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行母悲歌-女性在藏傳佛教[1] 的角色與命運
An Elegy about Dakinis-The Role and Destiny of Women in Tibetan Buddhism
蔡志成(Jyh-Cherng Tsai) ; 張火慶(Hwo-Ching Chang)
正覺學報(繁體版)第5期 (2011 / 12 / 01) , P63 - 122
摘要
空行母起源於印度教性力派,是濕婆神之妻「伽梨女神」的女侍,屬鬼神類,由蓮花生引入西藏之後,受藏地宗教文化的影響而有演變,如:種類增多,有佛母、金剛瑜伽母、金剛亥母、度母、智慧女、明妃、事業女、天女、鬼女、夜叉女、羅剎女、女信差、供品……等。而這些看似複雜的角色與功能中,最重要的是:配合男性喇嘛修雙身法。從藏傳四大派對空行母的選用條件及培訓過程可知:空行母只是誘發淫欲、完成雙修的性工具;因此,須尋訪年輕貌美、陰戶有彈性之女性,再施以密法、空性、密戒、灌頂及性技巧的訓練,並授與智慧空行母之美名,讓她們在民眾中有崇高的身分及優渥的生活,而樂於提供性器與喇嘛行淫,並幻想透過雙修過程中喇嘛的加持,也能「即身成佛」。然而,事實上這些女子如奴隸、如物品,被男人們送來遞去:弟子將她們獻給上師,上師用完又將她們交給弟子使用;一段時日之後失去新鮮感,則棄而不用;喇嘛對這些女子只有道具與祭品之意義,而不可有任何感情,所以「空行母」在無上瑜伽中,只是被利用的「性工具」。
由於空行母在藏傳雙修法中扮演的是「滿足男子性欲」或「提供女性能量」的兩種角色,空行母只是宗教的虛名,女體/性器才是欲求的現實,在男權主宰的政教合一環境中,女性的身體與心靈是被侵犯、被利用、被欺壓、被掠奪的;空行母初始的人權已失落,最終的命運更可悲,在犧牲個己的人身自主與心智成長以成全喇嘛的淫樂及成佛妄想之後,終究被遺棄─因為,每一個色身都是無常的,有使用期限;而喇嘛對空行母的需求量極大,且樂於品嚐不同類型的女性,既然藏傳佛教的女性行者皆附屬於男性喇嘛,有予取予求的使用權,那麼,被物體化、工具化的雙修女性,在男上師的邏輯中,「用過就丟」「迎新棄舊」則是必然的結論。
若就其以佛法名相為包裝的邪謬妄想—欲貪為道、雙修成佛—而論,藏傳無上瑜伽雙身修法,始終不離欲界貪、不真持菩薩戒、不得根本定、不斷我見我執、不證第八識如來藏,三學六度皆不成就,又如何次第進修而成佛呢?既不能成佛,則施設整套的理論、名銜、條件、培訓,逼誘女性扮演佛母、明妃以配合雙修,最後是修行落空,兩敗俱傷,成了一場庸俗的騙局;在男性還能終身受用淫樂,在女性則是全面喪失人格。這個喇嘛教的騙局,在西藏過去千餘年或許被神話與政權刻意的覆蓋了,在今日全球化的文明發展與人權關注下,則必須被如實揭開並重新審視。
關鍵字:佛母、空行母、明妃、事業手印、性力派、男女雙修、無上瑜伽
一、前言
空行母,乃梵文Dākinī(荼吉尼)之意譯,本是一種介乎天人之間的女性神靈、夜叉鬼之類,她有大力,可於空中飛行,故名。有人認為,Dākinī的詞源可上溯至早期(雅利安入侵印度之前)印度西南部達羅毗荼人(非梵語)的女性崇拜,他們將喜馬拉雅山區「24個聖地」視為(人身、鳥獸頭)空行母的居處;雅利安人接管印度之後,將這些空行母指派給了濕婆(Siva)神[2],劉婉俐云:
在Sir Monier-Williams 編纂之《梵英字典》(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1899;rpt. 1964)中,即認為空行母的梵文字義「Dākinī」,是指「啖人肉」之「伽梨女神(Kālī)的女性侍從」(Willis,61、150)。此處的伽梨女神,乃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主司破壞的天神濕婆(Siva)之妻,是印度教性力派崇奉的主神之一。[3]
啖人肉的空行母,在性力派中,是濕婆神之妻「伽梨女神」的女侍從,屬於鬼神類,這是空行母最早的由來。「女侍」的本質是事事聽從主人的指示而配合執行,在主人事業中沒有自己獨立的主體思想,是主人的附屬品。印度的空行母傳入西藏之後,又有了誇飾附會的發展,劉婉俐云:
空行母的藏文為「mkha’gro ma」(或音譯為「Khandroma」),mkha 意指「虛空」,’gro 則表示「行走、步入」之意,ma 是一般泛稱女性的字尾,整個字詞合起來的意思,是指「空中的女性行者」。[4]
藏傳佛教的空行母(荼吉尼)源於印度性力派,並且是喜好吃人血肉的夜叉、羅剎女鬼。
「空行母」一詞在藏傳佛教中,具有多元且甚深的象徵意涵。就修行層面而言,空行母是佛、法、僧三寶的內相「三根本」(上師、本尊、空行)中,負責護持佛行「事業」的根本(root),是女性的佛母、成就者與大護法等的集合名詞。但這僅是分類上的方便歸屬,空行母也可以是上師:如伊喜措嘉、瑪姬拉卓……等女性的傳承祖師;也有屬於本尊類別的綠度母、金剛亥母、妙音佛母……等。這些互涉、錯綜的關係,除了使其在名相或專有名詞上的定義不易外,也增添了不少相關研究上的難度。[5]
若依詞面,空行母只限生活於「空中」之女性天人或鬼神;然而,藏傳佛教的「空行母」形象,除了沿用印度教原有的意涵,入藏之後又演化、增添了多重意義,在藏傳佛教中的角色與功能極其複雜而重要,泛指一切與修行有關的女性,可以是傳法者、上師或法主(佛母)、人民的救度者(度母)、證悟者(智慧空行母)、上師或喇嘛的性伴侶(明妃、事業女)、護法天人、鬼神、佛菩薩與凡夫間之信差、密續之守護者等。倉決卓瑪云:「從大量的史籍可以看出,男性是一切宗教活動的積極倡導者和參與者,在佛教的流傳過程中起過主要作用。但是,這並不能抹殺婦女對藏傳佛教的形成和發展所起的積極作用。……主導方面,廣大勞動婦女備受冷落、貶抑、鄙視,社會地位極其低下。另一方面,一是為了宗教需要(如女神崇拜、藏密雙修理論),婦女的地位受到重視。」[6] 藏傳佛教以男性為主,在宗教的傳播過程中女性只是配角,但在藏傳佛(密)教的形成、發展及修持中,女性(身體)所提供的特定功能(性交),被認為是獲得最高成就所必須的決定性角色,藏傳佛教若缺少空行母,就無殊勝秘密之處;可以說,空行母關係了藏傳佛教的命脈,她們屈從於男性傳法者(上師)的教導與安排,犧牲了身體的自主權及宗教的選擇權,而成就了許多密教修行者的「佛果」[7]。
本論文將對藏傳佛教空行母的類別、內涵、由來、演變作必要的分析,並論述「具格空行母」所須具備之條件,及其在四部密續之地位。由於空行母的角色功能涉及藏傳佛教無上瑜伽、男女雙修、樂空雙運等核心的「淫樂」理論,若對此議題以隱喻的方式帶過,則不能彰顯藏傳佛教「欲貪為道,即身成佛」的特殊與錯謬之處。
根據多數文獻分析所得的整體結論是:藏傳空行母的角色定位、必備條件及修行內容,幾乎都「附屬」於男性(上師),「升降與奪」操之於男性,在男性的需求與設計下獻身捨命的配合,被動成全了男性的「實修」,卻無暇顧及自身的道業;到最後,她們是否獲得了預期中(與男性等價)的成就與利益?這涉及了佛法修證與男女平權的議題,不論在宗教領域或現實社會,都不可忽視。
到目前為止,國內研究藏傳空行母的論文很少,幾乎只有劉婉俐〈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8] 一篇較具學術參考性,筆者將以此文為線索,參閱其他密教經續與相關著作,以確定空行母在藏傳佛教無上瑜伽之角色功能(雙身修法),並依此探討兩個問題:一、從佛教法義以檢視密教「男女雙修、即身成佛」的理論與事實。二、從男性主權意識以觀察空行母在密教體系的「附屬」性及「工具」性。並從這兩個問題的分析得出這樣的結論:無上瑜伽「雙身修法」絕不可能解脫、成佛,而以此前題而施設的「空行母」之角色與功能,就成了上層男性集團假宗教之名對女性所作的騙局。
二、空行母的來源與演變:從印度到西藏
空行母,是從印度到西藏密教的一種特殊形象,與這兩個文化區域的女性崇拜有關,李南云:
密教金剛乘的女神中,又有各種智慧神、方位神、保護神、舞神、門神、光神、獸面神、瑜伽女、荼吉尼(空行母)等等,……這些神的造像或銅雕石刻,或泥塑彩繪,大量出現在石窟、廟宇裡,為修行者的觀想修習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並吸引了眾多的善男信女,是密教金剛乘一時得以廣泛傳播的重要原因之一。……密教主張以方便(悲)為父,以般若(慧)為母,因此便以雙身佛相擁交合作為「悲智和合」的表徵。……特別要提一下荼吉尼,她們是以婦女形象出現的象徵物,在修習時對她們進行冥想。她們通常面目猙獰,飾物駭人,與印度恐怖女神難近母一脈相承,常不穿衣,有的只有獨眼、獨腿。然而她們由於認識到「空」而從塵世中解脫,翱翔在精神領域的高空,為秘密知識的傳授者。
密教在印度鼎盛的時期,曾有著為數眾多的女修習者。在密教中她們常被冠以用於女神的尊稱。……稱之為荼吉尼則是認為她們猶如空行母一般,由於認識到「空」性而從人世間解脫,在悟得正道的精神領域中自由飛翔;……(密教、印度教的性力派)認為宇宙是由女性的創造力產生的,因而女性的力量從本體論上說就是原初的,第一位的,而男性的力量則是派生的,從屬的,故而男性在社會關係以及儀軌關係上都應依從婦女。[9]
密宗發展到無上瑜伽部時,女性神佛數量空前,地位日升。她們當中,有些女神一直是重要的佛母或菩薩;有些女神在剛出現時原本地位較低,而後發展成為教派崇拜的中心;還有的女神曾經是男主神的明妃,後來地位逐漸提升,最終佔據了怛特羅壇城的中心,而其男性伴侶反倒受到排擠。[10]
這些密教金剛乘的女神,多數起源於古印度(雅利安人入侵之前)母系社會的「生殖」崇拜,後來在印度教中發展為性力派,從「生殖」本能的迷思,轉為對女性(神)及其性器官的崇拜,再透過「性交」與她們合一,並分享她們的能量(性力)。傳入西藏之後,這種性力又摻雜了「苯教」巫術的魔力,並附會了「佛教」空性的思想而自稱為藏傳的佛教。以下分述之。
(一)印度教性力派(Shaktism)與左道密教
印度教以梵天、毗濕奴、濕婆等三大神為主;濕婆是毀滅之神,也是生殖之神,由對於濕婆神之威力崇拜,而引出生殖力及女神的崇拜;林伽(Linga)是濕婆的性器,生殖則由其妻卡利(Kālī)擔任,故而分化出女神的「性力」崇拜[11]。馬加力、尚會鵬云:
印度教的濕婆派,崇拜男性的生殖力量,而坦特羅派即性力派則與其相反,它崇拜女性生殖力。該派認為,做為最高實在的濕婆神,同梵天大神一樣,是不具有什麼活動能力的。而他的配偶們卻具有極大的力量,即性力。女性的生殖力(性力)是世界的根源,世界只有性力的開展,依靠性力可獲得救贖。該派以崇拜性力女神為特點。崇拜濕婆的配偶難近母、卡利,毗濕奴的配偶吉祥天女,梵天的配偶辯才天女等。該派修持特殊的瑜珈,採用秘密儀式,對卡利等女神供奉酒、肉、魚、穀物,甚至人身。深夜,男女實行「輪座」即按宗教規定男女雜交。……該教派的目的在於尋求悟性,通過對性愛的深刻體驗來親證神明,以達到超越。……用《奧義書》的話說就是:「當一個男子和心愛的妻子擁抱時,不知道哪裡是裡,哪裡是外;那麼,當他和理智的靈魂(與其交合的明妃、佛母、空行母)擁抱時,也不知道那裡是裡,哪裡是外。」該派不信業報輪回之說,……信徒只能不停地祈禱和貢獻犧牲,才能避禍得福。對女神的崇拜,印度民間早已有之,印度教攝取民間信仰後,使這種崇拜理論化了。[12]
濕婆、女神、性力、雜交、祈禱、供獻……這是從原始崇拜與吠陀信仰承襲而來的神靈、屬性及宗教行為,多半被歸類於婆羅門─印度教,與「佛教」的教義及修行毫不相關,雖然後來兩教之間有局部的滲透、混淆,而形成所謂的佛化密教或密化佛教,但是,從流溯源,仍可分辨彼此「根本」的不同,這是特別要確認的。杜永彬云:
性力崇拜是印度性文化的一大特點。性力崇拜的代表性力派崇拜女神,認為性是宇宙間的根本動力,是智慧和力量的集中表現,男女交合、雙抱雙修才能獲得精神解脫和無上福樂。這種修煉不同於塵世的淫樂,主張追求更高超的目標,他們邊交媾,邊口念真言,使男女兩性達到完美的結合,這說法就是修行者以性樂而達到悟道的目的。在他們看來,性不是成佛的障礙,相反,性的神力修煉是成佛的必由之道。……受性力派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密宗,與性的密切關係主要在於其修煉方法,即「密宗四部」-事部、行部、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這是修煉方法的四個階段,也反映了密宗發展的四個階段。無上瑜伽部的最大特點,是利用女性作“樂空雙運”的男女雙身修法,在男女交媾中去悟空性,這是以欲制欲、以染達淨的修法,沒有「根器」的僧人上師是不傳授的。事實上的無上瑜伽,即是金剛乘法,即左道密教,也就是世俗化的大方便的實際行為。左道密教的「大樂思想」,來源於印度教的「性力派」。它以恣意的肉欲為侍奉女神和崇拜女神的方法。以此而被攝入密宗的無上瑜伽,再加上「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的觀念,就用明妃來相應,以交媾為修行了。[13]
性力派以女性生殖力為「宇宙的根源」的想像與崇拜,可說是遠古部落時代的原始思惟或巫術行為[14],雖不礙為民間信仰,但在文明的進程中,被部分宗教人士以象徵性理論將這些習俗重新包裝,誇大推演,而成為一種正式的教派;之後,隨著相關經論的編造(非佛說),又發展為「左道」密教。石海軍云:
一般來說,坦陀羅分作左道派和右道派,它們關注的都是瑜伽、咒語和衍多羅等。……左道儀式打破了印度教和早期佛教的所有禁忌與規約,一些修行者形成一個小團體,聚集到寺廟或某個秘密地點,也常到火葬場或墳地,圍繞著曼陀羅坐成一個圓圈。加入到這個圓圈,也就是儀式中的所有人都不再有種姓和社會地位等方面的差異或高低,大家一律平等。在對神靈和魔鬼進行了祭祀之後,他們便沉醉於飲酒、吃肉和性愛之中。……左道中的「左」(vama)字在梵語中意為女人或女性,在印度神話傳說中,女神總是坐在男性神的左邊,所以,「左」便成了女人的代名詞。就此而言,左道也可以說是女人之道,……是指男人借助於女人進行修行,離開了女人也就沒有了左道,因此,在左道修行中,女人是受到崇拜的對象。再者,「左」還有「愛欲」之意,在印度古代文化中,女人總是和愛欲聯繫在一起的。因為密教左道的修行實踐總是離不開女人和性愛,密教為此而大受非難:理論上是沉溺不返,實踐上是享樂荒淫,與它比較起來,似乎任何淫穢的東西都會顯得純潔了。[15]
這段文字對左道密教的字義與特色,說得最詳盡。至於性力派左道與佛教的關係如何?聖嚴法師云:
所謂左道密教,是對以《大日經》為主的純密或右道密教而言。……由中國而傳到日本的密教,僅及於金剛界及胎藏界的純密,未見到最後的無上瑜伽之行法,所以日本學者稱它為左道密教。……此派既以恣意的肉欲為事奉女神及崇拜女神的方法,所以在他們集會崇拜之際,即以一個裸體女子為崇拜的本尊而圍繞,先飲酒(Madya),再食肉(Māmsa)、食魚(Matsya)、期待性交(Maithuna),最後即以男女亂雜之歡樂(Mudra)為終結,合稱五摩字真言。他們將此集會密稱為聖輪(Gri-cakra)。最後的性交,乃是最秘密最緊要最神聖的儀式。以此而被攝入密教的無上瑜伽,便配上了「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的觀念,就用明妃來相應,以佛母來相應,以性交為修行了。[16]
聖嚴法師這段話,從學術的立場,有其客觀可取之處,雖多沿用日本學者的看法,卻能扼要說出了性力派與左道密教、無上瑜伽的關係,及其男女「淫亂」、愈趨下流的發展;這些怪力亂神的現象,並不是套用「佛法名相」,就能矇混過去。印順法師更論及攝取性力思想而成的「無上瑜伽」在印、藏兩地的發展云:
