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舉辦爸爸告別式必須通知二房子女?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子女對其已故父母之孝思屬應受保護之人格法益

我的爸爸也是你的爸爸

高齡90多歲的父親過世,住在台北的黃先生及兄弟(我們簡稱大房哥哥),辦完爸爸告別式、申請了全部繼承人的戶謄備辦理繼承事宜時,發現爸爸在外面還生了幾個孩子,都經過爸爸認領,也是繼承人,於是趕快通知這幾位「黃姓兄弟」(我們簡稱二房弟弟):爸爸過世啦~
二房弟弟們被通知才發現,大房的哥哥們,把爸爸放在銀行的保管箱都開了,家祭、公祭都辦了,都沒有通知二房家人,大房的哥哥們也沒有和全體繼承人討論爸爸後事怎麼處理,就擅自處理完喪事下葬,主張侵害二房子女們的人格權及身分權,請求大房哥哥們賠償二房弟弟們每人各15萬元。

當繼承人對遺骨、骨灰的感情,逐漸變為法律保護的客體,會有什麼問題?

之前在《遺骨要算誰所有》這篇文章有介紹過,屍體為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單一人不能決定要怎麼處理。也就是,被繼承人的遺骨要所有繼承人一起決定如何處理。
不過在本案中,大房子女若不知道二房子女的存在,或找不到二房子女、或已經長期沒有聯絡了,是不是可以就自己處理掉爸爸的喪事呢?
即使不是大房二房的狀況,現今社會同父同母但手足疏離的狀況也很常見,若是父母過世,隨侍父母側的子女,是否一定要找到流連在外的兄弟回來一起處理後事嗎?

來看看二房弟弟的主張

兩房子女都知道對方,大房哥哥是故意隱瞞死訊的,然後擅自處理爸爸財產、開啟保險箱、辦理告別式喪事時沒有通知二房、訃文也沒有二房名字,已侵害二房弟弟之人格權及基於子女之身分權,況被繼承人之骨灰為繼承人之公同共有物,如何處理及辦理喪事,應得全體繼承人同意。
所以大房有通知二房的義務,否則如何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二房弟弟們沒被通知,沒能見到最後一面,精神上受有無比痛苦,自得請求大房哥哥們賠償精神慰撫金。

大房哥哥的主張

大房哥哥們小時候雖然有聽過爸爸外遇,但爸爸生前沒有提過,兩房也沒有來往互動,家族掃墓或婚喪喜慶等重大聚會或儀式,均未見爸爸邀請二房參加,以前編「族譜」時亦未將二房列入其內。發訃聞舉辦告別式是繼承人的權利,法律沒有規定大房舉辦告別式必須通知二房子女,二房子女也鮮少來關心爸爸,自己不知道爸爸過世不能怪別人。

本件爭議點

大房有無告訴二房,爸爸過世之義務?
沒有告訴二房爸爸過世之消息,讓二房未能見最後一面、也沒有參與告別式,而感到痛苦,法律是否承認並保護這樣的精神上痛苦?
高等法院認為二房不知爸爸過世,是因為二房沒有主動積極密切關懷已屆90多歲高齡之爸爸身心健康及生活狀況,與大房有沒有主動、積極通知二房有關爸爸的死訊及告別式時間、地點沒有關係,大房也沒有這種義務,二房不能請求賠償。
不過最高法院廢棄了高等法院的判決,認為子女對其已故父母之孝思屬應受保護之人格法益。倘二房弟弟因大房哥哥無正當理由沒有通知即擅自處分父母遺體火化下葬,致其虔敬追念感情不能獲得滿足,應該算有侵害到弟弟們的人格法益。

