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學專家Serena H. Chen博士提到:「生物學中設計人類傳宗接代的有效方式,是在二十五歲,在女性體能和卵子最佳狀況時,生下十個孩子。」然而,在現在這個居不易的狀況下,人類在生育前的築巢準備,比起以往更繁複了許多,不只要打點好適合養育孩子的環境,還要超前佈署長久穩定的經濟來源及照顧者網絡。甚至,就連最基本的安家需求,都因飆速飛漲的房價以及無法看見盡頭的通膨,成了成家時需長期規劃的內容。這時,利用人工凍卵或凍精手術,讓想在心理和物質環境準備好再生小孩的爸媽,多了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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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凍卵方式,為最先進的技術為「玻璃化冷凍法(Vitrification)」,從左右卵巢取出卵子,把卵子冰凍於攝氏負196度的低溫液態氮,凍住卵子的分子,讓卵子保持取卵時期的生育力。由於卵子的數量和品質會隨著年齡增長而下降,生育診所建議最佳的凍卵時機為30至35歲,35歲以下產出10顆成熟的卵,約有八成的受孕成功機會,35歲以上則需要20顆熟卵較為保險。
首先,醫院會先抽血測量AMH值(anti-mullerian hormone,抗穆勒氏管賀爾蒙),這是由卵巢中未成熟的小卵泡所分泌的賀爾蒙,影響卵巢卵泡的庫存量,此數值是預測生育力的重要指標。數值大於2就代表卵泡庫存量足夠,而大於5則屬於多囊性卵巢,雖然卵子數較一般人多,但也無法保證品質高的卵子數量是足夠。接著,於經期的第二天開始施打排卵針,並追蹤卵泡狀況,十天後打破卵針讓卵子成熟,於經期的第十四天取卵,取卵次數則是因體質而異。
在台灣完整凍卵費用約十到十五萬元左右,冷凍費另計,一年約一、兩萬台幣。未來想使用冷凍卵子懷孕,就需要透過試管嬰兒方式懷孕,卵子和精子先進行體外受精,再將胚胎植入子宮。卵子的保存效期為十年,在台灣,若是卵子沒用上,通常只能丟棄,因為人工生殖法對捐卵的嚴格規定,須經過重重嚴格優生學檢驗。因此若沒有先經過相關健康評估檢查就將卵子取出冷凍,這些卵子就無法捐贈給需要的求子夫妻使用。在柏林,包括不成熟的卵子,除了丟棄的選項外,還能提供給相關機構做生育研究。
妳的卵子不是妳的卵子
今年,金鐘獎影后謝盈萱也進行了凍卵手術,並在臉書自白,將之定調為「獨身女性可以自己搞定,全程不需要人陪同的凍卵計畫」,正當我替她這為彈性保留生育權利而跨出的一小步喝采時,才知道路已被現行的人工生殖法擋個半死了。簡而言之,法律規定,必須由有婚姻關係的夫妻共同同意,才能進行人工生殖,在這法規的限制下,單身的、有伴侶但未婚的、或有同性配偶的人,都被排除使用人工生殖;同樣的,終止姙娠也須經由丈夫同意才行。整個凍卵行動,就像睡美人被壞皇后詛咒後,神仙教母聊勝於無的微施魔法:「妳的卵子不會死,但是必須要在魔法期限十年內,等待王子來吻醒。」
「我凍了卵,就是為了等待與你相遇」,想像這段話成了結婚誓詞,不禁覺得毛骨悚然。在中國,則是必須有合法婚姻才能進行凍卵手術。
一直很喜歡孩子的好友Y,在39歲的那年也去凍了卵。她是我心中典型的雙魚座女生,自由奔放、勇於追求夢想,既任性又有無限韌性。我所謂的任性是指:把這大千世界當作一座遊樂園,盡情體驗、熱情奉獻,在愛裡從不將就。「小孩子才做選擇,我兩個都要」的最佳代言人。認識她的這六年,正好在她遊歷世界、衝刺事業的巔峰期,同時間,也在愛情路上經歷了熱戀、遠距離和分手。她於是明白,關於生命的一切都無從計畫,只能以買保險的概念去彈性延展可能性。我們再次在柏林相遇,問起她對於台灣人工生殖法的限制,她倒是一派輕鬆,畢竟人生的旅伴都得靠緣分才會相遇,孩子也是,我想,某方面來說,她只是想證明自己有掌握人生的能力,並用這個瀟灑的行動鼓勵女性。欽佩之餘,我仍不禁好奇,除了像台灣YouTuber白癡公主一樣,為了能全面保有使用自己卵子的權利,在台灣凍卵後便送至國外,法律是否能有更人性的空間,讓女性不必靠他人允許就能完成當媽媽的心願?