「秘密大乘」中的無上瑜伽(anuttara-yoga),內容非常豐富,而最具代表性的,是與印度教中性力派(Śākta)相同,男女和合的秘密。如……『印度思想與宗教』說:「佛教在北方和南方的多數地區之中,已經衰落不堪了。這種衰落,由於和叫做性力崇拜的那些魔術,和色情形式的秘密主義的不幸結合而加速了」。……從女神崇拜而引起的「猥褻儀式」,「放肆行為」,有的在文化發展中消滅了,而流行於印度的性力派,從印度傳入西藏的無上瑜伽,卻在文化發展中,與某些理論相結合而流傳下來,並信為「與神合一」,「即身成佛」的神聖行為。……「食色性也」,在生死流轉中的人類,確是有此本能與需要的。所以在(不完善的)人性傾向下,發展中的佛法,漸有類似印度的性力派(Śākta),中國道家的房中術出現。先是潛在流行,或作神秘與暗昧的表示,到西元四、五世紀,才漸漸的公然流行。[17]
如上所述,性力派(左道)以五M[18] 為集體修行法的理論與施設,只停在肉身的享樂、意識的狂亂,卻與心靈的淨化無關。雖然,印、藏的密教有意攀附佛法,並取代佛教,千餘年來自創了整套的理論並反覆宣傳,的確讓大部分佛教學者誤認密教是「佛教」的宗派分支或最後成果,並因此聖化了「性力」、「交合」、「獻祭」等行為,並佛化了「梵天」、「濕婆」、「荼吉尼」等神靈,強迫佛教徒接受這個指鹿為馬、李代桃僵的「密教」是更核心或更高級的「佛教」[19],這是一個佛教的危機。然而,性力派認為在這種神聖化儀式中,輪座雜交不僅無罪,甚至(比一般男女性交)更聖潔,是在神靈鑑照下的集體修行與供養,這樣的思想被印度密教接納,並整編為理論核心與修行主體,正式入篡佛教正統教義;傳至西藏之後,其中相關的女神(荼吉尼)也以「空行母」的身分而被無限的提升。密教興起後,由密教與性力派互相推動下,使女神崇拜在印度社會中佔有重要地位,致使空行母由「女侍」提升至「神祇」角色。西元7世紀中葉《大日經》在印度出現,唐開元四年(西元716),印度密教善無畏至長安傳密法,後與其弟子一行翻譯《大日經》,一行又撰《大日經疏》,劉婉俐云:
據《大日經疏》第十卷記載,「荼吉尼係大黑神之眷屬、夜叉鬼之一;有自在之神通力,能於六個月前得知人之死期,遂預先取食其心,而代之以他物,直至此人合當命終時,始告敗壞;蓋修此法者可得神通、大成就。毘盧遮那佛為除此眾,故以降伏三世之法門,化作大黑神而收攝之,令彼皆歸命於佛。」(《佛光大辭典》,頁4781)這是荼吉尼由外道被攝受、轉化為密乘護法神的可考文獻之一,「佛教化」後的空行母,在內涵與象徵上皆有了大幅的轉變,不若先前般邪惡與陰森了[20]。
同樣的教義與行持之傳播,為什麼中國不接受,而西藏變本加厲?這當然與兩地的本土信仰及文化內涵有關,以下只論述西藏對這類密法的接受與實踐。
(二)西藏苯教與藏傳佛教
西藏原始宗教是以本土神靈及自然崇拜爲主,並吸收了相鄰地區的宗教因素,是一種流行於高原山地的早期宗教,其總體特徵及文化屬性,類似於亞洲中北部的狩獵巫術及薩滿信仰,充斥著低階鬼神、惡魔、精怪之類,被認為有能力對人作福降災,必須以獻祭來討好或以咒術去降伏;而擁有這種技術與能力的人,就被推崇為聖人尊者。印度(佛、密)教傳入西藏之初,就遭遇本土宗教(苯)的拒斥,而引發了咒術的鬥爭。矢崎正見云:
當時西藏是在赤松的統治下。與在藏中的寂護共同籌畫在拉薩郊外的赤丘(Mar-po)設立佛教寺院,卻連連發生雷電、地震等災變,王認為是與佛教敵對的惡魔在作祟,於是命寂護將之擊退,卻未見成效。赤松遂應寂護的建議,迎請蓮花生來西藏。……當時所有的入藏僧,皆是熟稔印度末期佛教─密教的教義、儀軌的僧侶。並且不管他們喜歡與否,為了對抗帶有巫術性格的苯教,也不得不同樣地採用咒術。於是蓮華生以咒術佛教的佼佼者被邀請入藏,於佛教與苯教的鬥爭場中登臺。[21]
蓮花生的咒術勝過寂護,擊敗了苯教、平息了災變,於是穩坐藏傳佛教的教主地位。蓮花生入藏後,積極投入「密教」在西藏的傳播,矢崎正見云:「蓮花生又對王及西藏僧授以陀羅尼的秘義,講演空行母火焰熾盛呪等坦特羅的經典,或翻譯各種秘密經典,全心投入秘密佛教在西藏的傳播。」[22] 蓮花生以勝利者之姿,受贊普王的支持,全力弘傳「坦特羅密教」,逐漸成為藏地宗教的主流,而「空行母」也成為藏傳密續中的重要角色。蓮花生將佛教名相、性力派雙身法,及苯教的牛、馬、豬等神祇,重新組織合成了怪力亂神的藏傳佛教。而印度的「性力」信仰與苯教的「生殖」崇拜同源,因此,男女雙身修法在西藏順利傳播且發揚光大,以此為核心的派別也越來越多。
空行母在印度的「女侍」角色,經由蓮花生在西藏的弘傳,無限抬高了其身分與地位:原本位階甚低的女性邪靈,高升為密續中證悟成佛的空行母,說明了「前佛教時期低階荼吉尼的形式,隨著密乘的盛行,被整合納入佛教體系之中。」[23],這是藏傳密續整合印度教性力派及印度密教的鬼神及修法,將「侍從女鬼」提升為雙身合修的「佛母」或護持密法的「空行母」。劉婉俐云:
密乘傳入西藏後對空行母定義的擴延,除了強化其證悟、智慧的陰性本質(feminine principle)之外,早先印度教嗜血女神的殘餘意象,也被帶入了具神話傳奇、泛靈信仰的原始神祇之列,尤其是這些女性地祇,受蓮師調伏而轉為藏密的護法之後,其原先的苯教、邪靈色彩,也漸趨淡化與稀釋,另附上了「面惡心善」的正面新形象。
自八世紀密乘傳入西藏後,史載蓮師曾在Rong rong lung panag po一地,降服了眾多的辛魔,使其歸順、發誓成為佛教的忿怒尊(wrathful deities)與護法。由此,可大略看出辛魔在歸化佛教前後的差異性─主要是在內涵與象徵上的逆轉,以及此過程與印度密乘「度化」外道女神的類比性:在前佛教時期的辛魔,相當於印度的夜叉或啖人嗜血的印度教女神,相反地,被佛教攝受、馴服後的辛魔,則有了新的屬性與象徵意義,且被賦予了保護教法、利益行者、守護誓言等的多重使命。
(Janet Gyatso)她認為在藏族的始祖傳說中,便隱含了這種「嗜殺、身強體健、勇敢」的魔女成份,相異於突顯「慈悲、精神性」的男性始祖(觀音菩薩)特質。……視女性為邪惡根源的說法,基本上是小乘部派佛教觀點的殘留。有趣的是,在佛教教敵的苯教典籍中,也將女性視為魔鬼、貪執的化身,同樣是充滿了負面的評價;而在佛教成為藏民的主要信仰之後,苯教儀式與原始女神、辛魔等外道,除了披覆上某種古老、野蠻、邪惡的映象外,其本身也開始產生了質變,……如果說西藏前佛教時期的女性始祖與女神形象,存有和小乘「不淨」女性觀的近似性;那麼藏密對女性的尊崇(瑜伽行者視女性為空行母化身、智慧的代表),則可謂等同於大乘主張的性別平等論了。另一方面,辛魔一系的女性神祇由早期的「地母」形象,轉變為後來的「空行」護法身分。[24]
也就是說,藏傳佛教以「淡化、稀釋」的手段,去除了印度夜叉與西藏辛魔之類的魔性,換取藏地女性的認同;又不斷「強化」空行母的修證能力與宗教地位,誘使藏地女性獻身。這是藏傳佛教的洗錢(漂白)手法,只為了促銷其男女雙修的邪說與淫行,對西藏女性之宗教實質與社會人格並無升級的利益,甚至是明褒暗貶、有名無實的雙重作賤,這可從藏傳佛教的供品「五肉、五甘露」[25] 看出:空行母的本質依然是食肉飲血的女鬼、夜叉之類。然而,藏傳佛教這種無限誇大、不實宣傳的最後,空行母與空行法教幾乎成了藏傳佛教的代言人與主產品。劉婉俐云:
密乘中的空行母,象徵的是一個具足的整體(whole being),而不能以世俗化約的性別差異概念,來看待其所代表的陰性本質。……到了密乘修持的最上層境界,也就是四印最高成就的大手印境界時,空行母已臻化境而不可思議,此時「她是空性神人同體(anthropomorphic)的示現,即是在轉變中、如夢如幻、清淨、涵攝一切的明覺(Awareness)。」在此的上師與空行母定義(內在形上的實體),已超乎平常、字典中所描述的「精神導師」與「女神化身」之意了。
其次,從勝義諦的觀點看來,空行母所代表的是一種最高的證悟智慧,「『她』是對空性(Voidness)最直接、不假他物(unmediated)、非概念的了悟」(Willis,74),此狀態是無法落於言詮的。……在更高階的密續儀軌中,則有觀想空行母為三根本(上師、本尊、空行)總集的修持法,此時的空行母更兼具了法、報、化三身的證悟特質,「是無形色的『真理之身』,亦即法身;就溝通與帶來啟發、證悟能力的層面而言,『她』是絕妙、莊嚴的『受用身』,也就是本尊和報身;而在無盡化現以破除我們執著的輪迴習性上,『她』則展現了難以計數的『化身』成就。……對應於三根本、三身(three kāyas),在密乘有關空行母的修行上,更進一步地分為外、內、密三個階段,「在外密的部份,是空行母顯現的各種形貌:人或天神、寂靜尊或忿怒尊、利益或危害人類;內密的空行母則在資深行者成功轉化自身為偉大空行母(通常是金剛瑜伽母的本尊身)時,方纔顯現;而密密的空行母是無形的威力、能量與空性純淨的加持。」[26]
從以上印藏密教史的發展來看,空行母的形象是一個不斷被抬高、附會、誇飾化、玄學化的過程,空行母最終成了三身(法、報、化)與三根本(上師、本尊、護法)的合一體,也就是以「陰性」特質而集證悟(智慧)與救度(方便)於一身的至上神,既可與男性雙修,也可獨立傳法;它必須從三個層面(外、內、密)去理解,才能掌握全貌。乃至於編撰說:釋迦佛三轉法輪所傳金剛乘密法,保存在空行母淨土(烏仗那),而(證悟佛果的)空行母也就成為「密續的法教之源」[27]。然而,藏區空行母既來自印度教「荼吉尼」的鬼神信仰,縱然被密教收編(棄邪歸正或變本加厲?)其位階也只是護法,且菩提未證、習氣仍在,不可能有具足三身、傳授教法之功德;因此,這個改頭換面、成佛作祖的過程,只是藏區密教徒一廂情願的造神運動,是人為施設,而不必有其事理。我們可如實探究它所證悟的「空性」、所傳授的「密法」是什麼?與如來正法的菩提實證有何關係?這才是問題的重點,可由此考察她們是正統佛(顯)教的修證者,或是附佛外(密)道的成就者?
以下先論析藏傳佛(密)教中空行母的類型,再回頭探討這些「名義」下的女性修行者的實質。
三、藏傳空行母的類型:名義與層級
根據藏密始祖蓮花生與移喜.措嘉口傳問答的《空行法教》云:
空行母一字的字義是指「空中所住者」,是一種毋須在地上行走的天人。有各類的空行母:智慧空行母、事業空行母和世間空行母。……法身佛母是所有空行母的根源。……當普賢王佛母被稱為一切化身之基時,她是法身佛母、女性佛般若佛母。金剛亥母是般若佛母的報身,……般若佛母的化身是聖度母。此為智慧空行母的三身。除了智慧空行母之外,還有為了利益眾生而擔負佛行事業的事業空行母;視察我們守護三昧耶情形的三昧耶空行母;還有居住在世間主要、次要聖地的空行母……和這些外在的六十四聖地相應,在較細微的層次上,在我們體內的六十四脈輪也住了相同數目的勇父、空行,是氣、脈、明點的精純體性。……般若佛母和普賢王佛母都是女性佛。而金剛亥母的五種型態,也都是正等正覺的佛;雖然聖度母是以十地菩薩的身形化現,但實際上她也是位全然證悟的佛。……空行母能以不同方式和各種形體示現,有些會顯得粗暴或令人反感,乃是為了遏阻概念化的思考和不淨觀。[28]
這段文字說明了空行母幾乎無所不在—從外器界至內根身,充滿了各種形式與功能的空行母,且具足三身,等同於佛,遍在一切眾生界而普施教化—那麼,藏傳佛教也可稱為空行母教?文中又借二諦說,將西藏各類的空行母,簡化為智慧(含事業、三昧耶)與世間兩種,前者是證量較高的女佛菩薩,後者可能是化生人間的地祇。尼梅巴德欽黑魯嘎云:
諸法假名安立,是故所謂「空行母」有二層涵義,就勝義而言,於一切諸佛法身虛空中[29],行大樂之智,即是空行;世俗而言,凡行於剎土、勝境虛空之天女,均為空行;憐憫眾生而隨持救護如母者,是母之義。[30]
空行母表相是飛行於「虛空」,實義則是穿梭於「空性」,這是空行的兩層字義;「母」則除了表徵其為女性之外,也特顯其「憐憫、救護」之義。密教之修行,若無空行母相助,難以成就;密法與行者之間,是由空行母聯繫的。劉婉俐云:
印度晚期佛教密乘(Tantra)中的空行母辭源探究,與密乘傳入西藏後有關空行母定義的擴延,初步可概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印度佛教密乘時期的空行母初義,二為藏傳佛教中的空行母釋義。其中,前者涉及了將印度教神祇轉化為佛教密續本尊(Deity)和護法(Dharmapāla)的過程,而後者則涵蓋蓮師(Guru Rinpoche, Padmasambhava)入藏後降服當地女性神靈與邪魔,將其納入空行、護法之列的蛻變。換言之,在這兩個過程中,都出現了將外道神靈或圖騰轉換為佛教信仰的吸納與馴化作用,並由此擴展了空行母的繁複意象與定義,也區隔出空行母的兩大類階:即高階的、已然證悟成佛的智慧空行母,以及低階的護法神祇(世間神祇)。……從Willis 引述三位學者對空行母藏文字義的詮釋,對照前述印度密乘對印度教女神的轉化,可發現空行母的兩大類別—高階/低階、證悟/世間、智慧天女/嗜血地祇—呼之欲出,而佛教密乘的印度、西藏分期,也呈現了對空行母定義的衍伸與擴充,……[31]
也就是說,由於長時間、多文化的演變與混合,空行母名義與形象頗為複雜,僅能大略的依其在修行上的層級,分為二類:勝義與世俗[32],前者是修成正果而有本尊或上師之身分的金剛(智慧)空行母與佛母、度母之類;後者則是三根本的第三類,是密教行人所頌禱與供奉的類似「護法」「信差」[33] 的天女神靈,或供作「樂空雙運」的性伴侶如明妃、事業手印[34] 之類。茲就其常見的角色與功能,舉例如下:
(一)高階:修行證悟而等同於佛、本尊、上師的女性
1、佛母:空行母在藏傳佛教中最高成就為佛母,如五方佛與佛母:「證悟者中,則男女性都有,我們可以從以下的例子看出。五方佛部之首是五位佛父,他們是毗盧遮那佛、不動佛、寶生佛、阿彌陀佛和不空成就佛。他們的眷屬是五方佛母:甯初瑪(Mying Tsukma)、給瑪(Gyema)、那瑪基(Namaki)、那扎卡嫫(Naza Karmo)以及丹企卓瑪(Damtsik Drolma)。」[35] 另有六部佛父與佛母[36]。佛父與佛母在藏傳佛教中大都以雙身抱持的佛像呈現。在藏傳佛教中「即身成佛」蓮花生之明妃—移喜.措嘉,在他的調教下成為佛父蓮花生之佛母,頂果欽哲仁波切說:「她的身形是金剛瑜伽女;她的本質是殊勝明妃—移喜措嘉,智海王母。」[37]。由上可知,在藏傳佛教中「空行母」、「度母」、「金剛亥母」、「明妃」、「金剛界自在母」、「金剛瑜伽女」都具有「佛母」的意涵。
2、度母:梵語Tara,藏語Drolma,或譯為多羅菩薩,是女性救度者。在藏傳佛教中或指觀世音菩薩所化現之度母,以救度苦難眾生為主,能消災解難、斷除
業障、增長
功德、滿足所願,是藏人心目中的慈母,……藏傳佛教的度母種類眾多,其中之忿怒度母:「是一位善辨是非、聰明智慧的
佛母。藏傳佛教認為,觀修
忿怒度母能清除障礙、成就四事業、清辨是非、消除人們的無知和無明煩惱。然而,忿怒度母修持法,乃秘中之密,為甚深耳傳之法。金剛密乘認為,只有那些具有殊勝妙相,守持清淨戒律的行者,才有資格修持此密法,而且一般要在屍林、深山等僻靜之地修持」[38]。忿怒度母又稱為忿怒穢跡母,是清除身心污穢的空行佛母。
3、智慧女:智慧女顧名思義是指有智慧的女性行者,James Robinson則認為空行母的定義是「證悟空性的女性」,也就是「智慧的女性化身」[39]。若真實證悟空性後,就有般若智慧產生,因此證悟空性的女性行者,藏傳佛教稱為智慧空行母(wisdom ḍākinī);《大手印教言》說:「這無與倫比的聲音是來自阿企秋吉卓瑪──我的曾祖母,她是一位智慧空行母。」[40]。因此,智慧女只是從其修證之成就而有的通稱,可適用於所有高階空行母。
