媽?雖然我閉著眼睛,也看不見自己,但是我卻可以看見你。」
在牆上寫下無數個「我是女生我愛男生」的孟克柔,在如同是把社會中的「他人」對自己的訓誡反覆地教育著自身,相對的,張士豪在牆上所寫下的卻是「張士豪到此一遊」,作為自己存在的證明。但是同志的存在卻是隱形的,是被視而不見、不承認、否定的。時過境遷的今天,同性婚姻已合憲、合法,但這些過往的故事卻不是不再重要,而是一再地提醒我們我們所擁有的,例如多元與包容以及對於同性間的戀愛與婚姻,在法律與道德上的肯定,是由無數個如同孟克柔一般的個體,在青春、成年間掙扎、呼喊,才能讓不只是屬於多數群體的人,卻也包括著少數群體的人,也能站在藍色的大門前,被看見。
picture source: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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