人工生育,究竟是違背自然法則的逆天行為,或是科技進步帶來的福音?
眾人熟知美國對人工生殖立法的自由開放,在歐洲,47國則各有不同條件,總觀來說,由於宗教和道德因素,一些歐洲國家在承認單身女性和女同性戀夫婦獲得生育治療的權利方面相對緩慢,因此凍卵等保存生育技術的發展不像體外受精那樣普遍。比如德國,只有柏林和拜揚邦允許單身女性和女同性戀伴侶進行凍卵和人工生殖手術,其他區域只能讓不孕伴侶接受捐精生育。德國一名生育學者無奈地說,尋求人工生育機會的女性往往被抨擊為「思想太新潮」,然而,她們真實的訴求根本是追求孕育生命的傳統價值,跟保守派的思想核心並沒有想像中的不同。另外,包括義大利和匈牙利在內的一些國家,輔助生殖只能提供給可以證明患有嚴重疾病或醫學不孕症的夫婦。在法國,由於女權運動人士不斷倡議,於2021年8月2日通過生物倫理法,允許單身女性和女同性戀夫婦申請人工生育治療。
反觀西班牙,是第一個向所有女性開放不孕症治療的歐洲國家,也成立了歐洲的第一個精子庫,此外,希臘、賽普魯斯、捷克也因法律開放性和合理手術費用而成為歐洲人的海外凍卵首選。
然而,除了考量生殖權的公平,兒童權利也同等重要,且更需要被保護,第三十次開放政府協作會議也針對此議題進行討論,反對未婚女子使用人工生殖的理由,以下三點值得立法時特別考量:
一、人工生殖應該是幫助不孕治療,而不該讓人類像神一樣創造生命。
二、「物化兒童疑慮」:選擇精子提供者的條件,是否是在客製自己的孩子?
三、兒童權利公約協議,兒童有知道自己身世的權利,這影響了捐精者匿名與否的法規,是否該保證匿名(如西班牙),或是讓兒童到達一定年齡時可以獲得有關捐贈者的全部信息(如德國)?
凍卵手術究竟是資本主義下產生的「焦慮行銷」商品,或是女權運動人士的另一個奮鬥議題?法律又該如何規範,以守住生命道德的界線,值得我們共同關注和深思。以女性單方面決定該不該凍卵的關鍵來看,我認為,還是要回到女性對自我生命本質的探索。想要孩子,是為了符合社會價值認同,或者是和名牌包一樣,象徵個人階段成就的一個徽章?是否也能考慮透過領養來成家?
韓國國民妖精李孝利,在褪下演藝圈光環,回歸簡樸生活的四十歲後,才有了生孩子的想法,身為一個媽媽,我很欣賞也認同她的說法:「我在想,人誕生到這個世界,是為了學習不同的事情,而關於心靈層面的學習,據說只能通過育兒來完成,因為只有母親才能體會到那種犧牲和無私的愛。」我希望,妳在灑下重金買了凍卵這款「後悔藥」前,都能有這樣的自我檢視,確定自己是為了想成為母親而生孩子,以免後來對孩子抱有不平衡心態或近乎偏執的高標期待。
畢竟所謂的女性主義,最核心的訴求還是讓每位女性都有成為自己的自由,套句好友Y的完美的註解:「照自己的節奏、活在自己的時區、走自己的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