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一世遂指定自己的女兒、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德語:Heinrich V,1081年-1125年5月23日,薩利安王朝的第四位也是最後一位羅馬人民的國王,1105年-1125年在位)的遺孀瑪瑪蒂爾達(Matilda;1101年2月7日-1167年9月10日。又稱莫德,Maude)及其後夫安茹的若弗魯瓦五世(Geoffrey V of Anjou,1113年8月24日-1151年9月7日,綽號“美男子若弗魯瓦”、“公平的若弗魯瓦”、“金雀花若弗魯瓦”)為英格蘭國王的繼承者。
1135年12月1日,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甥,法國的莫坦伯爵和布勞涅伯爵斯蒂芬(Stephen;約1092/1096年 -1154年10月25日,被稱為布盧瓦的艾蒂安,法語:Étienne de Blois,徵服者威廉的外孫),第一個趕到英格蘭宣布繼承王位,兼領諾曼底公爵爵位。
次年斯蒂芬死去,亨利即位,即亨利二世(Henry II;1133年3月5日-1189年7月6日。亦被稱為短鬥篷亨利,Henry Curtmantle;法語:Court-manteau;亨利·菲茨埃姆普雷斯,Henry FitzEmpress。或亨利·金雀花,英語:Henry Plantagenet。1154年12月19日–1189年7月6日英格蘭國王)。由於亨利二世的父親若弗魯瓦五世,家族源於法國安茹(法語:Anjou)的貴族,後世稱此時期的英格蘭王國為“安茹帝國”。據說若弗魯瓦五世喜歡在帽子上插金雀花,“金雀花”成為若弗魯瓦五世的綽號,“安茹帝國”也被稱為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
無論是徵服者威廉的繼任者威廉二世,還是第三個國王亨利一世,以及斯蒂芬,都不是長子,都不能直接獲取王位。弗雷德里克·威廉·梅特蘭 (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1850年5月28日- 1906年12月19日)是一位英國历史學家、法學家,也被認為是現代英語之父,他在梅特蘭專題講義《英格蘭憲政史》中指出:
— — F. W. 梅特蘭,英格蘭憲政史(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其實正確的敘述應該是他們都獲得了貴族以及教會的支持 — — 和普通的英格蘭民眾根本無關。
亨利二世留給世人最好的禮物是創建了英國历史上第一所大學 — — 牛津大學。
巴黎大學(University of Paris,法語:Université de Paris,1150–1793)又稱索邦大學,前身是索邦神學院(Collège de la Sorbonne)。1231年,教廷法令(Bulle pontificale ‘Parens Scientiarum’ )授予大學特權。當時英國貴族的後代主要是到歐洲的大學求學,尤其是到法國巴黎。
1167年,英、法關系破裂,亨利二世禁止英國學生就讀巴黎大學,也有一說是,法王一氣之下,把英國學者從巴黎大學趕回英國。亨利二世有一個宮殿建在牛津,學者們為取得國王的保護,這些從巴黎返回的學生就聚集於牛津,從而形成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勛銜:Oxon或Oxf) ,簡稱“牛津”(Oxford)。
也是在這一年,亨利二世再次得子約翰(John;1166年12月24日-1216年10月19日,英格蘭國王,由1199年-1216年在位。由於已經沒有領地可以封給約翰,他被稱為無地王,Lackland),因為沒有領地可以分封,亨利二世要求年長的王子幼王亨利(Henry the Young King,1155年2月28日-1183年6月11日)、理查德(理查一世,Richard I;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獅心王”稱號,Richard the Lionheart,法語:Richard Cœur de Lion;諾曼法語:Le quor de lion)和傑弗瑞(布列塔尼公爵及里奇蒙伯爵若弗魯瓦二世,Geoffrey II, Duke of Brittany and Earl of Richmond,1158年9月23日-1186年8月19日)把自己的部分領地讓給約翰,兄弟們自然不願意把到嘴的肉再吐出來。此時亨利二世已經夫妻反目,於是三兄弟站在母親一邊,於1172年對父親宣戰。