(二)低階:世間層次的護法、明妃、事業女
1、天女:從字面上另一意涵,空行母是在空中飛行的女性,即是天女。 Anagarika Govinda 則表示:空行母概指「以女性形象示現的天人,她們具有明淨的虛空本性,在天空中悠走自如。」[41]。因此,天女是就其活動能力而立名,或許是空行母較原始的形象,乃低階角色,而所謂「明淨的虛空本性」則是抽象層次的附會。
2、明妃、事業女:明妃是上師或喇嘛的性伴侶,達賴喇嘛說:「當行者在密宗道達到較高層次時,他們會被要求去尋找明妃或勇父以作為入道的動力。」[42]。宗喀巴也說:「明妃顏殊妙,年可十五六,香花善莊嚴,欲樂於壇中。」[43] 所謂較高層次的修行及其所需的入道動力,就是無上瑜伽男女雙修(性交)法,以及獻身配合的女性,具備這條件的就稱為明妃;若本身已完成生起次第及第四灌,並實際合修而具有「大功德」,則可尊為佛母、空行母、度母。其次,提供「雙修」服務的專業女性,也稱為「事業手印」。蓮花生說:「欲令明點增長,行事業手印,當用十六歲蓮乳皆肥者,腰細令男生不忍樂,自他本尊身明顯。」[44] 之所以選用蓮(陰戶)乳皆肥而腰細的女性,就為了引起男子的性慾,急於與之交合,成辦「欲貪為道的事業」,這種需求下的女性,其實只是性工具(性奴)。
3、神靈、邪魔:劉婉俐說:「蓮師(Guru Rinpoche, Padmasambhava)入藏後降服當地女性神靈與邪魔,將其納入空行、護法之列的蛻變。」[45] 這類由當地(女性)鬼神轉型的低階空行母,仍具足其業道中的習性,且只是降伏於蓮花生的外道咒術,其本質與智慧並不純正。她們扮演的角色多半是守護密法、掃除魔障[46] 上,包括「伏藏」,《土觀宗派源流》說:「蓮花生大師及少數具德相大師,為了教化未來眾生,將很多修習共不共兩種悉地的教授作為伏藏埋藏,大力加持,令不失壞,付與守藏護法神掌管,併發淨願,願此法得遇有宿緣的化機。」[47]。在藏傳佛教中有名的伏藏如《中有大聞解脫》、《空行教授》等,伏藏由空行母等守護神負責守護,緣熟時會由適當行者挖出。因此,空行母有鬼女、夜叉女、羅剎女等守護神之意涵。
四、「無上瑜伽」雙修(實體)女性的條件與培訓
印度密教的發展,一般依其經典(密續)分為四部[48],而最高的成就是無上瑜伽,這部修法有其特殊的需求,也就是以男女雙修而即身成佛—與多位女性在壇場中真槍實彈的交合,藉此體驗色身淫觸與明點融化以開發本具的大樂、光明、不二,並與假想的(雙身佛)本尊合一,以此境界說是不離(欲界)色身而成就(報身)佛。這種修法須有「實體」女性配合,而這類女性須具某些條件(健美、順從),經過挑選、培訓之後,乃可「使用」,即所謂明妃、事業手印之類;她們在現實中是平凡女性,入選實修之後則被稱為佛母、空行母……;凡夫是實,名銜乃虛,但在嚴飾壇場、吟誦咒語、觀想神像所營造的神聖氣氛下,成了一種虛擬聖境的角色扮演[49] 或擬像[50],男女煞有介事的依特定儀軌而雙修,至於過程中產生了什麼幻覺、結束後成就了什麼果位,似乎不宜(足)為外人道也,或又套上某些宗教的名相以粉飾其境界。
(一)先天條件
1、寧瑪派:蓮花生於《亥母甚深引導》之「觀察手印母相」中,認為空行母須具備外相、內相、密相、真實相等四條件:
子、外相者,顏色端麗,妙年悅意。身具香氣,顏若桃花,冶豔細腰,身量大小適宜。眼細長而黑白分明,眼圈微紅,髮黑光滑猶如青絲,齒白無縫,目善斜視,具足貪容,一見令人不捨。……丑、內相者,明母心量寬,口謹,少嫉妒心,能容受密法,信心堅固,對瑜伽者使用財寶不起慳貪心,能委婉順從,格外體貼,不為他人所誘。寅、密相者,蓮花極緊,具暖相。蓮宮豐盈而鼓出,善知銜吸金剛杵。臀小、盤廣,肉內卷。蓮宮肉緊貼,花胚豐盈,以杵觸之,作不能忍狀,而出嬌聲;稍加抽送,身怯體顫,蓮生暖濕。卯、真實相者,對瑜伽者,具大信解。智慧廣大,能分別法與非法。心量寬廣能容受密行,語守秘密。對瑜伽者,不生毀謗而恭敬之,能依教奉行。善能事業,能令瑜伽者安樂增上。凡見與觸,俱生安樂;稍相偎傍,身覺安樂;令瑜伽者易趨樂空,心亦易契本來不染汙之體性。即持正念時,亦甚眷念同行無生安樂。心甚貼切,具愉悅、精進。為瑜伽者供役使,隨說即行。吐辭悅意,行動作事皆具嫻雅相。諸佛事有志精進。[51]
蓮花生是藏傳佛教的創始者,對空行母的條件,為密教各派所接受。他認為空行母的外表要貌美、腰細、髮黑、齒白,令人見而不捨,且偏好十六歲左右之少女;但由於容貌的歧視及年齡的限制,能滿足此條件之女性不多。其次,空行母的個性,要生活節儉,於物不吝嗇、不貪求;心胸要寬廣,少嫉妒心;要體貼喇嘛、聽從指示;且信奉密教,堅固不移,不為他人或他派所誘惑。經此篩選合格的空行母,必然言聽計從、任由喇嘛擺佈。又次,空行母的性器官要:緊、暖、凸,且臀小、盤廣,淫欲強;雙修的配合度高,對瑜伽者信解恭敬,隨傳隨到,供其役使,且嚴守秘密。蓮花生的四層要求,皆以男性的「淫樂」為考量,最後目的就是「男女雙修」,這是沿用印度教性力派的信仰與行為,以強化其「欲貪之道」的理論與效果。因此,以「雙身法」為制高點,來看藏傳佛教的各項主張與施設,必可了然其秘密與真相。
2、薩迦派:明妃須具有下列特殊種性者:
1、具獸女:上身乳堅實、下身豐腴緊密、腰細、步態悠閒、見男子時目不瞬眨,其體氣及密處有麝香味。2、具螺女:總相為骨粗、肉滑軟、臍有右旋螺紋、身力大迅捷、音清亮快疾。3、具象女:總相為身肉豐腴、身肢短、力大、眼小、耳長且大、出汗時其味極馥、聰慧寡欲、蜂常厭(纏)之。4、具紋女:肉色微紅、臍上有三豎紋、眉間有一豎紋、諸肢節纖長、身肢多有吉祥紋者大吉、護愛孺童,如此者應特讚許。5、眾相女:具四種功德或具三、二種功德。其他教授中亦有稱為具牛女,此女與具象女,同一性相。此外亦有謂具蓮女種性者……。彼無論為何,其應具髮卷、眼媚、眉際無斷、口與息有麝香味、前有一特殊齒、乳堅實、臍上三豎紋、額上一豎紋、下身腴闊、蓮無鬚、豐頰、有龍腦花香、樂行能為壇城行止、事等功德。若具此等功德,方為合適成就之所依。[52]
同樣以貌美為空行母的必要條件,且特重性器官的行淫功能,這是性力派之傳承,對於空行母的選擇與蓮花生的條件差異不大。
3、格魯派:宗喀巴云:
明妃顏殊妙,年可十五六,香花善莊嚴,欲樂於壇中。[53]
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雲:「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余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54]
此派要求明妃須貌美、年輕,也就是滿十二歲少女,若是十五、六歲的少女,最好,但是實在很難就只好接受二十歲的女人,如果是二十歲以上的就算不好了。如果找不到的話,乃至自己的姊妹或女兒,或者妻子要奉獻給師長當明妃。
4、噶舉派:藏傳佛教各大派選明妃的條件,皆須年輕貌美,唯噶舉派比較重視性器官,《那洛六法》說:「夫丹田火與氣相合上下,各四歡喜心次第生起,乃內因緣之理也。至若外因緣之理,先將上述各法修好,迨力量已大後,乃雲遊四海訪尋奇女,必須具有特別性力,始稱合格。」[55] 噶舉派之男行者於練成《那洛六法》之拙火定、完成四喜生起次第,能於性高潮持久不洩,之後若有因緣,雲遊四海,訪尋特具性能力之奇女子,加以特殊的訓練,即可成為雙修之空行母。
從以上對明妃/空行母所設之條件可看出:空行母只是修持俱生大樂的性工具,若一般年老或貌惡之女性,引不起男性的欲望,則無緣成為空行母與上師雙修,亦沒辦法「即身成佛」;這是老醜女性的悲哀,也是藏傳佛教以「年輕、貌美、體柔、心順」為標準,對一切女性的歧視。雖然達賴喇嘛說:「無上瑜伽續特別強調女性的角色,歧視女性就違犯根本密宗戒。」[56] 這是特就女性在無上瑜伽「配合」雙修之「角色」功能而言,必須強調其不可或缺性,卻無關於個別婦女之獨立、平等的存在意義與人性尊嚴;由此更反顯藏傳佛教中婦女地位的低下,只許是配角。細查「根本密宗戒」第14條:「譭謗婦女慧自性—不輕視譭謗女人,應尊敬婦女成佛自性。」表面上是尊重女性也有成佛之自性,然而,所謂「婦女慧自性」[57] 的密意,就是「智慧空行母」,空行母的成佛之性來自於提供性器官與男上師實修「雙身」法,若上師成了佛,空行母也沾光成了佛母,雙方都是「即身(性交)」而成佛(非人);因此,其修行與成佛,始終仰賴、依附於男人身上,成『佛』之後仍須攀附男性,永恆相抱(交合),片刻不得離;即以此姿態而出現在神壇上、唐卡中,如女蘿之寄生於松柏,仰望男性的臉色而背對信眾的膜拜。所以,此密宗戒遮止「譭謗婦女慧自性」之本義,乃因智慧空行母獻身於雙修,能令男性證得四喜大樂而「成佛」,是男行者的助道之器[58]。藏傳佛教之所以提升空行母的位階,目的在誘使女性自願(半騙半嚇)與男性雙修,且獲得弟子的尊敬。由此亦可知:空行母未證(佛教)空性,並無(空性)智慧,其所謂「慧自性」乃是女人的陰性特質,從身口意散發的「女人味」,能挑起男性淫慾的功能也。
藏傳佛教是由男性主導,德吉卓瑪說:「寺院的密宗殿是屬於男人的,為藏傳佛教男眾的殿堂。使得女性在宗教生活中被邊緣化、卑微化,乃至不可見。」[59] 在男性主導的藏傳佛教中,空行母只是男上師附屬品、性工具,並無平等的人權,其地位之升降,全由男性決定,而重點不在於個人心性修行的證量,而是「雙修」過程的配合度與滿意度。若以蓮花生的四相而要求女性,條件甚高,在歷史上完全符合的不多,因此,必有某些變通法,一、退而求次,將就使用;二、人為加工,後天培訓。
(二)後天培訓
薩迦派覓得具六相具足女子之後,還須經過教導、訓練、考核,乃可擔任雙身修法的明妃。培訓的內容與次第是:先「由聞金剛乘四部密續之時,生起不共信念,以斷戲論,無畏行於甚深奧義。」[60] 也就是讓她聽聞金剛乘四部密續的概要,對男女雙修這種在「享受淫樂」中「即身成佛」(不共於佛教)的奇特行法,有所瞭解、信受,且斷除「邪淫犯戒」之想法,無所顧慮不懼於合修「深奧」的雙身法。這是從觀念上洗腦,去除一般人的心理障礙。
接著是「受十善,極行於此法,行布薩至圓滿之優婆夷時,其以別解脫戒、菩提心戒[61]、菩薩戒等清淨相續。」[62] 也就是表面上受佛教的五戒、菩薩戒,及實質上受密教三昧耶戒等,以防日後洩漏雙身法之秘密;由於雙修法違犯了佛教的「不(邪)淫」戒,故依密教三昧耶戒為開緣、為正戒,而合理化、神聖化了男女雙修的淫行。
再來是授灌頂:「以灌頂淨治:即以四種灌頂圓滿而清淨。」[63]依序為瓶灌、密灌、慧灌、第四灌,令此女成為密教弟子,日後才能合修雙身法[64],並藉此取得紅白菩提(男精女液)為甘露,供「慧灌」之用。
為配合上師雙修之持久不洩,此女(明妃)須加修拙火定、寶瓶氣等:「以瑜伽禪定淨治:以瑜伽之力,攝氣以能持菩提心者為之。」[65] 自我控制以與男上師同入性高潮等至中閉精,長時間體會「樂空雙運」之境界,獲得樂空不二的智慧,完成「即身成佛」極果。能如此自利、利他,才是具格圓滿的明妃。
如上所述,薩迦派對明妃的培訓,從聽聞密法、受持密戒,到完成四灌,入壇實修……種種施設,都只是為了讓她成為男上師的性工具;若在此基礎上加修中脈、寶瓶氣及明點升降,則可提高為男上師的性伴侶。
其次,噶舉派的培訓,如《那洛六法》云:
訪得之後,先領其灌頂,善守各戒。但不知儀軌,修亦不成,故又必洞悉儀軌之意,然後一日四次好好修習。……彼有六十四種性力之女子,與平常女子不同,其到交合之時,六十四種之性力能一一顯出。且一一皆明白知悉,若不知悉,定是假者。……故交合之時,必先察看對手方之陰戶、是魔女?抑是空行母?如不確知其為空行母,則萬萬不可含糊合之,自造莫大之惡業也。訪尋之時,不論女子容貌之美醜,祇求其是否為空行母。[66]
也是灌頂、受戒、洞悉儀軌之類繁瑣的形式,只為了有效的開發此女之「六十四種性力」,以便於交合中充分享受其變化多端的淫樂;也由於噶舉派的雙身法是「一日四次」的精勤修持,當然要講求性交的技巧與對手性交力的品質,才能保持心理的可欲與生理的亢奮,否則多行必厭而難以持續。因此,交合之先,要察看女子之「陰戶」是否具有空行母之條件,若不能確知,則不與之共修,以免「造業」。另外,在密續的培訓,如《喜金剛本續》云:
空行母們會指示他:受用某位、某位手印,噢!Vajradhrk,為了眾生的緣故。受用這位大眼睛、年齡適中、年輕、貌美的女子,他必須授予這名女子覺悟種子的灌頂。先使她受行十善,他應該為她解釋「法」(Dharma),如何把心專注在本尊身上,及象徵身形的意義、關於專注的心境,在一個月調練後,她會成為具器的明妃,這是毫無疑問的。所以現在這名女子,遠離一切錯謬倒見,行者將她如恩賜之物般地接受。或行者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去鉤召一位明妃從天人、修羅、人中或夜叉或緊那羅之中勾攝。然後和她雙修,行者在修這種法門時要配合空性定力為之。[67]
《喜金剛本續》空行母的條件及培訓,比薩迦、噶舉派簡單:年輕、貌美、大眼,施以灌頂、十善、解說密法、觀想本尊等訓練,一個月速成「具器」的明妃,即可入壇雙修。
從上所舉,藏傳佛教具格之空行母,理論上須完成生起次第之修習,證得「空性」,且能於合修過程中運氣進入男行者身中,助彼成就樂空雙運、樂空不二之修證,乃可勝任上師的「性伴侶」,而尊稱為佛母、明妃。但由於條件太嚴苛,現實上具足者極少,故多半是退而求其次,只須經過灌頂、受戒等形式,即可派上用場。所以,大多數女性最後只淪為喇嘛的性工具、或性奴。
由於藏傳佛教以「欲貪」為道,且以男上師的淫樂為主,一日多次、長年無休,不是單獨一位女性所能勝任,需要大量的女性共同獻身為道具;因此,女眾稍有姿色者,隨時可能被選中、被培訓,然後在一段期間內,成為男上師逞其淫欲、迫令交合的對象或工具;為誘使女性生起配合的意願,將此類女性或尊為佛母(明妃),或通稱空行母,本質上不離印度教濕婆派的「林迦(linga)」(男根)崇拜及性力派的「薩克蒂(Shakti)」(女陰)迷思;而藏傳佛教男女雙修、陰陽交媾的起點與過程,都是男性主動,女為侍從,呼應了空行母(Dākinī)作為濕婆之妻(迦利)的「女侍」的原型。
從上所見藏地挑選「空行母」的四個條件,若年長色衰、性器官鬆弛,既引不起男性的慾念,與之性交亦無大樂,已無利用價值,只能廢而棄之,另尋新鮮的女子;或為了獲得多樣化的性趣,也須覓取各類型之體態、性器的女子,以變換口味;如此迎新棄舊、貪得無厭的行為,必須以大量的女子為犧牲,供其淫樂,雖美其名曰智悲雙修、樂空雙運,欲貪為道、即身成佛[68],皆不外乎男性(集體)的自私與幻想,女子處於男權文化的威脅、利誘、欺騙之下,只能順從、配合,以換取世俗的利益及宗教的幻想,然而,由於男人的始亂終棄,女子多半淪於低賤、悲慘的結局;因為在男子淫欲的注視下,女子只有局部(性器)的功能與價值,並無全體存在且個別獨立的人格。進一步說:以肉體淫樂與誇大妄想為根本教義的密教,男女雙方皆永世繫縛於五陰六識的迷執中,不能斷我見,得解脫,命終之後,更隨業流轉於三惡道中。
總之,如上述選(明)妃的條件及培訓乃至入壇行(雙身)法的儀軌,看似複雜隆重,其實更像是一種障眼法,從頭到尾不離「性慾」之樂,或兼有「採陰補陽、增強(性)能量」的妄想,乃至於性高潮中有類似「忘我、證空、合一」的幻覺;因此,多數時候,主導的上師並不計較空行母的身心條件與加行、培訓,只要女方同意合修,就直接錄用。那些規定與儀式只是裝神弄鬼的把戲,對於獻身的女性或許是必要的修飾與安慰,讓她們沉浸於一種神聖、奉獻的情感中,藉此儀式與名份而超越於性交的猥褻或性侵的粗暴之上。以此為核心,擴及「藏傳佛教」之全部教義,也採用同一套方法來欺騙信眾,包括初入門的男眾,乃至久學的上師們,同樣成了受騙者;這也無怪乎「藏傳佛教」所到之處,總有層出不窮之假宗教之名的性詐騙與性侵害。
