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道還 3/7/2023
今天文學城首頁上有一篇文章:不願意稱自己是「婦女」,
是詞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這篇文章咬文嚼字,有很多可圈點處。但文中的咬文嚼字仍有些問題,可以嘮叨一下。
作者在文中問:「『婦女』二字顯老嗎?」答案是,確實是的。Woman在字典裏的解釋是
"adult female human"。也就是說,女性成人才叫woman,這就不年輕,不是女孩了。查詞源學詞典,woman是個正式的說法,就像man一樣,如《聖經》裏,亞當是第一個man,夏娃是第一個woman。
據說在過去的美國英語裏,南方州傾向於用lady取代woman,北方州傾向於用female。這兩個詞與woman是不同的。據說英國佬聽到這兩種用法,經常發感慨,覺得南方粗俗,北方則粗魯。這大概是因為lady(女士)一般是與紳士對應,指社會上層的婦女,是種尊稱。如果連仆婦、站街女都稱為lady,那些上層婦女及其家人就覺得被人自覺或不自覺地冒犯了。而冒犯她們的那些人,本來卻是為了更禮貌。這就像馬克·吐溫筆下的西部質樸的人用瀆神的詞真誠地恭維教士一樣滑稽。Female與male對應,這個詞對老派兒、講究禮數的人更具冒犯性,因為雌性動物也可以叫female。或許那時北方州的人更具有現代性的科學和資本精神,更多著眼於人的動物性。
英語裏女孩是girl,與boy對應。而從teenage到young woman,處在girl與woman的年齡交界地帶,有相當老套的virgin和maiden等詞。這個年齡的女孩,有的向往成熟,有的要回到少女時代,當然對婦女一詞反應不一。
Woman一詞帶有的成熟性,並非是貶義,至少不應該是貶義,比如說woman』s right。woman』s right應該是包括了所有的female,當然開始爭取人權和女權的都是些lady。
但在現實中,woman至多是個中性詞。這大概是因為,女權運動者所主張的權,從原來的woman』s right,轉向了maiden權。原來女孩和女郎的社會地位不如成熟女性,老年婦女更是單憑年齡就令年輕人、teenage敬畏,可說是一種母權,像《Coco》裏那樣。
然而現代的趨勢,要人人平等,父權是罪惡的,母權沒那麽罪惡,也是要不得的。這樣一來,成熟女性與maiden就似乎拉平了。但成熟女性與maiden沒法比,maiden沒有家庭壓力,是獨立女性,在文化、社會、和愛情上都更受歡迎。以小說為例,現代小說裏的愛情寫得轟轟烈烈、精彩叠出,一旦告別了maiden,結婚成了家庭婦女,最好情形,就是live happily ever after一言概之。現代人看《浮生六記》,有啥意思?
對於一個社會來說,社會的存續,家庭生活幸福而非刺激,卻是家庭中的婦女支撐的——婦女是半邊天,指的是這些人。這些人,如果信奉流行文化,反而會羨慕maiden,以作為woman為低maiden一頭。這實在是令人無語的一種情形,但似乎不罕見。
女權有多個方面,政治上的選舉權、母權、婚姻權、財產權等等。這些是從原來的天經地義的男權、父權、夫權等爭取來的,是一種進步。woman』s right向何處去,卻似乎是個很大的問題,有很多自由性。
現代女權的其中一種,就是「男」女權,女的要努力成為一個男的。比如說有肌肉、有頭腦,這也還罷了。但也有些要求像男的一樣,比如說粗俗、放蕩的自由,這個就令人頭疼了。這並非空穴來風,英國某醫生在試圖追尋「嬰兒應自己單睡」的「理論」源頭時,發現這個說法只是為了迎合年輕母親夜裏跳舞、喝酒的自由而發明的,沒有醫學證據。(見Google,cosleeping with newborn)而這個說法反而可能是嬰兒睡眠猝死癥的起因。「男」女權最大的問題是尼采說的奴隸道德:奴隸反對主子的壓迫,到頭來是為了成為一個主子——這實際上是奴隸對主子的一種深層次的認同。林黛玉變成焦大就實現了女權嗎?母大蟲顧大嫂應該是作為兄弟的屬性為重吧?
現代女權的還有一種女「特」權,即女性應該有優先權。這似乎不成其為問題,但這一特權的過度使用,卻形成了「田園女權」的蔑稱。此中的問題是,女權應該建立在對等的基礎上,而非可以一枝獨大、處處占先。「田園女權」似乎只在中國流行。但瑞典法律認定女性有賣淫的自由,而嫖客買春則是犯法的,這似乎也是「田園女權」:男人不能以女性為物品,但女性可以把自己當作物品出售,這就實現了「女權」。女權是這樣的嗎?
那麽女權應該是什麽樣的呢?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但很基本的一個底線是,女性的任何權利不應該因女性的性別而被剝奪或侵犯。其余的方面大概只能具體地一個個地去實現對等,而不能追求樣樣男女雷同——這是不現實的。
對於男性來說,女權應該是什麽樣的呢?柏楊曾說,男人做家務,是民主生活的一部分。這個建議,實際上是對女權的最基本的支持。她有了這個時間,會去幹什麽,不用管,這便是她的女權。當然這是指一般情形,怪力亂神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