父子之戰前後持續長達十餘年。1189年,理查德與法蘭西王腓力二世·奧古斯都(法語:Philippe II Auguste,1165年8月21日-1223年7月14日,法國卡佩王朝國王,1180年 -1223年在位)結盟。戰爭期間雙方曾試圖和解,但亨利二世提出讓約翰成為新的王儲,導致雙方談判沒有結果。幼王亨利和傑弗瑞先後死亡,亨利二世自己身體狀況也下滑,於是雙方休兵。此時,約翰倒戈,站到理查德與腓力二世一邊,悲憤交加的亨利二世開始絕食並拒絕醫治,兩天後亨利二世死於法國希農,葬在法國。其子理查德則於同年7月即位,稱理查德一世。
約翰·吉林厄姆(John Bennett Gillingham,1940年8月3日,英國历史學家,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中世紀史榮譽退休教授,專攻安茹帝國的历史)評價沃爾特“英國历史上最傑出的政府部長之一”(one of the most outstanding government ministers in English History)。沃爾特並不是一個聖人,也因缺乏學習而被人取笑,就連沃爾特的支持者也只能說他 “識字不多”(moderately literate)。但他長袖善舞,不僅獲得廣泛的支持,也獲得了理查德的弟弟約翰的支持,對英國的司法和行政做出了傑出的改革。
約翰即位英格蘭國王後,依靠弗蘭德伯爵博杜安四世(Baldwin IX of Flanders,法語:Baudouin IV de Flandre,980年-1035年5月30日,佛蘭德伯爵,987年至1035年在位)和布洛涅伯爵瑞諾( Renaud of Boulogne,法語:Renaud de Dammartin,1165–1227。從1190年成為布洛涅伯爵,從1200–1214年,是達馬丁伯爵,從1204年-1214年,是奧馬勒伯爵。他是達曼丁的阿爾貝里克三世和克萊蒙的馬蒂爾德的兒子)等貴族的支持,取得了對阿爾蒂爾和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的優勢。
早在1189年8月29日,約翰和格洛斯特女伯爵伊莎貝爾(Isabella, Countess of Gloucester ,1173/1174–1217年10月14日)在威爾特郡的馬爾伯勒城堡結婚,約翰以她的名義繼承了格洛斯特伯爵的爵位。
但是到了1200年8月,約翰決定迎娶昂古萊姆的伊莎貝爾(Isabella of Angoulême,法語:Isabelle d’Angoulême,約1187年-1246年6月4日)。昂古萊姆的伊莎貝爾,她的父親是昂古萊姆伯爵艾默,母親是法國國王路易六世的孫女考特尼的愛麗絲(Alice of Courtenay)。伊莎貝爾當時以美貌著稱)。為此,約翰以自己和現任妻子都是亨利一世的後裔為由,休妻再娶。
因為昂古萊姆的伊莎貝爾之前許配給盧西尼昂的休十世(Hugh X of Lusignan,Hugh V of La Marche 或 Hugh I of Angoulême,約1183年-約1249年6月5日。盧西尼昂的領主,1219年11月成為拉馬爾什的伯爵,並通過婚姻成為安古蘭的伯爵)。休十世是休九世和阿加特·德·普雷伊的兒子,他為報奪妻之仇,帶領主宰英國在法國地區領土的盧西尼昂家族反叛。
1202年7月,約翰和安茹的威廉·德·羅切絲(William de Roches)聯軍在米拉博一戰中獲勝,打敗並俘虜了阿爾蒂爾。但約翰對待俘虜過於殘忍,22個被俘的叛亂頭領被虐待致死。當時大部分地方貴族都是親戚關系,他們不能接受自己的親屬蒙受如此待遇。威廉·德·羅切絲和其他在安茹和布列塔尼的貴族盟友拋棄了約翰,倒向腓力。
1203年初,約翰進一步被盟友拋棄。他試圖說服教宗英諾森三世(拉丁語:Innocentius PP. III;約1161年-1216年7月16日。本名塞尼伯爵羅塔里奧,Lotario dei Conti di Segni。1198年1月8日當選羅馬主教,同年2月22日即位至1216年7月16日為止)支持他,但教宗的介入並不成功。