(三)兩個案例:基米雅佛母與June Campbell
當西藏的神秘面紗逐漸被揭開,男女雙修的真相被公布於文明國度,立即招來許多質疑與批評,而流亡在外的西藏喇嘛們每每辯稱他們從來不曾修或現代已不修……,在台灣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截至目前為止,依舊採用同樣的說詞而不曾更改,可謂全球一致。但是,有許多現成的實例可證明雙修法與空行母確曾存在,且今日還有,較好的情況是雙方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卻不曾成就任何佛教的果位,連聲聞道初階的初果智慧亦無;等而下之則以「誘姦、性侵」的方式逞其獸慾,而無絲毫修行意義。女性在西藏地區地位極低下,但藏傳佛教的理論,男女合修是證悟「佛果」的速成法,因此高層的上師或喇嘛,須尋女性以雙修,為達此目的而賜與「空行母、佛母、明妃」之類的神聖名銜,使女性惑於名銜身分而樂於提供性器,配合雙修。空行母在藏傳佛教的角色扮演,可藉由「基米雅佛母」[69] 的現身說法為例證:
小基米雅是這條谷南端村子的女孩,那年14歲。金剛朱巴路過村子看上基米雅,要小姑娘作佛母。佛母也叫明妃。在那個年代的不丹,政教合一,人人講奉獻,女孩能把身子供奉給佛當明妃,是極榮耀的事,於是小姑娘欣然同意。金剛朱巴把基米雅帶到廷布一座大寺廟裡,進了大金剛魯巴的密修室。朱巴把小姑娘獻給他的老師。大師十分嚴肅地對小姑娘進行金剛蓮花儀式,也就是『明妃加持』。大師說:『你俗女身經過觀空之後就是天女身。』小姑娘這就成了明妃。大師拉著小姑娘的手進了幔內,……小姑娘不怕了,然後按怛特羅法,大師抱她坐入懷中……這叫『男女和合大定』。在和合大定中,金剛不能動,把思想集中在『大樂』上去體驗……當明妃不是容易的事,在格魯派大師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規定明妃要懂三十多種和合大定的動作。……當小姑娘和大金剛魯巴入定(性交)時,魯巴的弟子朱巴跪在幔外,心裡觀想著大日如來。當大師完成入定之後,立即拉著小姑娘的手走出幔布。這時,大師用拇指和無名指在小姑娘的蓮花中取出紅白二珠。紅白二珠叫摩尼寶。大師口念:『金剛持為我佛子灌頂』和一大段《金剛曼經》,再念俄那缽底主尊咒語,之後把摩尼寶放入弟子口中,讓弟子咽下。……為什麼搞密灌頂時,一定要求選用12、14、16歲的女孩呢?這才保證是處女,在處女的蓮花裡才能取出紅珠呀!……咽下之後,佛母說,大師把『大定』之後的小姑娘親手置於弟子手中,然後手執金剛杵放於弟子頭頂,口裡念道『諸佛為證,將伊授汝』。……授明妃禮畢,令弟子如法修持『和合大定』。弟子一面入定體驗大樂,大師在一旁指導。直到大師滿意,認為合乎義理為止。從此小基米雅成了朱巴的明妃。……此後就是漫長的樂空雙運修持。……40歲的密宗僧人大都練成了氣功,金槍不倒,大定的時間長,14歲的基米雅總是精疲力竭。……16歲那年生一個兒,19歲那年生一個女。就在生了第二胎那年,朱巴金剛又找了一個12歲的佛母。……生了兩個孩子的女人,哪有12歲的好呢?……金剛在入定後,用明妃施以『大樂』,久而久之,『大樂』對入定者不起作用,也就證明徹底消除了欲望。明妃的『大樂』越高級,入定者越是空觀出主尊的光輝形像,那麼這位金剛就達到了『空』的境界。達到了『空』的境界就達到成了佛的境界。所以,『和合大定』是無上瑜伽『意』的主要內容,『樂空雙運』是即生成佛的主要途徑。……根據我的體驗,當明妃的根本不存在空觀的可能性。明妃上了『和合』之後,其任務主要是產生『大樂』。明妃都是未成年的小姑娘,數十分鐘後,累得汗流浹背,哪還有情緒去空觀主尊大神的光輝形像?……開初是一種無私的奉獻,後來明白我在被虐待。我從孟買社會學系畢業回不丹後,正逢多爾吉國王的民主改革,便向國王寫了一個很長的『終止密修和合大定』的奏章。……在60代末,廢除了農奴制之後,政教合一解體,國王宣佈和合大定為非法。……金剛們不敢公開地四處尋找貌美的12、14、16歲的女孩,可『大樂』的事兒據我瞭解依然有,只不過搞得更加隱密罷了。
這就是藏傳佛教籠絡空行母的手段—提高其名銜與地位,普令藏區女性認為獻身與喇嘛雙修而成為「佛母」是光榮的事—衣食無缺,且受人崇拜。而這些明妃的來源,有一部分是密教弟子在外尋獲的女孩(未成年的處女),帶來獻給上師;女孩經過上師性交「加持」之後,賜以「明妃」之名,隨即進行「和合大定」的實修;過程中,上師(金剛)不動,集中意識於性高潮之持精不洩,以體驗「大樂」之覺受;明妃則須以數十種性交姿勢及動作,長時刺激上師的樂受,而自己除了身體的忙累之外,毫無觀想「空」的餘力;可以說,性交的雙方是不平等的,上師好整以暇的接受明妃之全套性服務,充分享樂,還裝模作樣的「觀空」以抑止(高潮)洩精。
上師完成(開苞)加持儀式[70] 之後,為了感謝弟子的供養,就以一種褻瀆佛名的儀式,將此明妃賜給弟子,並教導兩人重複前述「和合大定」的行為,成就一次師徒的秘密傳承。從正常的人性來看,這整個過程可謂是兩個男人(師徒)共謀對女性的誘拐與輪姦,女性毫無自決權與申訴權的被玩弄之後,接下去的人生,是「漫長的樂空雙運修持」,也就是不斷地在宗教名義下被強暴或性服務。
另一個例子,則是歐美的出家尼僧June Campbell[71]: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六十年間嬉皮年代,當June Campbell在蘇格蘭家鄉成為一名佛教徒[72]後,她接著就旅行到印度並在那裡出家成為比丘尼。隨後她又在一座西藏喇嘛寺廟裡待了十年,遠比任何一位西方人還深入接近這個信仰中的神秘高層。最後她更成為藏密大師卡盧仁波切70年代講游歐美時的隨身翻譯。「就是在那之後,」Campbell說,「卡盧仁波切要求我成為他的性伴侶,與他雙身共修密法。」……「好幾年過後,我才醒悟到就我當時所被侵犯與利用到的程度來說,那早已構成一種性剝削與糟蹋了。」……如Campbell書中所陳述的,那些號稱「大師」的高階喇嘛則自認已經達到能夠進行真正的男女合體雙修而不被情欲污染的境界,在西藏所謂的密續中,詳細地解說了這些號稱可以控制男性精液能量流動的瑜珈呼吸控制法與其它修行法。所有這些方法的主要目的不外乎「將精液能量沿著脊柱往上引導到頭部」。……在保持自己精液不漏失的情況下,男性甚至還可以藉由吸取雙修女伴的淫液而獲得額外的精氣能量。這種「一般性行為的倒行逆施」,June Campbell說:「正足以說明雙身儀軌中男女雙方的相對關係地位,因為它清楚表明力量是從女方身上流失到男方的。」這種雙身修法中男女地位的失衡又因為喇嘛們必定會堅持與他們進行雙修的「空行母」嚴守秘密—─其目的不過在於讓喇嘛們可完全掌握這些雙修的女伴—而更形惡化。June Campbell說:「這本書出版以來,我收到了不少從世界各地曾遭受相同甚至更惡劣待遇的女性所寄來的信件。」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她繼續待在卡盧仁波切身旁將近三年之久呢?「個人的威望與地位!」這些與喇嘛上師進行雙修的女性們相信,如同那些上師一般,她們自己也是既特別而又神聖的!她們相信自己正踏入一個神聖的領域。這種神聖領域的踏入,將為自己的來世帶來好運,而為了踏入這個神聖領域,而與喇嘛上師們裸體進行雙修,則是對自己信仰忠誠與否的一種考驗!這種宗教信仰、性、權力與秘密的混合,能夠產生一種威力龐大的效應。……對於那些「空行母」來說,這種精神壓力通常因為她們必須發下毒誓保證決不洩漏與上師雙修性交的秘密而更形加強!就June Campbell而言,她就曾被告知如果她違背誓言洩漏的話,「瘋狂,災難甚至死亡」將可能隨之降臨於她身上!……在西藏文化當中,權力都掌握在那些兩歲時就被迫與自己母親分離而被送到全都是男性的喇嘛寺廟中,那群自小心靈便受到創傷的少數人手中。「他們其中某些人雖然有時也被允許與自己的母親或姊妹會面,不過卻經常都是在必須保持隱密的情況下進行—這自然而然會讓他們把同女性會面與必須保持祕密這兩樁事情聯結在一起。」「當我開始解開自己那些舊心結的同時,我也開始對過去的一切產生了質疑。」這些話的意思是,她所質疑的已經不僅僅是某位特定喇嘛上師的行為而已,而是進一步的,所謂「上師」這個觀念是否根本就已經有問題?她更開始懷疑起整個坦特羅密教的思想會不會根本就只是個大妄想?而密教無上瑜珈中的男女雙修其實根本也就與一般男女的裸體作愛毫無兩樣!她甚至還懷疑起所謂開悟本身與靜坐冥想等等修行是否有真實意義?
這個案例的當事人及其書本都是可隨時複查的,在此節引以說明藏傳佛教的雙身法從古傳承至今,不曾廢懈,不是喇嘛們說的現代已經廢止了;任何女性若不警覺其淫穢之真相,即可能如June Campbell那樣,落入一個欺瞞而悲慘的命運。在西藏文化中的女性,或許難逃其環境的控制;然而,當這黑暗的魔爪從封閉的藏地逐漸伸向21世紀人文的國際之時,其惡習非但不改,甚至變本加厲;而這種拙劣的騙術之得逞,讓科技發達、心智開明的現代人情何以堪?
五、雙身修法不能成佛
以上根據密教的經證、學者的研究、當事人的訪談,說明了空行母的語意由來、類型,及其必備之條件與培訓的方式,其中有許多不為世人理解,卻是藏密所重視的內容;作為一種宗教,這樣的內容相對於文明高度開發的社會而言,是詭異、野蠻、迷信的,充滿了巫術思想與鬼神崇拜,這與古西藏的地形封閉、文化落後是相稱的;但由於冒用佛法名相,妄作不實宣傳,遂令無知者意亂情迷,以為是正法修行,且有實際的證量,這是必須嚴加破斥與辨明的。空行母的意義建立在以女性的身分完成修行,而依附於男性中心的藏密,其功能主要是提供身體與性技巧,配合雙修,令彼男上師於淫樂之中觀想「樂受」與「意識」皆空無形色,並以此大樂(受蘊)光明(識蘊)之不二,作為最高證悟,也就是即身成佛。然而,依佛法(佛教)的正知見與道次第來看,藏傳密教建立在佛父與佛母(勇父與空行、上師與明妃)之「男女」二相的分別與合修,墮於五蘊的覺知與妄想中,非但當生來世成不了佛,連佛法中最初階的聲聞初果都無法證得,甚至因造作了極重的邪淫與大妄語而成就了地獄業。為什麼?依佛教之法義,可判定藏密雙身修法的實質如下:
(一)不離欲界貪
藏傳佛教分為四部[73],以無上瑜伽為最上,其主要內容即男女雙修、樂空不二;外事為禮拜、供養、禮請、沐浴、淨身、持咒、懺悔、歌頌、設壇等;內定為天瑜伽、空瑜伽、風瑜伽等。密行者須先學事、行、瑜伽等下三部生起次第;學成之後,乃可受學無上瑜伽合修雙身法。達賴喇嘛說:
密宗系統有四部。不過,只有無上瑜伽能完全展示密續的深廣與獨特,因此我們應該視其他三部為邁向無上瑜伽的進階。雖然四部密續都是利用欲望來導引行者入道,但使用的欲望層次卻不相同。在第一部「事續」中,入道的欲念僅僅是對具有吸引力的異性凝視而已,其他三部—行部、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的入道意念則分別是對此異性微笑,進而想牽手、觸摸,乃至最後想望性的結合。[74]
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亦同此說;空行母在四部密續中就是被利用於和合雙修的性工具,其功能是導引行者深入淫欲之道,以協助男上師於淫樂中觀空而即身「成佛」。
四部密續既然以男女淫欲為法門,在三界中乃欲界所攝,不離欲界六塵的貪愛。達賴喇嘛也說:「無上瑜伽續施設的對象,是屬於欲界的人類。」[75] 因修無上瑜伽而不能離欲得初禪,永不可能轉進色界、無色界,其定慧之層次甚低。而藏傳佛教的修行次第,卻以無上瑜伽永遠住於極粗重之淫欲境界中,作為最高成就法。陳健民瑜伽士說:
無上瑜伽部分二道:一為方便道,或曰貪道,必修事業手印;二為解脫道,即大手印,或曰光明大手印。方便道修至第四灌,即與大手印相合。[76]
無上瑜伽之「貪道」,以男女淫欲為方便而修,故名「方便道」;方便道修至第四灌,即與大手印結合,故「大手印」解脫道之修持更不離雙身法。密行者要轉進更高階位,則必修雙身法,《那洛空行》說:
風息融入「不壞明點」亦分二位:第一位是十種風息有部分融入「不壞明點」,此境可由行者個人獨自的禪修獲得。然而要證得第二位,令十種風息包括「遍行風」亦完全融入「不壞明點」,便必須依止「事業手印」。在行者能藉個人的禪修令大部分的風息融入「不壞明點」時,才是依止「事業手印」的正確時位。[77]
氣息、中脈、明點是藏傳佛教修行重點,「不壞明點」即是密教「長時隱伏於心輪之中」的最細心、常住心;個人獨修所得最高境界只能將「部分」氣息融入「不壞明點」,若要將全部氣息融入,練就四喜大樂,就須依止空行母,行事業手印──實體明妃。蓮花生說:「汝其諦聽:修智慧空行,有男人單修、女人單修法,皆遠而難行。如男女無二而修,則為一切空行勇士法中之最勝者。」[78] 達賴喇嘛也說:「當行者在密宗道達到較高層次時,他們會被要求去尋找明妃或勇父以作為入道的動力。」[79] 無上瑜伽是密續四部中最高的法門,以貪得無厭的性交享樂為主修,因此,密教之修證層次越高,其男女欲越粗重,終身纏縛於欲界最底層[80];努力「修行」的結果,其生命層級不升反墮,生前潛通密應於三惡道,死後實現業果即是往生三惡道中。若依佛教的法義以觀之,密教行者淫妄雙修,有虧於人道、有違於天道,既不能離五欲,得初禪;落入識陰及六塵境界中,更不能斷我見,得解脫,福德與智慧,兩敗而俱傷,又如何奢談「即身成佛」?
(二)不證如來藏
釋迦世尊三轉法輪所說「成佛之道」,就慧學而言,從「明心見性」為始,次第進修般若總相智、別相智及一切種智,地地轉進,經歷三大阿僧祇劫而成佛。見道位所明之心,乃第八識如來藏,又名實相心、本際心、空性心;這是別教七住位菩薩所親證,真實不虛,非凡夫、外道、二乘所能知,亦不得以一切思惟擬議之名相而矇混之。
密教中,高階的空行母也須證悟「空性」,「空性」又稱「自性」、「法性」,是萬法的根源。蓮花生云:「不見自性,決定不得佛果。」[81] 此語在字面上是正確的,但蓮花生誤以意識覺知心為真實自性云:
從心要有守意、任運、捨棄、融入、內視等諸要,一切皆只住於大自然、遊戲自在、別無散亂。然心於此並非寂滅。若念無歟?如陽焰亦續照耀,若念有歟?無表色、形色即為空與完全覺醒—此為汝心本性。得瞭此體,再加保任,即為「見」;住於此境不亂、不守不散,即為「修」;於此境地,對六入無執無染、無取捨、無期望或恐懼,即為「行」。……以此,身縱是凡相、心已與佛無二。[82]
「無表色、形色」乃意識之所緣,完全覺醒也是意識之境界,蓮花生認為意識就是「心之本性」,也就是「心體」,證得本性心體而保任之,為「見」;住於此境而不守不散,為「修」;對於六入而無執無染,為「行」。見、修、行,皆依於意識心之自性與功能,以為在意識及其相應的境界上作功夫,其「心」即等於佛。殊不知「意識」乃生滅有為法,是因緣所生法,有生有滅的識陰所攝,不可據為常住不滅的心體。三世諸佛所證所成的真如心及大圓鏡智,乃是常恆不變、能生萬法的第八識;蓮花生及西藏密教既不知不證此第八識如來藏,則一切修行落在六識中,未斷識陰我見,更未離識陰我所的男女二根相觸淫樂,則其所見所修所行,不離於斷常、定亂、取捨,又如何有一絲一毫「法身、般若、解脫」的功德受用?
蓮花生既已錯認識陰所攝的「意識」為空性、心體,後世傳承其教法的各支派,亦沿襲同一謬誤而不自知、不能改,如達賴十四說:「我們也必須擁有堅定的因,……是意識的本體而不是一般的意識,亦即一個持久的連續的意識。」[83] 然而,不論是一般的或特殊的意識,都是生滅變異法,不外於生滅性的識陰,不能出生蘊處界及世間萬法,亦不能持久而連續[84] 的往來於三際,更不能收藏一切染淨種子,是則藏傳佛教行者今生所有修行,乃至所謂「即身成佛」,豈不於捨報之際全然落空?