姊讀

以往在繼承案例中,多會提醒在全體繼承人未會同處分遺產前,千萬不要自行動用遺產,像是拿著被繼承人的提款卡去提領現金,這會有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不過,這判決更進一步宣示,在父母過世的狀況,連屍體火化、告別式、安葬、訃聞等,最好都能通知全體子女一起處理,不然有可能會侵害到其他子女的權益。
參考判決: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台上字第2399號及其歷審判決。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8會員
19內容數
打開新聞,每則故事背後都與法律相關。我們的權利義務都遵循著一定的法秩序運作。然而法秩序並非一成不變,可能會因修法、判決累積、大法庭或最高法院的關鍵判決而改變。隨時更新實務新知,在遇到法律問題或經營風險管理時至關緊要。本專題分享重要之民事判決,提供讀者遇到民事紛爭或平時行為趨吉避兇之參考。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麗文律師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日常生活背後,有我們想不到的複雜法律關係 我們一般生活中是很常見到,爸爸上班路上順道載孩子上學,先生上班路上順便載太太上班,若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開車的人要賠償,那他的公司呢?要不要賠償?
2013年2月26日及3月2日,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岸邊發現了二具屍體。經檢警追查後發現,擔任八里媽媽嘴咖啡店的店長謝依涵為兇手,經過4年的偵查及刑事審理過程,謝依涵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然而陳進福案,目前(截至2022/8/10)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還不能確定呂炳宏等三人要不要賠償。 張翠萍案
房客在我的房子自殺,我竟然只能自認倒楣?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房屋變凶宅造成房價大跌,房東可否求償? 這類型案件在法院愈來愈多,早期對於房東能否求償,法院見解二極。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造成房價大跌求償困難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造成房價大跌,不是很理所當然的事嗎?房東求償為什麼法院會不准呢?
買房子時,沒仔細看契約,結果跟建商簽的條件,比行政院公布的定型化契約還差,怎麼辦?
夫妻剩餘財產不是單純夫財產減妻財產(或互換),再除以2來算這麼簡單哦,更多的爭議會出在怎麼認定婚後財產範圍,怎麼估值,要不要酌減等爭議。 但實務案件上,本篇整理有關夫妻剩餘財產應注意之重要問題。
律師,我朋友跟我借一筆錢開公司,說好他公司成立一週年會還,結果他公司還沒一年就倒了,我要怎麼跟他要呢? 今日來介紹民法上的條件及期限,規定在民法總則,法律人一定都學過,但不論法律人或是一般人都非常有機會用到,就像上面這個例子。看似簡單的約定,但實務上應用可就沒那麼好判斷。 引用判決:
日常生活背後,有我們想不到的複雜法律關係 我們一般生活中是很常見到,爸爸上班路上順道載孩子上學,先生上班路上順便載太太上班,若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開車的人要賠償,那他的公司呢?要不要賠償?
2013年2月26日及3月2日,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岸邊發現了二具屍體。經檢警追查後發現,擔任八里媽媽嘴咖啡店的店長謝依涵為兇手,經過4年的偵查及刑事審理過程,謝依涵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然而陳進福案,目前(截至2022/8/10)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還不能確定呂炳宏等三人要不要賠償。 張翠萍案
房客在我的房子自殺,我竟然只能自認倒楣?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房屋變凶宅造成房價大跌,房東可否求償? 這類型案件在法院愈來愈多,早期對於房東能否求償,法院見解二極。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造成房價大跌求償困難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造成房價大跌,不是很理所當然的事嗎?房東求償為什麼法院會不准呢?
