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4/11)發布去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0.25%,較第3季減輕0.30%。
內政部表示,本季指數為109年第3季以來之最大季減幅,民眾購物房貸負擔壓力改善,在6都中,除高雄市外,其餘5都呈現負擔減輕情形。
內政部說明,本季雖然受到升息影響,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由上季1.721%上升至1.847%,使負擔率略增0.48%。但因為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860萬元下降至850萬元,負擔率減少0.48%;另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由87.80萬元增加為88.45萬元,也使得負擔率減少0.30%。整體而言,本季在中位數住宅價格下跌與可支配所得增加下,讓整體購屋負擔率減輕。
在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本季除高雄市上升1.27%以外,其餘5都均為減輕;其中以臺北市減輕1.01%最大,主要因中位數住宅價格下跌40萬元所致,其次是臺南市減輕0.94%,並回降至負擔能力略低等級,新北市、臺中市、桃園市則分別減輕0.56%、0.43%、0.23%。
內政部補充,本季因經濟景氣放緩、升息及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政策發酵等綜合影響,全國及5都(不含高雄市)的中位數住宅價格已領先反映下修,相較於最近9季負擔率平均每季上升0.37至1.22%,本季民眾的購屋房貸負擔能力已有顯著改善,預期在目前市況下高房價問題將得到緩解,民眾也將會逐步感受。
內政部最後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購買房價與貸款利率更是影響房貸負擔能力的重要關鍵,在目前升息期間,民眾在購屋時,除需評估利率變動對還款能力的影響外,也必須審慎注意其房價是否合理且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