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這是一篇專門研究「廢文」的廢文。
鑒於現今通訊發達,各種廢文、廢話的傳播也更無遠弗屆,儼然成為另一個「全球化」之代表現象,然而此種文化卻很少有專門研究探討,顯是其仍未受各領域學術界的重視,身為專業的廢文生產者,自然得適時做出反思。
所謂廢文定義為:「語法在結構上正確(或很難找出明顯錯誤),卻無法將辭句組成適當且有意義的內容。」這種文章多半於真實性上曖昧且模糊不清,使人很難在短時間內分辨語句實質內涵,進而易用自身主觀感受去擴張解釋。看似意境深遠,然而其真正告知你的訊息量極端稀少。或者能夠在不同價值判斷上引導出相近結論,使得判斷本身失去意義的文章。當我們真正搞懂內容時,才會恍然大悟說:「這不是廢話嗎!」的文字組合。
那為何這些文學光譜上最極端的點,卻反而能影響人最長遠呢?
維根斯坦於《邏輯哲學論》中首先表述語言邏輯:
「先於一切經驗,并且必須貫串於一切經驗;不允許任何經驗的模糊性或不確定性玷汙它,必須是最純粹的晶體。然而,這種晶體不表現為抽象,而為某種具體的東西,的確是最具體的東西,仿佛是世界上最堅實的東西。」
在他看來,深度廢話如斯混亂,其實是誤解了語言的功用。語言意義源自表達事實的命題,他從某個法庭審案中獲得靈感,當庭展示了一條模型街道,說明導致車禍的事件發生原因,他發現語言字詞的功能便如模型的街道和玩具車般,共同組建整個現實,接著他又主張一切表述系統必以此類比方式加以運作,雖然語言使用字詞其所指涉對象並不相似,不過當比較字詞關係和實際事態中事物關聯時,相似性確實存在,敘述與事實的關係好比地圖與實際地域的對應距離。
維根斯坦又繼續推論,語句結構形式必須和世界顯露事實相同方能發揮功能,名詞要先有對應指涉對象,再從結合方式判斷邏輯關係,當我們說:「貓在墊子上。」時,會知道是「那隻」貓在「那張」墊子上,但關係本身非額外的獨立事物,存在的有貓及墊子,但並沒有第三件稱為「貓正坐在墊子上」的事物,這似乎意味著語言和所描述世界的關係本身無法在語言中陳述,若試圖以字詞表現,結果只是讓字詞變多罷了。
有了實指對像,命題才得以成立,然而現今的廢話多半屬於透過純粹思考即能斷言的恆真句,例如「我在家或我不在家」、「每呼吸60秒,就減少一分鐘的壽命」或者「羊毛出在羊身上」等等的重言句法,或許這類思維形式恰恰等於世界形式,實際上,絕大多數人生道理在現實中很難有相應指稱,假如我畫了一頂帽子,然後在畫上寫著:「這是帽子的畫像」,那這句話必須在整幅畫之外才有意義,否則它就和帽子一樣屬於畫作中需要被詮釋的層次,須再加進另一句話以便說明先前那句話所指為何,如此便陷入字詞等義的迴圈,到頭來只會讓畫變得更複雜,「真實」本身並不存於文法中,必得經由他方的關係才能得到那所謂的真實。
所以廢文究竟哪來的意義?如果它的確存在根本性的錯誤,那我們難道沒有辦法分辨嗎?
既然命題得借助生活經驗才可判斷,或許問題正出在經驗形式的曖昧差異性,使得我們觀察文句時留下灰色地帶,也就是「文字的多項意指」與「主觀的意向認同」,進而認定該句子有許多不同意義在內,文字的模糊地帶恰恰給予了情感投射的空間,使彼此能相互共鳴,當我們說「人生路途有可能是筆直的,也有可能是彎曲的」,我們很少去懷疑這種文句到底說了什麼,真正有意義的文句總是帶有缺陷,而廢文卻能完美無瑕補足所有差異,這也解釋了為何星座占卜或宗教總能讓人認同,當然這並非要人排除共通點,如維根斯坦所言,一旦語言放了假,問題也隨之而來,溝通基本原理便在於生活的共通點,所以他說:「即使獅子會說話,我們也無法理解。」
結論就是,對,這是一篇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