除了錯認意識心為「空性」之外,藏傳佛教有時又稱為最細心,如《金剛瑜伽母》云:
在我們之心輪中有一狀如貝殼之物,其上半分是在入胎時自父親處得之的殊勝白菩提心,而下半分乃是得自母親處的殊勝紅菩提心;此二者上下合攏成蓋子般完全覆蓋著最細心,最細心便是眠伏於此處。此最細心乃是心的本性,是心的本初境位。[85]
此處又以觀想所得的白明點為最細心,作為心之本初境位,也就是根本心,其名與義頗複雜,陳兵云:
光明、最細心與最細風、離戲明點的自性是一,一體不二。無上瑜伽說見證光明時,氣必然入住融於中脈,使凡夫業氣化為智慧氣而進入智慧脈道,打開心輪上纏縛遮蓋本性光明的脈結,被無明遮蔽的本有心光於是乎隨智慧明點的凝成或擴張而頓然進發,大乘經中所謂「心華發明,照十方剎」,蓋即指此種情況而言。不過密乘無上部更說圓證光明時,不但證得以最細風或離戲明點為體、量等宇宙、不生不滅的「法身」,而令現前肉體四大也融入光明中而發生物質結構的改變,變成「虹光(光蘊)身」,這被奉為瑜伽修煉的最高目標。[86]
或稱為最細意識,達賴十四云:
無上瑜伽密續……將意識分為三層次:粗、細、與最細意識。……最細的層次則是獨立於身體之外的。我們的這種最細意識叫做明光、明光心。因為具有這最細意識做為根源,經由與大腦、神經元、感覺器官的交互作用,才產生心智的較粗層次。在佛學中,意識的粗層次是細明光現出的性質;……所有心的較粗層次都由最細意識產生,它們終究會融入最細意識,所以它就像是所有心智較粗層次的根源。因此我們可以說:意識中的倉庫,上面留有所有印跡的是最細意識明光心。它保留所有儲藏的記憶。……那最細心並不是孤立於身體之外的,因有最細身verysubtlebody與「氣(wind,梵文prana)」相連。[87]
然而,不論粗、細與最細,既是意識,即不外於識陰,則屬無常生滅法:
(佛陀)預見末法時的法師們會因為證不到如來藏而發明種種的意識不滅說,所以在阿含解脫道中斬釘截鐵的說:【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為緣生。】強調一切粗細意識都是有生之法。……可惜的是:後代仍然有佛門外道的應成派中觀者,譬如古天竺的佛護、月稱、安慧、寂天,亦如藏密外道的蓮花生、宗喀巴、達賴、印順、昭慧……等人,特地違反佛陀的明言教示,公然而且堅決的主張意識粗心或細心是不生滅法。這根本不是佛弟子—特別是出家的佛弟子—所應有的心態與作為。[88]
由於密教不能親證第八識如來藏空性心,乃退而主張六識論,依妄想而巧立名目、另創新說,發明諸多名詞來取代第八識,代以證實「第六意識」為心之本性,是持久連續、常住不滅的主體,如蓮花生認為「空性」是意識、是無自性;金剛瑜伽母以為「心之本性」是有所住的最細心;達賴喇嘛則說「心智的根源」是最細意識。依此誤解而施設一切修行理論與儀軌,縱然傾盡一生之力勤修,卻由於不證第八識,終究不能斷我見,連聲聞法的初果低階都無法證得,何況大乘法中的明心、見性,次第進修佛菩提道?
如上所述,藏傳佛教無上瑜伽既不離欲界貪,又無法斷識陰我見,更不能證如來藏,則實證「解脫道」與「佛菩提道」之基礎皆欠缺,又如何發起悟後進修之般若智、一切種智,並依正法救度眾生、廣積福德,而邁向成佛之道?若究其之所以悖離佛法而以神(鬼)道設教之根源,主要在密教祖師之主張「六識論」而否定(誤解)第七、八識,如《入中論》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89] 月稱主張一切法空,不須第八阿賴耶識之儲存業種,也能「無中生有」生出自果,此乃外道「無因論」之同類。《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說:「如般若十萬頌等無量經典說識數時,只說六識身,不曾多說。」[90] 宗喀巴明確以「六識身」為佛經所說「識」之全部,即不承認第七識與第八識,落於五蘊十七界的相互作用之中,只有世俗法而無聲聞法的世俗諦,更無大乘法的勝義諦。因此,一切「修行」只能在色身與意識上運作、觀想,不離生滅有為法,最終只能以淫欲之大樂與觀空之妄想合一,號為樂空不二,即身成佛,成為自欺欺人之譚。
然而,釋迦佛三轉法輪所鋪陳之成佛之道,包涵了世出世間、利己利人的無量法門,從初發心至究竟覺,次第勝進,須經三大阿僧祇劫乃能修集成滿一切功德;密教對此事實,非但不願承認,甚且自信己意,背道而行,漸行漸遠,每下愈況;乃至成立「無上瑜伽」之後,已全然撇清佛法,另立門戶了,卻仍然仿冒佛教之名,這其中的真相,學者多半不知不察,卻仍食其涎唾稱之為「藏傳佛教」;且盲目地認為後出轉精,是佛法發展之終極最上的成果!釋印順早已看出此一盲點,曾在書中加以評論。[9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云:
佛語諸天子:「菩薩摩訶薩若能學是一切法,所謂檀那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以是事故,當視是菩薩摩訶薩如佛。諸天子!我昔於然燈佛時,花嚴城內四衢道頭見佛聞法,即得不離檀那波羅蜜行,不離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行;不離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不離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一切三昧門、一切陀羅尼門;不離四無所畏、佛十力、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及餘無量諸佛法行。無所得故,是時然燈佛記我當來世過一阿僧祇劫當作佛。」[92]
釋迦牟尼佛于因地菩薩位時,精勤修學六波羅蜜、四念處、八聖道分、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諸三昧門、一切陀羅尼門、四無所畏、十力、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等無量佛法,到達第七地滿心位時並得然燈佛授記,而終至成佛。這樣的過程與內涵,密教祖師與行者何曾少分經歷並實證?若少分功德也無,即不得妄談相應之果位;僅以定、慧二門而論,佛果所具足的「四禪八定」及「一切種智」,密教無上瑜伽古今一切法王、上師們,全都只能想像而一無所證。
《大智度論》卷44:
九次第定。何等九?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滅諸覺觀內清淨故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離喜故,行捨,受身樂,聖人能說能捨,念行樂,入第三禪;斷苦樂故,先滅憂喜故,不苦不樂捨,念淨,入第四禪;過一切色相故,滅有對相故,一切異相不念故,入無邊虛空處;過一切無邊虛空處,入一切無邊識處;過一切無邊識處,入無所有處;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過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入滅受想定。[93]
佛說九種禪定,有其次第,先證前者,出入成熟,才能繼修後定,不得躐等。而密教最高修行不離男女淫欲,最多只得欲樂中的專心享樂境界,連欲界定[94]都不能獲得,更何況初禪及其上之根本定。藏傳佛教雖套用佛教之名相,卻無其實質,如宗喀巴說:「如是第三灌頂前者,與一明合受妙歡喜。後者,隨與九明等至,即由彼彼所生妙喜。」[95] 密教以第三灌與一位明妃交合、第四灌與九位明妃雜交,男女同入性高潮之覺受,稱為禪定之「等至」[96],既不曾離欲離惡,且有男女交合之動作與極貪,如何發起欲界定?更如何入初禪?其所謂等至,乃是行淫中男女同時到達性高潮也,與禪定的本質全然無關。
一切種智是成佛的證明,菩薩修學一切種智所得之無生法忍,名為道種智,唯佛地圓滿具足一切種智;而一切種智的內容乃是第八識所藏一切種子之智慧,這種智慧的獲得,須於親證如來藏之後,通達般若系經典,成就別相智,跟隨大善知識次第修習道種智,並廣積福德,乃有因緣成就。釋尊即是生生世世常隨諸佛學,修習無生法忍,供養十方諸佛,教化無量眾生,廣修六度波羅蜜,厚積福慧二資糧,最後降生人間,乃得圓滿一切種智。《大智度論》卷57云:「憍尸迦!不以是身名為佛,得一切種智故名為佛。」[97]《大智度論》卷84云:「佛自說一切種智義,有二種相:一者、通達諸法實相故寂滅相,如大海水中風不能動,以其深故波浪不起;一切種智亦如是,戲論風所不能動。二者、一切諸法可以名相文字言說,了了通達無礙。攝有、無二事故,名一切種智。」[98] 若不能實證空性如來藏,則不得次第進修而成就一切種智;若無一切種智,則不能圓滿「佛地四智」而成佛。因此,藏傳佛教修習雙身法之所謂「即身成佛」,乃依欲界境界生起妄想之名相,徒然背離六度、增長三毒而流轉生死,於解脫道及佛菩提道皆無所知、亦無能證,實質上不得名為「佛教」,亦不成就具足十號之無上正等正覺佛。
以上針對「性力崇拜」及「雙身修法」的迷思,不論其目標是掌握「宇宙動力」,或達到「即身成佛」,都是錯誤的預設,聖嚴法師云:
佛教的根本思想,以淫欲為眾生生死的主因;行男女媾合,乃為障礙解脫道的惡法。……晚期的密乘,受了印度教性力派的影響,就有以淫行為修道的無上法門了。……這種思想進入密乘,便賦予佛學化,以「般若」的大智,「方便」的大悲,來適應它,就成立了男性和女性的原理。將般若的「空」性,配合女性的陰戶;方便的「有」相,配合男性的陽具;……悲智雙運的結果,乃是涅槃的大樂(Mahāsukha大幸福),男女雙身的擁抱交合,即是無上瑜伽的極則。因而成立本性金剛乘(Sahajīya -Vajrayāna)。因為涅槃的大樂,是般若空性與方便有的融合,那是超越了有與無、主與客、清淨與雜染的絕對境界。[99]
其實,男女的性(生殖)力不是自然產生的,從佛法而言,是「愛欲」驅動生理(器官)的運作,依業力而成就某些果報,如享樂、健康、子孫,而「愛欲」緣於「行—無明」。因此,這樣追求遍身大樂的行為或修煉,只能增長愚癡與貪執,而背離了智慧與慈悲;更何況這一切性行為(雙修)與意識境界(樂空),皆從如來藏藉緣而生而顯,若不致力於正確的修法以求證如來藏,不能探得生命的本源,又如何依次第進修般若智、道種智,並長劫利他、廣積大福德,而成佛?
六、始亂終棄:藏傳佛教女性的悲歌
如上分析:藏傳無上瑜伽雙身修法不離欲界貪、不持菩薩戒、不得根本定、不斷我見我執、不證第八識如來藏,三學六度皆不成就,又如何次第進修而成佛呢?既不能成佛,則施設整套的理論、名銜、條件、培訓,逼誘女性扮演佛母、明妃以配合雙修,最後是修行落空,上師與女弟子兩敗俱傷,成了一場庸俗的騙局;在男性還能終身受用淫樂,在女性則是全面喪失人格。
(一)「身體」的剝削
以色身為祭品,任由擺佈、配合行淫—男上師的性工具。始於欺騙(利用),終於遺棄。《金剛瑜伽母》云:
於續乘中有四部修法。惟並非其中之每一部均有能力令行者速能救渡有情,……唯是「無上瑜伽續」方具此大力。無上瑜伽續是最高級之續部修法。……La-me gyu一辭乃指無有高超於彼之續部。[100]
「速能救渡有情」是藏傳佛教引以為傲之大力,然觀其無上瑜伽續所謂「救渡」的方法,卻是男女雙身法,引導眾生一起身作邪淫行、口說大妄語、意起貪瞋癡,師徒共造惡趣業,相牽入火坑!這對於求解脫、證菩提之佛教行者,乃避之唯恐不及的邪教導;然而,千餘年來,密教祖師大量編造續論,將這類「淫行」「妄想」合理化、神聖化,迷惑藏地信眾;尤其「雙身修法」所需之女性(空行母),始自物色人選,就刻意欺騙:以高貴的頭銜、神聖的承諾,及威權的命令,公然在各地拐帶「良家」處女,可說是半騙半搶。然而,多數女性成了雙修的母/妃之後,除了專業扮演性工具或性奴隸之外,並無任何高尚的身分與活動;且隨著男上師的喜怒無常與喜新厭舊,內心備受煎熬,缺乏安全感;甚至不久就被遺棄、驅逐,嚴重者或因過度蹂躪而致命[101]。
至於藏傳上師們之所以如此膽大妄為的欺壓少女、凌虐女幼童,乃因這樣的行為在其宗教法義與戒律中,是被規定、被鼓勵的,如《密宗道次第廣論》宗喀巴云:
如是離貪欲,汝終不應為;汝受用欲事,但行無所畏;食五肉五露,亦護諸餘誓;不應害眾生,不應棄女寶,不應捨師長,三昧耶[102]難違。由慧方便心,無少不應作,汝無罪莫畏,如如來所說;心意淨信金剛性,自誓依止無盡樂,少樂諸趣汝當到,金剛薩埵常住性。[103]
如是以欲貪為道,食肉飲甘露及「不應棄女寶」,全為了受用淫欲事、依止無盡樂;這對於動物本能所驅使的欲界男性,是求之不得的受用,如今更因師長的加持及三昧耶的開許,在行淫無罪的保證下,喇嘛們就為所欲為,肆無忌憚了;然而,在男性權威與宗教陰影雙重壓力下的空行母、明妃等女性,就只有任人宰割了。世間男子每將「女體」物化為洩慾的器具,藏傳佛教則將之神化為道具,表相上雖有高低,同樣是對女性人格的侮辱;然而,前者出乎無知,易於矯正;後者則意在欺瞞,且是集體性的欺瞞,難以對治。
藏傳佛教認為空行母之生殖器受加持之後,即可為「供佛之上妙品」,如《那洛六法》云:
《秘密經》中有云:「世有四物不可離棄,即一、花,二、酒,三、媾合,四、三寶之物是也。」前三項粗視之,似乎不甚良好;但有力者可加持之,以成供佛之無上妙品……。花有內花外花之別,外花即是花卉之花,內花女子有之;此女子之花苟善於用之,則有莫大利益;苟不善用之,則貽害無窮焉。」[104]
內花是「女陰」的代語,乃私密不淨之處,本不宜在公開場合露出,何況於三寶所在之處作供?密教卻謬說:經有力者加持,可成「供佛之妙品」,若能善用之(合修雙身法),有「莫大利益」。這可是千古奇聞,所謂妙品、利益,都是從「男性情慾」出發的密教狂想;以此為主,加上「飲酒、媾合」,且認為「女陰」的價值與「三寶之物」平等;粗看似乎是高抬女性的地位,細思卻將女體限縮於生殖器,並物化為供品,以此褻瀆佛教三寶!