買房子時,沒仔細看契約,結果跟建商簽的條件,比行政院公布的定型化契約還差,怎麼辦?
夫妻剩餘財產不是單純夫財產減妻財產(或互換),再除以2來算這麼簡單哦,更多的爭議會出在怎麼認定婚後財產範圍,怎麼估值,要不要酌減等爭議。 但實務案件上,本篇整理有關夫妻剩餘財產應注意之重要問題。
律師,我朋友跟我借一筆錢開公司,說好他公司成立一週年會還,結果他公司還沒一年就倒了,我要怎麼跟他要呢? 今日來介紹民法上的條件及期限,規定在民法總則,法律人一定都學過,但不論法律人或是一般人都非常有機會用到,就像上面這個例子。看似簡單的約定,但實務上應用可就沒那麼好判斷。 引用判決: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2025 年,從分享精彩的 #Myvocus2024 年度回顧開始! #Myvocus2024 年度回顧通知已送達 vocus 的 2024 有超過 12 萬筆訂單、35 萬則以上的內容、16 萬以上的新會員、4 千+ 筆數位商品訂單,5 萬 + 則貼文! 曬曬你的 2024 vocus 吧!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篇文章探討死因贈與的定義及其與遺贈的不同,加深讀者對這兩種法律行為之理解。透過案例,分析贈與人死亡前行為對死因贈與效果的影響。並說明如何保護贈與人的最終意圖,確保法律的正當性與公平性。文章旨在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死因贈與及其在實務中的應用,尤其對家庭變遷下的財產分配尤為重要。
重點 如果長輩不想將遺產留給不肖子孫,除了要在遺囑訂定清楚外,還需要在生前處份掉所有遺產,只要全數過戶完就不會產生糾紛。 另外一種方式是,僅給予其他繼承人特留分,這樣其他繼承人就無法爭奪遺產,次子小孩的房產也不會被法拍 正文 【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台中一間法拍屋意外扯出家族爭產內幕,
摘要 父親過世後,子女希望將所有遺產都讓媽媽繼承,因此皆選擇拋棄繼承,結果導致後面的順位來繼承 遺產繼承順位: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過世時這段
Thumbnail
小彩在新竹市政府擔任科員,年少喪父,大伯幾年後也因故離世,家中剩下祖父母,最近祖父腦溢血送醫,住院一週後與世長辭,對於親人離世要辦理繼承的流程不太了解,於是先到人事室說明接下來自己會申請喪假處理祖父喪葬事宜,人事陳主任說:「請節哀順變,以下說明喪葬補助及津貼申請事宜,您也可以參閱『我的E政府』整理『
Thumbnail
代位繼承是指當父母早於祖父母去世時,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這種繼承不要求代位繼承人履行撫養義務,撫養義務由其他健在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承擔。代位繼承權受法律保障,不會因未履行撫養義務而被質疑。
Thumbnail
張媽媽因大兒子漠視父母多年,想知道是否有辦法不讓大兒子繼承遺產。文章介紹了民法第1223條的規定,提到繼承人受到特留分的保護。同時,依據民法第1145條,介紹了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最後提到透過預立遺囑來剝奪繼承權的手段,建議張媽媽可以透過此方式達到自主決定遺產分配的效果。
Thumbnail
現代人少子化,不少人面臨遺產後繼無人的情況,如果想給三等親的姪子或姪女,該如何做最好? 「不動產後人接手的基本規劃,不外乎生前『生前贈與、遺產繼承、遺贈』三大類,無論選擇哪一種,事先規劃好,才能讓事情圓滿。」 遺產繼承 依照民法現行規定,遺產繼承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其他的繼承順序為
Thumbnail
本文主要探討遺產繼承與贈與相關問題,包括繼承人的身份、應繼分的計算方式、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以及遺產總額的計算方法。同時也解釋生前兩年內贈與是否為繼承的標的,以及特種贈與的情況下繼承人應如何處理。最後,本文就一個具體案例中的糾紛提出解決方案。
Thumbnail
 我的父母是寫信認識的,所以我想他們在交往的階段,心裡大概都有著巨大的粉紅憧憬,想像浪漫;他們有城鄉差距、不同的家庭環境,媽媽回娘家都要搭上4-5小時車程,因此也只有在放長假時才能回去見家人。   兒時印象外公家只有外公和阿姨與她的小孩,長大以後知道外婆去世、阿姨單親並扶養著小孩,我很喜歡回外公家
