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能這樣當朋友,也很好。

後來,我才能體會曖昧的美好。
是不是會說:「曖昧比較美。」的那種人,都是因為經歷過感情的酸甜苦辣,才會輕易的說出這句話。
要是五年前的我看到這篇文章,應該會想要打我自己。
我是一個不喜歡「曖昧」的人,
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別靠近,就是這麼簡單。
我也是一個會直接表明心意的女生,
人生短暫,我不想要後悔,我寧願告白被拒絕感到遺憾。
那天同事們在聊天,話題是:「你覺得從真正開始約會到在一起,轉換期大約多久?」(業務用詞上身不好意思)
大部分的人都是一個月內,超過一個月就沒Feel了,直接變成朋友關係;
其中一個女生說至少三個月,因為要觀察他是不是同時跟多人曖昧,中央空調之類的,
我當時沒說話。
我跟 YJ 從開始曖昧到真正在一起,大概過了一年這麼久吧。
我們是真正的從朋友變情人的最佳案例了,
沒想過我們會「再遇見」,彼此也都經歷了幾段關係,更成熟了,
不會去想我們會在一起,就真心的覺得「能這樣當朋友也很好。」
可以有很多很多話題聊,講話常常有共鳴,
因為沒有其他的想像,相處起來單純很多,已經很久沒有像這樣和異性輕鬆地相處了。
(還是這其實就是他追女生的招數呀?)
我常常跟他說你除了是我的情人之外,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就像情人知己那首歌一樣。
最近看了「海岸村恰恰恰」,突然有想法寫了文章,
劇裡的男女主角把曖昧的情愫演得恰當好處,
很在意對方但又怕被發現的害羞表情,
只要有曖昧經驗的人,看這部戲時,一定都會自動帶入你生命中那美好的曖昧情節。
以前的我,只要有一點點感受到曖昧,我就會想要立馬搓破戀愛泡泡。
但後來竟然卻能坦然接受,你說,人是不是都會變?
例如每天講電話到三四點都還捨不得掛;
約去爬山會把外套讓給你穿;
冬天時為你披上他的圍巾;
講電話還要找各種理由,教英文啦,說故事啦;
送禮物也是需要藉口;
也許是因為曖昧的經驗有好的結果,我才會這麼說吧。
正在打字的現在,我們已經一年又十個月沒見面了。
有很多時候,覺得只要可以一起吃一頓飯,那就會是最幸福的事了。
而那一天,正在來臨的路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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