再來看密教的灌頂,有云:「灌頂是一切證悟的根本心要,若未獲得灌頂而傳承密續的教授,上師及弟子均會墮入於低下的惡道中。」[105] 灌頂乃「授權」之意,即傳授修密的權力,真正的灌頂是證悟自心意識及淫觸都是空無形色。四部密法,各有不同灌頂,若未經灌頂,則無權修密法。達賴喇嘛云:
月稱的論著把整個密續分成五次第……,因為道有不同的次第,所以有成熟這些道的四種灌頂,授權行者修持生起次第。第一是瓶灌,第二是秘密灌,……第三是智慧灌,……第四是文字灌。[106]
「寶瓶灌頂」:密宗修行者先向上師供獻一位明妃,上師納受之後,再將明妃授予行者,行者撫觸明妃的乳房,擁抱其身體,由此引發大貪(性興奮),因為明妃的乳房像盛乳瓶器,故此灌頂即名寶瓶灌頂。「秘密灌頂」:上師與明妃行淫同入性高潮,並收取上師之精液、明妃之淫液混合物(白、紅菩提心),置入弟子口中服下,並觀看明妃之女性性器官(蓮華)而引生更大的性興奮。「智慧灌頂」:上師將同一位明妃還給弟子,要他與此明妃行淫入高潮。「文字灌頂」(名詞灌頂):弟子與明妃等入雙運,但為了維持高潮不斷,須忍住精液,不洩出性器官尖端(金剛寶珠)。這四種灌頂,都與女性有關,此處依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略說其事[107]:「初觸祥慧乳,即是瓶灌頂。……以父母菩提心密物灌頂故,名密灌頂。」又云:「第三灌頂,慧謂勝智,於此有故,是為外印。智謂從彼所生離分別心,清淨俱生歡喜。」這是品嚐了上師與明妃交合所生之淫液,了知「大樂之味」而引生如何發起淫樂的智慧,消除「淫液不淨」之想法;但還沒親自雙修,故名為外印。又云:「所傳後密灌頂,謂由師長與自十二至二十歲九明等至,俱種金剛注弟子口,依彼灌頂。……與九明等至即由彼彼所生妙喜。……是謂世俗第四灌頂。」男弟子初學第三灌頂,上師雖已解說雙身法之道理,仍恐男弟子於實修細節之種種善巧及其理論,未能完全了知,且彼弟子於第三灌所領受之樂觸亦少,未能領受樂空不二,須於第四灌上師與九位明妃交合之過程中現場詳說;然後收集上師的精液與九位明妃的淫液而成「俱種金剛」,注入弟子口中,並將部分或所有明妃賜與弟子合修,上師在旁指導,乃能於實修中領納第四喜之「勝樂」,因而圓滿第四灌之「功德」。所謂「明妃禁行」云:
此中授三禁行(明、金剛、行),授明妃禁行者,謂第四灌頂後,將明妃手置弟子手,以自左手執彼二手,以右手持金剛置弟子頂。教云:「諸佛為此證,我將伊授汝。」謂以諸佛作證。「非他法成佛,此能淨三趣,是故汝與伊,終不應捨離。此是一切佛,無上明禁行,若愚者違越,不得上悉地。」授與明妃禁行。……捨去具相明妃,以他方便不能速疾成佛。……謂三趣由此清淨,故汝不應離此明妃。由具相明妃修行大樂三摩地,是一切佛無上明妃禁行。……禁行之義,謂為得一切如來悉地,故決定應作。[108]
就是說,要與真人女體實修雙身法,才能到達最高成就;欲修此法須先受密宗三昧耶戒(十四根本戒及八粗罪),此戒的內涵全是為了方便修雙身法所施設的;受此戒之後,雙身法就成了無所禁忌、每日必修的事。茲舉其中幾條為證:
第5條,斷正法根菩提心:捨棄或漏失能生不變大樂的菩提心(精液),即是犯戒;就是要依明妃行淫同入性高潮,並忍精不洩。第13條,不依已得三昧耶(拒受誓句物):修持無上瑜伽雙身法,須定期薈供,受用那些特別加持的酒、肉,不吃即犯戒。第14條,毀謗婦女慧自性:依女根所生的二根和合之觸樂,能增上樂空智慧,故不可毀謗女子(智慧)的性器,否則犯戒[109]。
從這四種秘密灌可知,密教男弟子經由「瓶灌」的觸摸女性乳房而生欲念;「密灌」與「慧灌」先取上師與明妃交合之淫液為男弟子灌頂,並令嚐其味;「第四灌」由上師與明妃現場雙修,令男弟子觀賞並為彼解說,隨後將明妃賜予男弟子交合,並臨床指導……。密教男女弟子經由這種「淫樂」的教學與實習,深陷於色欲的貪愛與幻想,永劫不得解脫。而空行母作為「四種灌頂」的道具,從始至終可說是無言以對,只如無魂有體的充氣人偶,甚至在彼(男性)師徒性交傳授的過程中,成了出租肉體的旁觀者。
除了性交淫樂之外,藏密女性在無上瑜伽雙修中另有「採陰補陽」的功能,蓮花生云:「空行、勇士,任運攝持,福壽增上;身鮮明如童子,頂無白髮,額無縐紋。他身紅分不可多提,多則身成紫黑色,故當知其量。具堪能者,如此要訣,當知受持。」[110] 這是說雙修法可令男子福壽增上、皮膚光澤,頭無白髮、額無皺紋;但對於空行母精血之採提,應適(承受力)可而止,以免傷其身命。
由上可知,空行母在藏傳佛教雙修法中扮演的是「滿足男子性欲」的性奴隸、或「提供女性能量」的性工具兩種角色,女性的身體是被侵犯、被利用、被掠奪者。初始的人權已失落,最終的命運更可悲,在犧牲小我,成全了喇嘛現實的淫樂及幻想的「成佛」之後,必然被遺棄—空行母的條件是年輕貌美、鮮嫩敏感[111];然而,每一個色身都是無常的,都有使用期限;既然喇嘛對空行母的需要量極大,而天下女子多的是,那麼,對於被物體化、工具化的雙修女性,在男上師的邏輯中,「用過就丟」「迎新棄舊」,對於被物體化、工具化的雙修女性,則是必然的結論。
藏傳佛教以無上瑜伽雙身法為「即身成佛」的修持,每個階段皆須女性配合,因此以自創的角色虛名及宗教境界來籠絡、誤導地位低下的藏地婦女,讓她們以當空行母為榮,而「無私的奉獻」其身體與精力;任由上師們在她身上領受淫樂並吸取能量,不久之後,精疲力盡、色衰愛弛,以殘敗之身心而被棄,在現實與心靈兩方面皆無所得,最後才終於明白「被欺騙、被虐待」。在前引的基米雅佛母口述中,她是深刻的經歷並瞭解在雙修過程中,女性身心是如何嚴重的被侵犯、被扭曲;而喇嘛所說的修證成就,對她而言又不切實際,因此,在業力的擺佈下,她們只成了沉默的羔羊。
(二)「心智」的蒙蔽
本論文所謂「角色(扮演)」是說藏密教團的主事者先虛構[112] 了一些崇高而神聖(證悟空性者)的角色,讓學密的女性扮演,如:佛母、度母、金剛瑜伽母……。以此作為典範,誘騙一般女性陷入這些虛名中,因而在被蒙蔽的狀態下,服從於藏傳佛教男性制定的各種條件,並接受(滿足男性淫樂)的特殊訓練,美其名曰明妃、女活佛、事業手印……;這其中就有了自我與理想(本人與角色、凡人與聖女)的差距。被選中的女子,縱然很努力的扮演那個角色,本質上卻是違背人性又褻瀆佛法的,到頭來,男性上師精盡人亡,成不了佛;空行母也色衰人老,但有虛名;甚至用過即丟,下場可悲,這才是西藏多數空行母的現實處境,空來空去,命運落空。這其中隱藏的是男權主導的宗教騙局,女子只是男人淫樂的性工具、犧牲品;男樂女空,美其名曰樂空雙運。現實社會中的女性,本已附屬於男性;有幸入選,進了宗教領域的藏傳佛教中,命運不但沒提升,又多一層欺騙與剝削。至於佛法真實義裡的無男女相、平等平等,在西藏密教中全然顛倒,空行母的低賤與悲慘,更甚於世間女子。若加以省思,不論是雙修之「雙」或一體之「一」,或分或合,皆是意識的妄想分別,既不能改變「男女」的認知與業報,更不可能因此成佛。因為,上師與明妃、勇父與空行[113],交合時雖有淫觸之樂,迷醉中以為「無我」而成佛;分開後則男女各別,清醒的了知彼此仍是凡夫。
達賴喇嘛說:「當進行雙運時,男性行者有較高的證量就可以幫助女性行者證悟佛果;同理,女性行者如果有較高的證量也可以協助男性行者證悟。……其效果是互補的。」[114] 話雖如此說,但我們卻不曾見過任何密宗男女在雙修中「證悟」的事實,全都落入識陰境界中,何況證悟佛果?因為,依彼所施設的理論與方法而修,其心智既不離於欲界貪,亦不信有如來藏,又堅執識陰六識及所住六塵境界,則無法斷我見證解脫果,也無緣明本心證菩薩道。因此,從事於雙修的密宗男性行者,不論是法王、上師喇嘛、男行者,依三乘菩提的內涵而觀,從未有「較高的證量」,如何幫助女行者?而女行者年輕被選為空行母,二十歲就被棄置,也不可能有什麼修行的證量—除非此處所說的「證量」是性交淫樂的能力與經驗。
藏地女性在選為「空行母」及配合「雙修」兩方面,幾乎沒有任何自主權,既生為女人,便喪失一切人權;如密教根本戒之第十三條:「不依已得三昧耶」,陳健民說:「此即指鈴杵三昧耶。謂雙身法既已得之而不肯實修也。在吉祥天母特別戒條中,無上瑜伽士能修雙運法,而不肯努力修之。日有所闕,令明妃不歡喜,即算犯戒。」[115] 密教無上瑜伽士已受雙身法,卻不每日實修,令空行母不喜,即是犯戒;同理,空行母不配合喇嘛雙修,令喇嘛不歡喜,也是犯戒。只有每天與空行母合修雙身法的人,才是密宗裡的持戒清淨[116]者;因此,身為空行母,每日配合瑜伽士「努力」修淫欲法,是其義務,若不如此敬業,或懷疑雙身法,便犯三昧耶戒,持戒不清淨,要下墮「金剛地獄」[117]。這對空行母又是一項沉重的壓抑。
或許有人認為,除了成為「空行母」實修雙身法之外,也可獨自修行而成就;這可能是一種奢侈的想法,且看:曾在喜馬拉雅山的偏遠山區進行了十八年艱苦修行的丹津葩默(Jetsunma Tenzin Palmo),卻不能在西藏受持比丘尼戒。直到1973年,來香港才正式出家。[118] 她在一篇會議論文中提及,藏傳佛教以男性主導:
所有上師都以男性為主,藏傳的女性甚至沒想過有女上師的可能性。藏傳佛教的另一個傳統─活佛,也理所當然地只有男性。轉世靈童剛出生或於「坐床」後便接受上師的專門教育與訓練,到他們長大了,亦只會把最重要的教法傳給他們上師的轉世(亦是男兒身)。所以,藏傳的最高教法一直是「男士俱樂部」。……第八世康楚仁波切(the 8th Khamtrul Rinpoche)曾分享他姐姐的故事:他的姐姐出生前出現了很多上師轉世的徵兆,甚至比他出生時的還多。可是當她出生後,大家都非常失望於其性別。……這些女孩子在童年時連修行的機會也沒有。究竟是女性的能力不足或是被抹殺了心靈發展的可能性?西藏的女孩子往往要等到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才能開始修行。由於她們的教育水平較低,就算她們的修行能達到很高的水平,她們也沒有弘法的能力。這個負循環讓女性上師在藏傳佛教中鮮有出現。[119]
(三)「惡業」的成就
身體的剝削與心智的蒙蔽,令假名「空行母」在世俗上喪失了男女平等為人的「自主」權及「知識」權,這是今生可見的人權剝削;然而,這些不人性的待遇卻是假修行之名而行的,更在宗教上成就了多種惡業:當一位女性被選中而獻給上師,經過培訓(邪教導)與實修(邪淫行)而成為空行母之後,身口意三業與上師共同毀犯了佛所禁制的十惡業;空行母雖是無知、被動,只是從犯,但今生所遇或乃宿業現行,而再次受污染,罪上加罪,無力自拔,與邪師的再三接觸因緣,經由淫合雙修而更密切糾纏了。
空行母與上師和合大定之後,又被轉授給男弟子:「諸佛為證,將伊授汝」,再次與男弟子淫合;如是先後與師徒二人非法行淫,嚴重違犯了佛教(邪)淫戒,而日後又繼續與諸學密男性合修雙身法,大半生以此為常業,雖有瑜伽理論及三昧耶戒的支持,卻都是邪見邪戒,更加深了身口意的污染,陷於惡業中難以自拔。
其次,在雙修過程中,空行母被教導或自認為「已證空性」;然前文已說明藏傳佛教的行者,不可能證空性—因為其法義及行持皆錯謬故,然彼等以邪見觀想所得之境界,妄說為證空,如是「未證言證」,又觸犯了大妄語戒。尤有甚者,高階空行母(佛母)取得「傳法」之資格後,以傳承所學的一切法空「斷見法」或意識常住的「常見法」,取代佛教以如來藏為核心的「中道法」,而傳授其弟子,又成就了毀佛壞法的根本大惡業,死後難免下墮三惡道中。
從事相上說,空行母的生涯,由於依附於密教上師,而隨順的成就了(邪)淫、大妄語、謗三寶等重大惡業,捨壽必墮惡道或轉生魔界。此類果報,乃藏傳女性修行者,所不可不知、不可不慎者。若依佛教經典考察之,則西藏的密教上師及空行母所修的邪法,已同時造下四類重業,如《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6所云: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刹。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 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120]
所謂「廣行貪淫、殺生食肉、潛匿奸欺、未證言證」,邪淫、殺生、偷盜、大妄語,四重罪皆犯;且是每一重罪的根本、方便、成已三法具足,更自作而教人作;在配合密教上師行雙身修法的過程,空行母以其身分與功能,共同成就了如上惡業;不論彼有知或無知、主動或被動,現實上之微小利益(名聞利養),抵不過來世長劫之惡道(魔民魔女、夜叉羅刹、妖魅邪人)果報也!
七、結論:藏傳佛教女性的「雙重」傷害
從上論述可知,空行母的命運是雙重的失落:世俗上「男女」不平權,宗教上「成佛」沒希望;雖然密教祖師與學者從理論上極度誇說藏傳佛教最尊重(或平等對待)女性,且女性成就者最多[121],但我們從無上瑜伽雙身法中「空行母」的定義、類型、角色、功能,及最後的結局,總和來看,他們的社會地位是低下的,宗教身分是附從的,從始至終被男性視為性工具或性奴隸,予取予求;而結局是被遺棄,自生自滅;現實上不平等,信仰上無著落,空行母可說是藏傳佛教「淫欲雙修」的主要供應者,也是最大的犧牲者。
藏傳佛教雖以擁有許多「女佛」、「女上師」、「女成就者」而標榜其對女性的尊重或崇拜,然而,這只是表面的、理論的說詞,若更深入觀察其歷史與制度,便可發現其表裡不一、自相矛盾;尤其施設了雙身修法,似乎抬高了女性在「無上瑜伽」法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且濫用「雙運」、「合一」等概念以示至高究竟的(男女)平等無別;但其實,從始至終,由於(男女、陰陽、智悲)二相分明,才須雙修、和合。若在正統佛教中,男女雖二眾,修法只一種,各修各的,各自成就同樣的解脫與果位;尤其在親證如來藏之後,乃知真如本淨,實相無相,於男女之中完全無異、平等平等;這才是真正的平等、莊嚴。于君方云:
正如卡貝松(Cabezon)所提醒的……女神與女性象徵在宗教上的出現,並不能解釋成是在文化上對婦女們的尊重。一個尊崇女神的社會,與婦女在該社會中的地位,兩者並沒有一定的呼應關係。……。蕾‧明頓(Leigh Mintum)在她研究印度婦女的著作中質疑:為什麼在一個擁有強大神力的女神文化裏,女人竟被視為附屬品?女神並沒有賦予婦女任何實際的及世間的權力,但在我看來,祂們卻給予了印度婦女性格中極重要的堅忍與自尊。[122]
藏族學者德吉卓瑪也云:
被譽為「空行母」的女性,她們當中有出家的女性,也有在家的女性,在藏族社會生活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同時,來自社會的、習俗的女性觀也在藏傳佛教中發生作用。因而,藏傳佛教對女性的態度和價值標準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崇尚女性,另一方面卻又貶抑女性,有兩極化的傾向。[123]
藏傳佛教對女性的態度兩極化:一方面將女性捧得很高,如佛母、智慧母、空行母等;另一方面卻又貶抑女性,將女性視為雙身修法之性工具、性奴隸,如事業女等。藏傳佛教的空行母,在教義的「強化」下,表面上有很高的地位;然而這樣的地位主要是依附於男性本尊與上師而有的,若無男佛則無佛母,若無勇父則無空行,若無上師則無明妃……。達賴喇嘛也承認:「西藏佛教裡之所以忽略女人的地位與權利,部分原因是過去的人根本不去考慮它,我們多多少少以此為理所當然。」[124] 德國學者說:
藏傳佛教中的女性,更是什麼都不是,她們服侍他人且必須聽命於人。……女性在藏傳佛教中,是屬於次等人類。……「藏傳佛教負面對待女性的態度,在譚崔/藏傳佛教的「內密」修法中,尤其明顯;這個修法成就的是男性的即身成佛,女性只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的必要工具。……當「性」牽扯進來的時候,男人就有可能多多少少使用一點柔性暴力,以貫徹他們的父權思想。[125]
藏密男行者對空行母及空行淨土的迷戀,或可詮釋為心理學之回歸「子宮」的願望[126];以空行母為雙修的物件,其理論是從男性的器官功能與心理需求而施設,可說是性幻想與性焦慮的掙扎,卻以意識心迂迴曲折的將之崇高化、神聖化以欺騙女性,誘令她們半自願的獻身合修!表面上似乎是男性主導,其實是女性依賴,不自覺的退回原始的女神崇拜與唯身主義[127],而這又相應於彼所主張的「六識論」之緣起性空,落在色陰與識陰的境界中計著。總結如下:
1、其修行始終不離男女二性分別,雖抽象化為陰陽二氣,或哲理化為智慧與方便,說是一切物之身中同具此二元,藉由外相的交接而完成內在的合一,即可成佛;既須雙修,然後合一,則其意識中仍是差別見,而不知不證那個本來清淨、自性圓滿、本來涅槃的本尊(如來藏),此本尊既無男女相,亦不須雙修;本無分別,不須區分男女;本來自性圓滿,不須復合。
2、而又貶低女性的身分,如藏族起源說:獼猴與羅刹女交合而生。男為畜生道,女是鬼神道,層級有高低;之後才美化為觀音與度母的化現。而羅剎「具神通力,可於空際疾飛,或速行地面,為暴惡可畏之鬼」,此或為空行母之形象來源之一。「男羅剎為黑身、朱髮、綠眼,女羅剎則如絕美婦人,富有魅人之力,專食人之血肉。」[128] 這是很明顯的從男性觀點來塑造女性形象,而密教多數雙身(佛)像之猙獰恐怖,正是這種畜生、羅剎、餓鬼的綜合體,在淫欲與血(肉)食中修行;雖然此生化為人形,號稱學佛,所思所行卻不離三惡道的境界。又由於男性主導的文化背景,在共業之下又刻意壓抑女性的自覺與地位[129],突顯了威權統治的陋習,違反佛教之平等、慈悲之心量;與此相對,空行母的功能是獻身于雙修,故須年輕貌美(引發男性淫欲)、柔順配合(滿足男性需求);為了成就這兩項功能,不得不自我犧牲、任人擺佈,以換取基本的生存與卑微的希望。
空行母起源於印度教性力派,是濕婆神之妻「伽梨女神」的女侍,屬鬼神類,由蓮花生引入藏區而有演變:種類增加,有佛母、金剛瑜伽母、金剛亥母、度母、智慧女、明妃、事業女、天女、鬼女、夜叉女、羅剎女、女信差、供品等多種角色。從藏傳四大派選用空行母的條件及培訓過程可知:空行母只是引起喇嘛淫欲、配合雙修的性工具;因此必須年輕貌美、陰戶彈性之女性,再施以密法、空性、密戒、灌頂的培訓,並授與智慧空行母之美名,讓她們在藏區民眾中有光輝亮麗的身分,而樂於提供性器官與喇嘛行淫,並幻想「即身成佛」的可能。然而,這些女子如物品,被送來接去,弟子將她們獻給上師,上師用完又將她們交給弟子使用;一段時日後,則棄而不用;喇嘛不可對這些女子有任何感情,所以「空行母」在無上瑜伽中,只是被利用的「性交工具」。
藏傳空行母多是未成年的少女,在實修雙身法的過程中,自身並無任何證量;而每日幾小時「樂空雙運」,已被折磨得「精疲力盡」,不可能在性高潮中,藉由修證高的上師來提升她「證悟佛果」。女性在舊西藏地位極低下,但藏傳佛教以雙身法作為「即身成佛」的理論,需要女性配合雙修,於是運用「淡化與稀釋」的手段,表面上不斷的「強化」提升空行母的地位,乃至稱為「佛母」,以此籠絡女性加入雙修;因此,舊藏區女性以身任空行母為榮。起初,自認為「是一種無私的奉獻」,長年累月的淫合,體力透支、能量流失,因而提早年老、色衰,則被「棄而不用」,於佛法修證一無所得,這才明白「我在被虐待」,真是藏傳佛教裡女性的悲哀。雖短期內衣食無缺,卻過著「性虐待」的日子,其地位的升降,全由喇嘛決定。
