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假檢察官詐騙手法一直可以成功騙到民眾的錢呢?因為多數人都怕卡到官司、案子,且最容易上當的,往往是一輩子奉公守法的銀髮族、退休公務員、退休老師,他們一生循規蹈矩,為人清白,最怕牽扯到刑事案件,留下案底,成為人生難以抹滅污點。
「某某某先生,你的XX銀行帳戶被詐騙集團冒用拿去洗錢,警方破獲詐騙集團,將帳戶等資料移交XX地檢署,我是XX地檢署檢察官XXX,要先監管這個帳戶資金,你必須在今天下午3點前提領錢出來交給地檢署監管1個月,不然3點以後銀行收到凍結令,帳戶被凍結的話,要等到全案定讞才能解除凍結,且你會被一起列為共犯,留下詐欺共犯案底。這種詐騙案判罪定讞至少需要2年,請你配合檢方偵辦。」
「另外,基於偵查不公開,你必須保密,不得告訴其他人,否則我可以再用洩密罪辦你。」、「根據洗錢防制法,提領超過50萬元,需要通報及詢問用途,建議你可以說是要買房子付頭期款用。」
以上這種運用共犯、凍結帳戶、配合偵辦、定讞、偵查不公開、洩密罪、洗錢防制等檢警常用的字眼行騙,往往會把退休公務員、老師唬得一愣一愣,乖乖配合把大筆現金領出來交給假檢察官、書記官。
20年前左右,跑新聞時,台中警方警察偵辦過的高額假檢察官詐騙中,有一位退休老師被騙了近800萬元,退休金及存款全被騙光。
當記者代班跑警政新聞10餘年,常常寫警察捉到假冒檢察官被逮捕取款車手這類新聞,有些車手甚至是未成年青少年,穿著襯衫、西裝褲假冒,以大學畢業馬上考到檢察官來說,至少也有22歲,但15、16歲少年拿著蓋有地檢署關防的假監管公文,就可以輕易取走百萬元,我們看到毛都沒長齊的青少年車手坐在警局模樣,都覺得不可思議。
本來以為近年來假檢察官詐騙手法太老套,應該被騙的人會減少。然而,用Google查詢,縱使警方不厭其煩地再三宣導,今年還是有不少破獲這類詐騙集團、成功阻止老人被騙或有銀髮族被騙上百萬元的新聞,可見假冒檢警行騙方興未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