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10/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在同志驕傲月的最後,拆卸櫃子

某天下班後一個人去看電影,經歷了公事上的耽擱和一連串趕路,總算還是在入場前,預留了一小段從容。走向電影院的路上,被兩個在窄窄的騎樓下聊天的女生擋住了去路,大概真的中了行銷心理學的套路,或是什麼其他的魔法,當時我竟下意識地穿越她們的對話,以便在最短的距離進入電影院,果然就被其中一名較年輕的女孩攔下,起初不外乎是寒暄幾句關於年齡身分等等,然後就開始請我幫她填寫問卷。
也許是我累了,也或許我只是太懦弱以至於無法拒絕一個死纏爛打的業務。但也有可能是,曾經我也有些工作,需要別人收下我的傳單、聽聽我說話,當下竟起了疼惜她的念頭,擔心她今天已經得到太多的推辭和冷漠。總之我停下來了。
照實的回答了前幾項不知所云的問題,她開始和我閒聊並引我至填寫問卷的地方,閒聊中她問我要看的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她追問劇情,「嗯...簡單說就是中年後選擇出櫃的故事吧」,她隨即震驚的表示無法理解,並且質疑為什麼不看所謂「正常」的愛情電影。
當下難過死了,對陌生人帶著善意其實不一定容易,但我們誰都不需要以自己定義的正常去推翻別人。
可惜我只說了一句「為什麼不行?」,並拿出手機表示我真的來不及了,然後轉身離開。
我還是沒有在當下勇敢的告訴她,也許平權和法律都離妳認識的世界太遠,但是愛很簡單,每一個被妳攔下來而聽妳說話的人,也許都是出自某種最簡單程度的愛,只需要如此罷了。
又某一次,我算是反骨又白目地主動詢問傳福音的使徒,「同性戀是罪嗎?」,她嚴厲又肯定,描繪著死亡。
使徒口中的死後的世界,莫名令我回憶一路走來,我們也曾這樣剖開自己,並以為那些痛離死不遠。其實從國小開始愛戀的對象就出現女孩,當然中間也間段地出現過幾個男孩。當時不懂愛,只是那年紀很自然的會在乎一些與他人的鏈結,比友情更多、比親情更不一樣的那種。
11歲左右,身邊的人流行互稱老公老婆,翻譯成現代用語可能是所謂閨密。但我和她不這麼稱呼彼此,我和那女孩沒有口頭上的關係和實際上的,只是畢旅的每張團體照都或摟或牽,那個年紀的孩子,也許還不懂解釋自己和確認對方,最後一天因為記不起來的原因吵了架,在遊覽車上我固執的不願再坐在她旁邊,從北部回家的一整路上我都很傷心,以為這整趟旅行都爛透了。
14歲的時候很理所當然的告訴同學,我喜歡某個女孩,其實就只是被她的與眾不同吸引罷了,那時候我真的覺得是那樣簡單又自然,所以我在「妳是同性戀喔?」這個問句的下一秒就接了,「當然不是啊!」我知道什麼是同性戀但我不可能是,我甚至連思考都不需要就知道我不是。在國中生喧鬧的感情觀裡面,我只是更積極的否認,而且再也遺忘怎麼自然而然的欣賞著誰。
16歲的愚人節過後,日記裡又出現一個名字,但我從沒寫下那個第三人稱的部首。後來的是17歲的迷戀,當時我終於意識到這件事,我好像睡了好久好久然後醒了,我終於發現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讀過的書裡面,教我們生理性別和心理的,教我們性別氣質和性傾向,但是不會教你,你是誰。
我問了google和同學,但遍尋不著想要的答案,我突然成了罪人,罪是我付與自己的,因為我很奇怪,跟爸媽不一樣、跟電視劇演的不一樣,跟課本裡慣用的舉例和所有我從小到大看過的都不一樣,甚至跟我以為的自己不一樣。 最後抱著這些疑問繼續念書升學長大,然後終於理解國小畢旅回家的車上,那個傷心得要命的自己怎麼了,終於能在日記裡補上所有第三人稱的部首,終於知道沒有誰不一樣,愛很單純而且平等,心傷痛苦幸福甜蜜該經歷的一樣都沒少,所以權利也該如此。
慶幸的是我能跟異性伴侶一起,我們詢問傳福音的使徒,「同性戀是罪嗎?」,並鼓起勇氣告訴她,我們都歷盡了多少懷疑自己的日子,千辛萬苦的才能在現世不感到生不如死,我們真的只是,想把現世活好而已,死後的事就暫且讓我留待死後再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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