密教以印度教性力派所施設的雙身修法,含帶許多落後的信仰及幻想,空行母的來源是神話式的,縱然在印藏密教的流布過程中不斷被提升而複雜化,但這只是一種妄想施設,不是佛法修證的結果,其目的仍在人間陰陽二元論的合一。若真想學佛成佛,仍須回歸佛教正法,歸依佛門真善知識(而非誘導弟子雙修的邪師),男女在其指導下各自依佛菩提道的知見與次第而修,先如實觀察五蘊虛妄而斷我見,真發菩提心、培植大福德,進而參禪證悟如來藏心,發起般若慧,進修道種智,從別教七住位漸次向上,三大阿僧祇劫圓滿五十二位階,乃至最後身究竟成佛。這原本就是佛佛道同的一乘修學法門,從古至今到未來,皆不可躐等、亦無捷徑;若不信此道而另創新法,則非佛說之正教,所修所得之因緣果報,皆與佛菩提無關,亦不能成佛。如上述西藏密教之耽溺於身(男根)與身(女陰)交接的觸受中,妄想觀為空無形色,以為透過樂空雙運之「男女」結合,可複製轉化為「行者與本尊」的合一,這其實類似一種文學想像的「移情」,所根據的不是佛法的「生佛不二」論(眾生皆有如來藏),反而是婆羅門/印度教「梵我合一」論。
由上可知,建立在無上瑜伽雙身法的西藏密教,本質上是發乎性幻想、止乎性滿足的性力崇拜;雖然披著佛教外衣,卻從來不是佛法。並且,普及於藏地、綿延十世紀的密教,從政治到宗教,都是男權主宰的思惟與實踐,「空行母」的名義,自始至終是附屬性、工具性的,並無任何「獨立」的人格與「去性別」的修證—因地是「明妃」,果地是「佛母」,仍然不是佛。可以說,西藏密教的性別歧視是徹底的,貫穿了俗諦與聖諦,一世為女子,永劫為妃、母;而藏傳佛教中女人的宗教價值又偏在「色身」的功能,且限縮於局部「器官」—乳房與陰部!最後,所謂的「女人」並不存在,只剩下象徵性的約尼(Yoni)[130],無怪乎空行母的意象取自印度濕婆神之妻(伽莉)的女侍(荼吉尼),是雙重的低賤;雖然為了攀附佛教而舉《華嚴經》「婆須蜜多」為雙身法的代言人,但一者,婆須蜜多在佛經裡是特例與孤證[131],不可擴大解釋為密教無上瑜伽的通例;二者,婆須蜜於佛法之修證在十行位[132],尚無道種智,並不能如密教所誇說的讓人即身「成佛」;三者,「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與婆須密行欲者,確實入於佛法斷我見及證如來藏的般若智慧中,且從此斷淫;非如密教之入於外道見,終身邪淫。
空行母的施設,只是密教許多謬思與邪法之一例,餘如上師崇拜、三昧耶戒、活佛轉世……,數不盡的怪力亂神,多少都鞏固了男性在最高密教雙身法的主導權威,不可質疑,亦不得違逆。
最後,再看劉婉俐對空行母的三層解析:
外密:顯現的各種形貌,如人或神、寂靜尊或忿怒尊,對人類利益或危害。
內密:資深行者成功轉化自身為偉大空行母(金剛瑜伽母本尊身)時,方能顯現。
密密:無形的威力、能量與空性純淨的加持。[133]
然而,依空行母之印、藏來源,及其在密教雙身法的功能,可倒轉其次第,較合乎事實:
外密:顯現的各種形貌,如人(尼僧)或神(羅剎)、寂靜尊或忿怒尊(圖像)。
內密:以佛法(佛教)的名相觀念所附會與象徵之智慧、慈悲、救度。
密密:惑於「虛名」而自願或被逼與上師性交(雙修),之後被棄或慘死,卻于修行上無所成就。
[1] 本文所謂「藏傳佛教」,乃沿用學術界的稱呼,如姚麗香著,〈藏傳佛教在台灣發展的初步研究〉中云:【藏傳佛教是佛教傳入西藏後所發展出來的獨特地方形式,在對它的稱謂上學術界長期以來存有不同的意見,有的稱作「喇嘛教」,有的稱「西藏佛教」或「藏傳佛教」,有的則直稱「西藏密宗」或「藏密」。「喇嘛教」一詞是早期外國研究者介紹西藏佛教時所用的名稱,當時此一名稱隱約含有「墮落的低級的混淆型態」之否定意義。……矢崎正見的看法,乃因西藏佛教所具有的基本特色:即咒術性、對喇嘛異常的尊崇,認定「喇嘛即活佛」等要素所致。……「藏密」的稱呼也未能涵蓋其義,雖然西藏佛教中密宗較顯宗興盛,習慣上也將密宗視為大乘佛教的精髓,……因此,為了顧及其整體性,並為了研究上的方便,本文將以「藏傳佛教」來與台灣主要的漢傳佛教作一區別。】《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5期,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0,頁315-338。
網址: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BJ011/93567.htm
這段話提供了幾個論點:1.早期外國研究者與矢崎正見對「喇嘛教」的看法,說中了西藏密教的性質,因此,這是一個最精確的稱呼。2.西藏佛教是一個不如實的泛稱,只為了攀附佛教,表面上涵蓋大、小乘,顯、密教,實質上只有密教,只可說是附佛外道鬼神教。若從佛法真實義及西藏宗教史來考察,則西藏從印度所傳習及本土所發展的,只有密教,並非佛法,因此,「藏傳佛教」是個欠缺佛法實質的空名,或者說,藏人自稱的佛教,其實是密教,是一種混合的、同於民間信仰的宗教,是印度佛教後期變質了的密教外道法,又加上藏地的苯教,本質上是咒術鬼神法,而非佛教。名實相符的稱謂是「西藏密教」或「喇嘛教」—雖然藏地宗教師及(部分)佛學研究者不同意,仍錯誤的使用「藏傳佛教」,並認為其性質等同於「漢傳佛教」,並列為「北傳大乘佛法」的地區性傳佈—本文雖遷就學術用語,並不認同其名義,文中所謂「藏傳佛教」之實質,乃是喇嘛教、西藏密宗。他日當另撰專文(題目暫訂為:〈從「判教」理論考察「顯、密」分立的合法性〉)澄清此問題。
[2] 瓊那.諾布旺典著,《唐卡中的金剛.空行.護法》,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西安),2007/5,頁114。
此書又另有來自密宗的詮釋:空行母傳統是更早的一種泛亞傳統,起源於居住在遠古時代之佛的教義。經過很多世紀之後,這些傳承開始變得無力腐朽。於是,釋迦牟尼佛以大日如來與金剛總持的形相將這些傳承重新收集起來,讓它們恢復原初的純淨,並對它們加以更新,以適應新時代的需要。這應是後起的密教內部編造的說法,為的是高推其地位而凌駕於正統佛教之上,與空行母的來源及事實無關,故不採用。
[3]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8。
[4] 同前註,頁220。
[5] 同前註,頁215。
[6] 倉決卓瑪著,《西藏婦女研究綜述》,《西藏研究》第1期,西藏社會科學院(西藏拉薩),2008/.2,,頁114-115。
[7] 此佛果為藏傳佛教之密教佛、喇嘛佛,非佛教之佛。
[8]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3-236。
[9] 李南著,〈道教與密教中的女性崇拜〉,《南亞研究》第1期,當代亞太雜誌社(北京),1998。
[10] 李南,〈佛教密宗女性神佛〉,《南亞研究》,第2期,當代亞太雜誌社(北京),2007。
[11] 維基百科對此做了整理,其中部分資料可能來自:吉布著,《唐卡中的度母、明妃、天女》,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西安),2006,頁47。可補充學術論文的不足:性力派的根基深植於印度史前時期。從印度舊石器時代22,000年前的定居地已知最早的女神形象,到印度河谷文明時她的教派的改良,
吠陀時期的部分衰落,之後在古典梵語傳統的重新浮現和擴張,已表明在許多方面,「印度傳統的歷史可被視為這位女性的重現。」……性力派供奉的主神為女神
莎克蒂(明妃),她是「宇宙大能」的來源,她的配偶是男性濕婆,莎克蒂和濕婆的「永恆擁抱」(交合)構成宇宙,但其中作為動力來源的是莎克蒂,她的子宮是「噴出諸種能源與生命之口」,濕婆若失去了她的擁抱,將只是一具「屍體」。……認為「性欲」是最大的創造性能源,經由男女的性交,可激發人類靈魂與肉體的能源,與宇宙靈魂的大能合流,達到一種最高的精神境界。因此他們把「性交」發展為一種宗教儀式。
[12] 馬加力、尚會鵬著,《一應俱全印度人》,花神出版社(台北),2002/.10 /1,頁189-190。
[13] 杜永彬著,《二十世紀西藏奇僧—人文主義先驅更敦群培大師評傳》第六章,<七、性學研究>,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2000,頁236-237。
[15] 石海軍著,《愛欲正見:印度文化中的豔欲主義》,百善書房(台北),2009/9,頁92-93。
[16] 聖嚴法師著,《印度佛教史》,法鼓文化(台北),1997/11,頁260-263。
[17] 印順著,《華雨集(四)》,正聞出版社(台北),1993/4,頁201-208。
又,陳健民著《密宗灌頂論》認為,男女交合的無上瑜伽只是印度的「糞掃階級」、「食肉種姓」所修,有潔癖的婆羅門種姓則不能接受:「心中所觀,及其手中所持之金剛杵,上下各五股,即表五大五智,實為滾打菩提心之標幟;其後進修無上瑜伽部之雙運法時,即觀此父杵于母蓮宮中而行等持。然以瑜伽部就印度婆羅門種姓具有好淨習氣而設,於彼糞掃階級,食肉種姓所堪忍法(無上瑜伽)不能接受,惟於天界眉目嬉笑之欲樂上而修其空樂不二法門。」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qJ4sXEWeFRJQflXftt9cvQ--/article?mid=4467&prev=4468&l=f&fid=108
。但這似乎是一家之言,仍需更多資料來證實。
[18] 五M:是指飲酒(Madya)、食肉(Māmsa)、食魚(Matsya)、期待性交(Maithuna)、男女亂雜之歡樂(Mudra),以M為字首的五種行為。
[19] 聖嚴法師於前文有這樣的評論:「為了表徵悲智相應,(金剛部曼荼羅)部主均有女尊為偶,修法者付之實際,便是行的男女雙身的大樂。後來,遂以金剛上師為父,以上師之偶及一切修密法的女性為空行母,竟至將上師修雙身法而遺的男精女血為甘露、為菩提心。佛教本以淫欲為障道法,密教的最上乘卻以淫行為修道法。……由於兩身相交的行法之開演,接著就出現了多種象徵的名詞:以男子生殖器稱為金剛杵,以女子生殖器稱為蓮華;以性交稱為入定,以所出之男精女血稱為赤白二菩提心;以將要出精而又使之持久不出時所生之樂為大樂、妙樂。對於男性的修持者而言,女性的生殖器實在就是一個修持無上瑜伽法門的道場;藉此道場的修持,可得悉地。」詳前註16,頁260-261。
[20]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9。
[21] 矢崎正見著,陳季菁譯,《西藏佛教史》,文殊出版社(台北),1986,頁41-44。
[22] 同前註,頁41。
[23]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9。
[24] 同前註,頁220-222。
[25] 五肉:狗、牛、羊、象、人等肉。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人經血。
[26]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23-224。
[27] 同前註,頁227。節錄原註34一段話:【關於空行母淨土的由來,係為釋迦牟尼佛三轉法輪、傳下金剛乘的密法時,有成千上萬的女性自蓮師的淨土烏仗那前往聽法,立時證悟佛果,於是被稱為空行母,因為接受密乘的教法時女性遠多於男性,因此空行母的數量遠超過男性的勇父。於是「在那之後,密乘的法教就被帶進更高的境域中—空行母淨土,而空行母也就成為密續的法教之源。」(卡塔仁波切,231-2)】。
[28] 珠古.烏金仁波切/口授,伊喜.措嘉佛母/輯藏,娘.讓.尼瑪.沃瑟、桑傑.林巴/取藏,劉婉俐/譯,《
空行法教:蓮師親授空行母伊喜.措嘉之教言合集》〈導讀開示〉,橡樹林(台北),2007/12/22,頁29-31。
這種教義問答的形式,類似於
濕婆神與雪山女神的私密對話—印度密教傳統裡,透過印度濕婆神與他的愛侶雪山神女間的親密對話,傳達出性愛瑜伽不為人知的秘密。印度密教典籍記載,這對宇宙愛侶正是通過忘我的性愛分享之後,提升為男神與女神。通常,經文裡的對話,透過譬喻或謎語般的隱晦語言顯示出其真義。
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198b460100pxsj.html
[29] 「諸佛法身虛空中」,藏傳佛教將「諸佛法身」視為「虛空」,此見解與佛教不同,佛教將「法身」視為「猶如虛空」,此議題偏離「空行母」主題,故本文不加詳述。
[30] 尼梅巴德欽黑魯嘎著,法護譯,《那洛空行母生起次第導引金剛空行母眾心明點》,南天書局(台北),1997,頁1。
[31]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6-220。
[33] 「空行母是女性菩薩,常常擔任凡夫和佛菩薩之間的信差。」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28。
[34] 女性生殖器經有力行者加持,即可成「供佛之無上妙品」;若能善用雙身修法,對男行者有莫大利益,可「即身成佛」。因此,在《那洛六法》中,空行母的性器官有供品之涵義。參見金剛上師諾姆啟堪布道然巴羅布倉桑布口講,鎮海盧以炤蓉舟恭錄,《那洛六法深道門引導之次第具三信仰如是寓》,晨曦文化(台北),1994,頁290-291。
[35] 堪布卡塔仁波切著,何文心譯,《證悟的女性》,眾生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北縣),1998,頁232-233。
[36] 洛桑塔欽仁波切造,丹增善慧法日漢譯,《金剛瑜伽母─起分十一瑜伽詳解》,佛教慈慧服務中心出版(香港),2000,頁251:「大日如來」、「寶生如來」、「無量光如來」、「不空成就如來」、「不動如來」及「金剛總持」;彼等之明妃是:「佛眼佛母」、「摩摩枳佛母」、「白衣佛母」、「救度佛母」、「金剛亥母」及「金剛界自在母」Vajradhatveshvari。
[37] 第一世蔣揚欽哲旺波著,頂果欽哲仁波切等講解,黃英傑譯,《殊勝的成佛之道─龍欽心髓導引》,全佛文化出版社(台北),1995,頁68。
[38] 德吉卓瑪,《聖殿中的蓮花─度母信仰解析》,頁154,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2007。
[39] 《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頁220。
[40] 第十六世噶瑪巴等著,黃英傑譯,《大手印教言─催動空行心弦》,附錄:止貢噶舉不共護法─阿企(曾祖母護法)傳。全佛文化出版社(台北),1995,頁233。
[41]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20。
[42]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Geshe Thupten Jinpa英譯,陳琴富中譯,《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出版(台北),2004,頁110。
[43]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303。
[44] 陳健民瑜伽士著,《曲肱齋全集》第1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259-260。
[45]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16。
[46] 第一世姜貢康楚仁波切說:「護法幫助掃除行者的修行障礙,所以常現忿怒相,一直到魔障被征服為止。」引自同前註,頁228。
[47] 土觀.羅桑卻季尼瑪作,劉立千譯註,《土觀宗派源流》,佛教慈慧服務中心(香港),1993,頁38。
[48] 事、行、瑜伽、無上瑜伽。
[49] 角色扮演是一種
情景模擬活動。所謂情景類比,是根據被試者可能擔任的職務,編制一套實際相似的測試
項目,將被試者安排在模擬的、逼真的工作環境中,要求被試者處理各種可能的問題,用多種方法來測評其心理素質、
潛在能力的一系列方法。這方法被廣泛的應用於心理學、戲劇演出,及職場訓練上。
[51] 陳健民著,《曲肱齋全集》第1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246-247。
[52] 畢瓦巴著,薩迦班智達講釋,法護譯,《道果─金剛句偈注》,大藏文化出版社(基隆),1992,頁275-276。
[53]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303。
[54] 同上註,頁376。
[55] 金剛上師諾姆啟堪布道然巴羅布倉桑布口講,鎮海盧以炤蓉舟恭錄,《那洛六法》,晨曦文化(台北),1994,頁205。
[56]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鄭振煌譯,《西藏佛教的修行道》,財團法人台北市慧炬出版社(台北),2001,頁56。
[57]
藏傳佛教以男性表方便,女性表智慧,與女性修
雙身法,可證得「智慧」,因此,明妃又稱智慧女;透過
雙身法可成「佛」,又稱為「佛母」,所以毀謗婦女的
「女根可使人獲得樂空雙運的智慧」自性,也就是否定
雙身法的根本,必墮金剛地獄。
[58] 陳健民著,《曲肱齋全集》第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242。
「婦女有慧,人非瘋狂,何致謗之?特其慧自性所顯各種丰姿、風騷、貪語、貪態、貪行等,不可譭謗;當知此即智慧大樂自性所顯。」
[59]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46。
[60] 畢瓦巴著,薩迦班智達講釋,法護譯,《道果─金剛句偈注》,大藏文化出版社(基隆),1992,頁277。
[61]
菩提心戒:以菩提心之自性清淨為戒,是三昧耶戒的別名。如真圓阿奢黎
云:【菩提心戒的實質是佛子發起修學佛法尤其密法的誓願,即五誓願:「有情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集,佛法無邊誓願學,如來無邊誓願事,無上菩提誓願成」。……菩提心戒在比丘修學密法,必須三大戒授受後於授密法三昧耶戒之前行之。……受菩提心戒的功德乃「遠離我法二相,顯明本覺,真如平等鏡智現前,得善巧智,具足圓滿普賢之心。」……唐密學法灌頂次序,懺悔
授戒(居士須受
菩薩戒),次授
菩提心戒,次授
許可印信,次授
三昧耶戒,次正式入壇完成
四加行(十八道、金剛界、胎藏界、護摩)。然後入壇受
傳法灌頂,取得灌頂印信。
】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fd9b101008hst.html
[62] 同前註。
[63] 畢瓦巴著,薩迦班智達講釋,法護譯,《道果─金剛句偈注》,大藏文化出版社(基隆),1992,頁277。
[64] 現實中的藏傳佛教喇嘛們並不依循如是規定尋覓明妃,乃是年輕美麗的女人即可當明妃。
[65] 同前註,頁278。
[66] 金剛上師諾姆啟堪布道然巴羅布倉桑布口講,鎮海盧以炤蓉舟恭錄,《那洛六法》,晨曦文化(台北),1994,頁205-206。
[67] D.L. 斯奈格羅夫英譯,崔忠鎮中譯,《喜金剛本續》,頁99-100,時輪譯經院出版,1989。