Thumbnail
台灣人如要繼承在大陸的遺產,被繼承人若沒有事先立定遺囑,誰具有法定的繼承資格?遺產和繼承人範圍的確認,都是辦理繼承的第一要務。兩岸繼承法律最大的不同,毋庸置疑,即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父母更是最大差異所在。
Thumbnail
2025 年,從分享精彩的 #Myvocus2024 年度回顧開始! #Myvocus2024 年度回顧通知已送達 vocus 的 2024 有超過 12 萬筆訂單、35 萬則以上的內容、16 萬以上的新會員、4 千+ 筆數位商品訂單,5 萬 + 則貼文! 曬曬你的 2024 vocus 吧!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篇文章探討死因贈與的定義及其與遺贈的不同,加深讀者對這兩種法律行為之理解。透過案例,分析贈與人死亡前行為對死因贈與效果的影響。並說明如何保護贈與人的最終意圖,確保法律的正當性與公平性。文章旨在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死因贈與及其在實務中的應用,尤其對家庭變遷下的財產分配尤為重要。
重點 如果長輩不想將遺產留給不肖子孫,除了要在遺囑訂定清楚外,還需要在生前處份掉所有遺產,只要全數過戶完就不會產生糾紛。 另外一種方式是,僅給予其他繼承人特留分,這樣其他繼承人就無法爭奪遺產,次子小孩的房產也不會被法拍 正文 【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台中一間法拍屋意外扯出家族爭產內幕,
摘要 父親過世後,子女希望將所有遺產都讓媽媽繼承,因此皆選擇拋棄繼承,結果導致後面的順位來繼承 遺產繼承順位: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過世時這段
Thumbnail
小彩在新竹市政府擔任科員,年少喪父,大伯幾年後也因故離世,家中剩下祖父母,最近祖父腦溢血送醫,住院一週後與世長辭,對於親人離世要辦理繼承的流程不太了解,於是先到人事室說明接下來自己會申請喪假處理祖父喪葬事宜,人事陳主任說:「請節哀順變,以下說明喪葬補助及津貼申請事宜,您也可以參閱『我的E政府』整理『
Thumbnail
代位繼承是指當父母早於祖父母去世時,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這種繼承不要求代位繼承人履行撫養義務,撫養義務由其他健在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承擔。代位繼承權受法律保障,不會因未履行撫養義務而被質疑。
Thumbnail
張媽媽因大兒子漠視父母多年,想知道是否有辦法不讓大兒子繼承遺產。文章介紹了民法第1223條的規定,提到繼承人受到特留分的保護。同時,依據民法第1145條,介紹了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最後提到透過預立遺囑來剝奪繼承權的手段,建議張媽媽可以透過此方式達到自主決定遺產分配的效果。
Thumbnail
現代人少子化,不少人面臨遺產後繼無人的情況,如果想給三等親的姪子或姪女,該如何做最好? 「不動產後人接手的基本規劃,不外乎生前『生前贈與、遺產繼承、遺贈』三大類,無論選擇哪一種,事先規劃好,才能讓事情圓滿。」 遺產繼承 依照民法現行規定,遺產繼承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其他的繼承順序為
Thumbnail
本文主要探討遺產繼承與贈與相關問題,包括繼承人的身份、應繼分的計算方式、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以及遺產總額的計算方法。同時也解釋生前兩年內贈與是否為繼承的標的,以及特種贈與的情況下繼承人應如何處理。最後,本文就一個具體案例中的糾紛提出解決方案。
Thumbnail
 我的父母是寫信認識的,所以我想他們在交往的階段,心裡大概都有著巨大的粉紅憧憬,想像浪漫;他們有城鄉差距、不同的家庭環境,媽媽回娘家都要搭上4-5小時車程,因此也只有在放長假時才能回去見家人。   兒時印象外公家只有外公和阿姨與她的小孩,長大以後知道外婆去世、阿姨單親並扶養著小孩,我很喜歡回外公家
Thumbnail
台灣人如要繼承在大陸的遺產,被繼承人若沒有事先立定遺囑,誰具有法定的繼承資格?遺產和繼承人範圍的確認,都是辦理繼承的第一要務。兩岸繼承法律最大的不同,毋庸置疑,即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父母更是最大差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