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交通繁忙,車禍交通事故是極普遍的問題,但由於缺乏法律素養,遭遇交通事故往往不知所措。尤其車禍中的「肇事責任」是如何判定的呢?如果覺得不合理,要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往往覺得不知所措。剛好協助親戚的交通事故的處理經驗分享給大家參考。
原本「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中親戚的A車的責任為100%,透過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雖然需要花3000元,但肇事責任由100%降低為30%,等於理賠金額打3折的概念。
如何判斷「肇事責任」呢?
在車禍中判斷肇事責任的根據就是「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就要負擔肇事責任。
「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速限」、「保持安全車距」、這些交通法規的存在就是為了防止車禍意外的發生。
每個駕駛人考駕照時都有考交通法規,也知道該遵守。如果沒有遵守交通規而發生車禍,法院就會認定我們在車禍是有過失的,因此需要賠償他人的損失。如果雙方都違反交通規則,就是雙方都有過失,相互之間都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初步研判表」判定全責的理由:
警方於事故過後30日會製作「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作為肇事責任的參考。
親戚收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親戚的A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的B車:未發現肇事因素。
文中雖未明數字,但已表示親戚的肇事責任為100%。
但也不要驚慌,從「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圖下方的現場處理摘要:
(1) A和B車都是由北往南直行,行至事故地點,B車在前方想要靠右,A車由後撞上,因此發生事故。
(2) A車左前車頭受損,B車中柱受損。
原來「初步分析研判表」因「後車A車」碰撞「前車B車」,是A車未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導致來不及煞車才會發生事故,因此判定「後車A車」需要負起全責。
改變車禍理賠責任的關鍵:
在「鑑定委員會」親戚A車駕駛說明:
「B車是左方車,A車是右方車,本來兩台車都是直行,機車突然右轉停下來,導致我剎車不及發生碰撞。 這時房子內有人出來,把B車的車主扶到屋內休息,我才知道原來是他家到了才會突然右轉停下。」
上週收到肇事鑑定書:
B車:往右偏向未讓同向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肇事責任為70%。
A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適當採取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為30%。
關鍵因素就是,我們採取另一個交通規則:
同為直行車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車禍都不是雙方願意發生的,經過4個月,昨天車禍終於順利和解。人在路上走,車在路上跑,遵守交通規則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但再小心也會有疏忽或遇到三寶的時候,除了強制險,第3人及超額責任保險與行車紀錄器千萬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