[68] 這類術語(男性共識)的密意是:男人快樂,女人落空;欲貪發乎男性,止乎女體;男女以色身為壇場,成就其妄想的成佛業報,事實上是死後下墮三惡道的業報。
[69] 古子文著,《深入藏地:徒步西藏十萬公里紀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北京),2002.6,全書77章,茲摘錄其中第6節,頁35-43。基米雅佛母對藏傳佛教的來源與性質有一段精闢的說明,轉錄於此:「藏傳佛教是印度佛教(顯宗)、印度教生殖派(性力派)和苯教文化的三結合。……新密無上瑜伽,主張即生成佛,否定釋迦主義輪迴萬世成佛的理論,新密主張『樂空雙運』以證明即生成佛之可能。『樂空雙運』本來就是印度教的修煉方式,因此新密本身就是佛教和印度教的化合體。新密到了烏斯藏,又出現了眾多的主尊,牛、馬、豬、鵬、湖等等,這本來就是苯教的神,『樂空雙運』和苯教生殖崇拜也相吻合。……無上瑜伽理論首先否定釋迦牟尼的禁欲主義,主張以欲制欲,講求方便行事,不受顯禪的戒律束縛。……到了印度新密無上瑜伽部,進一步完善為『樂空雙運』理論。『樂』者男女交歡為『大樂』,『空』者淫欲體驗的結果『一切皆空』,『雙』者必須是男和女一對配合,『運』者運作、運行。新密大瑜伽怛特羅法之修持形式規定為『男女和合之大定』,也就是男女交合在一起入定。這和合(性交)大定形式被印度僧人帶到烏斯藏,烏斯藏之苯教不像伊斯蘭要反對,表示容受,因為苯教主張『男女相觸陰陽成大倫』,信仰男女神,崇拜男女生殖器。所以,無上瑜伽在大高原根深葉茂。」
[72] 是指成為藏傳佛教徒,不是正統佛教徒,因為藏傳佛教本質並非佛教,但洋人不瞭解。
[73] 一般而言,「事部」是觀待眾多外事,主要顯現身、語二事;「行部」是「外事、內定」相等行持,外修密教事部眾事與內修密教三摩地瑜伽定;「瑜伽部」是「外事、內定」二者,以定為主,待少外事;「無上瑜伽部」是不觀待外事,能生無上瑜伽。
[74]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Geshe Thupten Jinpa英譯,陳琴富中譯,《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出版(台北),2004,頁100。
[75]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鄭振煌譯,《西藏佛教的修行道》,財團法人台北市慧炬出版社(台北),2001,頁71。
[76] 陳健民瑜伽士著,《曲肱齋全集》第14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19。
[77] 格西雅旺達吉等著,丹增善慧法日譯,《那洛空行生圓次第論集》,佛教慈慧服務中心出版(香港),2000,頁122。
[78] 陳健民瑜伽士著,《曲肱齋全集》第1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頁243。
[79]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Geshe Thupten Jinpa英譯,陳琴富中譯,《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出版(台北),2004,頁110。
[80] 〈佛說長阿含經第四分世記經忉利天品第八〉:「閻浮提人男女交會,身身相觸以成陰陽;拘耶尼、弗于逮、欝單曰人亦身身相觸以成陰陽;龍、金翅鳥亦身身相觸以成陰陽;阿須倫身身相近,以氣成陰陽;四天王、忉利天亦復如是;焰摩天相近以成陰陽;兜率天執手成陰陽;化自在天熟視成陰陽;他化自在天暫視成陰陽;自上諸天無復婬欲。」《大正藏》冊1,《長阿含經》卷20,頁133,下13-19。
[81] 蓮師口授移喜磋嘉佛母藏巖,楊奴甯俄些及生嘰甯巴取巖,艾歷啤嗎恭桑譯英,羅啟安.黃毅英同譯漢,《空行教授—蓮師向磋嘉瑪之口授》,密乘出版社(台北),1994,頁116。
[82] 同前註,頁197-198。
[83]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Geshe Thupten Jinpa英譯,陳琴富中譯,《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出版(台北),2004,頁97。
[84] 現代醫學已證明了人類的意識須依大腦而存在,若腦部因意外而毀壞,則此人雖能存活,但喪失了意識,只有心跳及反射動作,得靠他人的照護、協助才能維生;由此可知,意識不是「持久的連續」。
[85] 《金剛瑜伽母》,頁194。
[87] 傑瑞米海華等編著,靳文穎譯,《揭開心智的奧秘》,眾生出版社(台北縣),1996,頁273、280。
[88] 平實導師著,《阿含正義》第一輯,正智出版社(台北),2007/6,頁319。
[89] 月稱論師著,法尊法師譯講,《入中論講記》,慧炬出版社(台北),2002,頁71。
[90] 宗喀巴大師著,法尊法師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法爾出版社(台北),1991,頁224。
[92] 《大正藏》冊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三歎品30〉,頁279,下15-27。
[93] 《大正藏》冊25,《大智度論》卷44〈句義品12〉,頁381,中13-23。
[94]欲界定的證得,要捨離人間的粗重欲才能發起。樂空雙運中的強烈覺受會遠離欲界定,阻礙欲界定的發起。
[95]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400。
[96] 佛教之等至,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52:「答:等至有二,一.令心平等,二.令大種平等。無想、滅盡定雖斷平等心,令不相續,而引平等大種令現在前,故名等至。」《大正藏》冊2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52 ,頁775,中24-27。
在有(意識)心定,身心平等安和,其心離昏沈與掉舉而平等,稱為等至;在無(意識)心定,依身大種平等稱為等至。密教以男女雙身淫合之法為佛法正修,錯以男女同時到達性高潮之一心不亂為等至,錯以行淫為禪定之正修行,這些都與佛所說外道及菩薩修證之「四禪八定」相違,亦與佛所說之「解脫道」相違,更與佛所說之「佛菩提道」背道而馳,因此,本質上只是借用名相而已。
[97] 《大正藏》冊25,《大智度論》卷57〈寶塔校量品32〉,頁464,下1-2。
[98] 《大正藏》冊25,《大智度論》卷84〈三慧品70〉,頁649,中18-23。
[99] 聖嚴法師著,《西藏佛教史》,東初出版社(台北),1969,頁130-131。
[100] 《金剛瑜伽母》,頁11。
[102] 三昧耶戒是密宗外於佛戒而獨設的密戒,規定喇嘛們每天都必須長時間藉女弟子的身體合修雙身法,應每天長時間住在樂空雙運淫樂境界中;違背這個規定者,屬於犯戒;遵守這個規定者,即是密宗說的「持戒清淨」。
[103]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409。
[104] 金剛上師諾姆啟堪布道然巴羅布倉桑布口講,鎮海盧以炤蓉舟恭錄,《那洛六法》,晨曦文化(台北),1994,頁290。
[105] 吐登耶些傳授,善慧法日漢譯,《拙火之樂》,佛教慈慧服務中心(香港),2000,頁39。
[106]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鄭振煌譯,《西藏佛教的修行道》,財團法人台北市慧炬出版社(台北),2001,頁81-82。
[107]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366-400。藏傳佛教對四種秘密灌頂的主張各派別不同,此處依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所述。
[108] 同前註,頁403-404。
[109] 陳健民瑜伽士著,《曲肱齋全集─事印教授抉微》第11冊,圓明出版社(新店),2004。對雙身法及密語有詳細之解讀,摘要如下:1.空行母之智慧(婦女慧自性)並非指諸佛五智,是指
婦女的九種風騷姿態(頁104-105、185)。2.
明禁行未如法修,所犯戒律表:表中說明,若未
與明妃依照十四根本戒及八粗罪戒法修雙身法,就犯戒,而密宗十四根本戒及八蒙母也有詳加介紹(頁186-190)。3.金剛亥母甚深引導第九章(他身事業手印,實際女體)明妃種性:64式貪道論/下門大樂引導鈔本(頁233-248)。4.具體而微之事業手印做法:
杵蓮相合行三灌「智慧灌頂」事業手印修法發出歡喜之聲,及抽擲、騰挪之聲;密處即為男女性器官(頁254-255)。5.密乘
十四條根本戒及
蒙母八戒之檢討:內涵實際為三灌「
智慧灌頂」之
雙運事業手印而制戒之密意(頁255-261)。6.供養密教護法,必用酒肉:為隨順
未證空性之大力鬼藥叉等;修無上瑜伽而實行事業手印,平時則必食肉,接受無上瑜伽部之灌頂,皆須飲用寶瓶之水,瓶內放入五肉、五甘露。(頁261-265)又,
陳健民〈密宗灌頂論〉云:金剛乘道主要目的,在究竟利他;其手段則在即生提早成佛。而一切金剛持阿闍黎大事業,其基本原理在從真空出妙有;其基本功力則在五智、五大之相應。而此
具體辦法,深合緣起真實力用,則無過於父佛、母佛雙運所成大事業也。故有用
實體明印之必要。度生中息、增、懷、誅四法,皆可在母佛蓮宮中佈置壇城,而以父佛金剛施行之。此金剛者,即是五大、五智相應之標幟也。上來瓶灌後,與以金剛阿闍黎灌頂時,即已開許明禁行,惟具體而微耳。此三灌認可之法,修習成證,則必實具其作用矣。故不惟
修道位中必用明印,即在
證果後亦有用明印必要;不惟在
生身事業上有用明印必要,即在
無住涅槃中,受用和合一味事智,雖已由實體轉成空色明印,然此空色明印與涅槃前實體明印屬一體。譬如麻巴大祖師生前有九位實體明印,其涅槃前,九位實體明印依次化光入于麻巴自身,然後自身亦化虹光,光明中所現空色父佛母佛雖已無實體,而此空色,當知即是前此之實體也。此為事業理。
網址:
http://www.nuona.com/nuona/Article_Show.asp?ArticleID=67
[110] 陳健民瑜伽士著,《曲肱齋全集》第1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245。
[111] 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密宗道次第廣論》,妙吉祥出版社(台北),1986,頁376:「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餘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就是說:超過二十歲以上的女子,只能用於密灌之外的其餘手印。如蓮花生用十六歲女性增長明點,宗喀巴選用十五六歲女性當明妃,基米雅14歲就成了佛母。
[112] 角色扮演乃是「人為施設」的一種虛擬的情境與模仿的行為,本來有一定的學習與反省的效果,但由於藏密女性所扮演的角色物件是虛構而錯誤的,雖然假借「佛法」的名義與理論,永不可能達成,讓這些女性們誤入美麗的陷阱,任(男)人擺佈,卻只成了雙身法祭壇上的供(犧牲)品。現實而且有名的例子很多,如:基米雅佛母、桑桑.紮西活佛、June Campbell。網址:
http://fk2009.pixnet.net/blog/post/28587659
[114]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Geshe Thupten Jinpa英譯,陳琴富中譯,《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出版(台北),頁110。
[115] 陳健民著,《曲肱齋全集》第2冊,圓明出版社(新店),1994,頁241。
西藏宗教基金會及達瓦才仁所言,都是閃躲真相的說詞;眾所皆知,
密宗的三昧耶戒,視「男女雙修」為根本大法,是不得對外宣說的秘密;密教祖師宗喀巴規定,
藏傳無上瑜伽的修行者,每天、每月、每年、一世乃至未來無量世的二六時中,都不得稍離雙身修法,否則是犯戒。當
密宗發言人公開聲明「
喇嘛們都是戒行清淨的人」時,是依
密宗自設的
雙身法戒條的「假清淨」。
藏傳「三昧耶戒」,不是佛陀制訂的淨戒,而是
喇嘛們專為
雙身法而施設以自欺欺人的。
[117] 金剛地獄為藏傳佛教所特有,佛教中無此金剛地獄。
[118] 詳情請參考麥肯基(Vicki Mackenzie)著的丹津葩默的訪談錄《雪洞》(Cave in the Snow)。
[120] 《大正藏》冊19,《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6,頁131,下18-頁132下25。
[121] 如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34云:「在密續的修持中,既已超越了世俗的概念,對於性別、階級、身份之分也一概弭越了。且依據究竟空性或三身的教授,男性或女性只是本質上的能量代言,僅是世俗諦層次的方便詮說,在根本上並無分別。……一位凡夫如何發心出離塵世、面對修行中種種的內外困境與障礙,終於自輪迴中解脫並利益無數眾生……在這些過程中,空行母的示現、指引、點化乃至成就者領悟到自身本具的智慧空行母三身本質,可殊途同歸地指出了某種根本意旨—也就是眾生佛性湛然、平等無別的共通性。」
[122] 于君方著,《
智慧為母,慈悲為父—觀音和其性別》,《香光莊嚴》第59期,香光莊嚴雜誌社(台灣),1999/9,頁60-62。
網址:
http://www.gaya.org.tw/magazine/v1/2005/59/main4.htm
文中並解釋智慧被視為女性特質的原因是:「佛教的智慧為母、慈悲為父」乃是源於印度與西藏對於父系的觀念,因佛教的三大傳統—小乘、大乘、金剛乘,其信仰者必了解唯有智慧才能了悟一切諸法的實相,如同水與土壤一般,智慧是開悟必備的因素,因此被喻為母親。然而,母親無法給予孩子身分,這部分得完全承自父親。根據父系,這個孩子才算有了身分、定位,所以由利他而生起的慈悲與方便,即是大乘菩薩獨一無二的菩提道種。…….(一)在大乘中,智慧較不具決定性;(二)由於大乘較偏重於情感,並以其為獨有的特質。因此,將此在大乘傳統中非常重要的特質歸屬於男性。很明顯地,這兩個因素都並不能提升智慧與女人的地位。」這樣的理解是有問題的,但非本文範圍,暫不釐清。
[123] 德吉卓瑪著,《
女性在藏傳佛教中的角色與地位》
,《西藏研究》,第4期,西藏社會科學院(西藏拉薩),
2005,頁45-46。
[124]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著,《慈悲的力量》,聯經出版公司(台北),1998/5再版,頁94。
[126] 葉舒憲著,〈西方文化尋根中的女神復興,從蓋婭假說到女神文明〉:【人類的母親模仿和重複生命在大地的子宮孕育的行為,胎兒和出生,也就是重複著宇宙創生人類的行為……。進入迷宮或洞穴,相當於神秘地回歸到母體。在永生神話中,「回歸母體」(regressus ad uterum)是傳播最廣的主題,即返回創造的本源或象徵生命之源的子宮。精神分析學認為在無意識的世界,時間是循環回歸的,無意識有復歸於原始的願望。道家的復歸於嬰兒的理想和煉金術,就是設法將天地結合,並攝入身體,產生一種原始的渾沌狀態(渾敦如雞子),回復胚胎或未有世界以前的純真狀態。道家聖人認為這種個體生命的返胎式回歸是對應於「反者道之動」的宇宙韻律的。】《文藝理論與批評》第4期,中國藝術研究院(北京),2002。
網址:
http://www.21mishu.com/lunwen/shys/xfwhlw/201003/656350.html
[127] 楊琇惠云:「順世派在人生以
享樂為目的的現世觀點中,可以說是完全
否定宗教與道德。因此,當他們在選擇行為活動時,只會考量到
此行為的後果可否帶來感官的快樂,而不會去考慮此行為是否
合乎道德規範,是否會
傷害到別人,或者其所帶來的快樂是否只是
短暫的快樂……在這種
唯身觀(deha-vada,或譯作身論),唯我無它,一切只是身體而已的思惟下,其思想與行為完全與身體或自我的愛欲結合。」見:〈論自由意志在《阿含經》業論中之展現〉,《第四次儒佛會通-研討會論文集》,華梵大學哲學系(台北),2000/5,頁301-316。
網址:
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HFU/nx020883.html
藏密雙身法從印度密教傳來,其貪著「身體淫樂」的思想,與「順世論」有很大的關係,詳見:石海軍著《愛欲正見:印度文化中的豔欲主義》,百善書房,2009/9初版,頁15,102。
[129] 耶律大石著,《西藏文化談》
十四:〈香巴拉(Shambhala)的秘密(上)〉:【Kalki王朝的國王像印度的大法師(Maha Siddha)一樣,留長髮、帶大耳環和手鐲。他們都只有一個兒子,卻有很多女兒,她們在儀式上做智慧女。……王國裏的性別,所有有用的人物都是男性,女性除了在生子時被提起外,就是在儀式上做「智慧女」。國王個人擁有一百萬智慧女,「年輕如八天的月亮」。】(正覺教育基金會(台北),2008/3,頁71-72。)
筆者案:此書雖不被認可為學術著作,但書中所說,多有根據,作者亦於每段文後詳列所引論文的出處。因此,縱然不能視為直接證據,也可列為參考,引發正反雙方的學術論辯,以深入的發掘真相,澄清事實。此乃因為藏傳佛教的經論,多數有「作偽想像」之習性,混淆了佛法的真義,而學者不察,每受其宗教誇飾之所蒙蔽,而不能如實比對顯密法義之差別與真偽;禮失求諸野,反而是這類非學術性著作不受制式規格之束縛,而直述所知所見,留下許多珍貴的田野資料與思考方向。耶律大石此書中關於雙身法的論述,集中於
採陰術 (上) (下),可參看。
[130] 與林迦(Linga)對稱(或相合),獨立造型的男女性器。
[131] 傳說中有觀音化身的馬郎婦、鎖骨菩薩,卻非正統。
[132]平實導師<人間佛教>:「在十行位中,…….第二十五參淫女婆須蜜多……也有人示現為高級妓女,譬如十行位中的婆須蜜多,她是個淫女—高級妓女;誰若是愛慕她的美色要去見她,當然是要付出一大筆錢才見得了她,然而往往才一見她就開悟了;所以婆須蜜多也是個證悟很深的菩薩,當然是真正的善知識。」《正覺電子報》第63期,佛教正覺同修會,2010/11/1,頁17-18。
[133] 劉婉俐著,〈空行母與藏傳佛教上師傳記〉,《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7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台北),2002/7,頁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