幸運的是,(不倫瑞克的)奧托四世(Otto IV von Braunschweig,1175年-1218年5月19日,羅馬人民的國王,1198年-1218年在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209年加冕。他是德國傳統豪族韋爾夫家族中唯一成為皇帝的人)、布洛涅伯爵瑞諾、弗蘭德伯爵同約翰結盟並得到了教皇的支持,約翰有了有足夠的資金招募僱傭兵來填補。
5月,貴族們選舉羅伯特·菲茨沃爾特(Robert Fitzwalter,For the Baron FitzWalter ,1237–1325年12月9日。《大憲章》的25名擔保人之一。他是埃塞克斯郡小鄧莫[ Little Dunmow]的封地男爵和倫敦貝納德城堡的治安官,其附屬的世襲職務是倫敦城的城堡管理員和首席騎士)為軍事統帥,自稱“上帝的軍隊”(Army of God),並斷絕了和約翰的封建君臣關系。反叛軍占領了倫敦、林肯和埃克塞特。叛軍攻占倫敦後,更多的約翰陣營中的貴族開始站到反叛者一邊。約翰只好採取和解的策略,命斯德望·朗頓(Stephen Langton;1150年-1228年7月9日,英國籍的天主教司鐸級樞機及坎特伯里總教區總主教。他策劃了《大憲章》的形成,以及將《聖經》分章,以方便索引)協調和叛亂的貴族進行和談。
這份協議後來被重命名為《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拉丁語:Magna Carta。又稱作《自由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 of the Liberties;拉丁語:Magna Carta Libertatum)。
1215年的《大憲章》中,最為重要的條文是第六十一條,即所謂“安全法”。
the barons shall choose any twenty-five barons of the realm they wish, who with all their might are to observe, maintain and cause to be observed the peace and liberties which we have granted and confirmed to them by this our present charter.貴族應依其意志遴選出國內二十五名貴族,他們將盡力遵守、維護並促成我們已經允許的和平與自由,並借本憲章確認此等權利。
然後又發布了《森林憲章》(Charter of the Forest)作為《大憲章》(1217年版本)的補充,規定了自由人進入皇家森林的權力,對森林法庭的權力進行了約束限制,重新審核了皇家森林的邊界。
1225年,十八歲的亨利三世再次發布《大憲章》(1225年版本),並刪除至只有三十七條。
1227年。亨利三世親政,此時他已經很難恢複王權的專制。
1258年6月,亨利三世在貴族脅迫下召開的“狂暴會議”中,簽訂了牛津條例(Provisions of Oxford),該條例由第六代萊斯特伯爵西蒙·德孟福爾(英語:Simon de Montfort, 6th Earl of Leicester,1208年5月23日-1265年8月4日,常稱為西蒙·德孟福爾,以和他名字相近的親屬作區隔,是一名法國裔英格蘭貴族。在英國憲政發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執筆,依照條例,由15名大貴族組成委員會,實際掌握國家政權。同時,由實際掌握政權的貴族和另外選出來的12名貴族組成國會,每年三次召開國會,而國王不經過國會,不能沒收土地或分配土地,也不可擅自對外宣戰。
— — 丹尼爾•漢南(Daniel John Hannan, Baron Hannan of Kingsclere,1971年9月1日。英國作家、記者和前政治家,自2020年起擔任貿易委員會顧問。他是自由貿易倡議組織的創始主席。作為保守黨成員,他曾在1999年至2020年期間擔任歐洲議會東南英格蘭地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