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圓明園的古董﹙下﹚

拍賣結果,四件文物都被大陸官方明裡或暗裡地買下,花的錢換算成新台幣大約一億八仟四百萬元。中共隨後表示,這好像「打了一個大勝仗!」並且計劃將標得的寶貝在香港公開展示三天,好讓市民能受到「生動的愛國主義教育」。
轟動一時的圓明園古物拍賣事件,到這裡告一段落,但留下來值得思考的問題也不少。首先,中共祭出民族主義的大旗,突出中國百多年來所受的苦難,企圖喚起人民的愛國心,並彰顯自己的正統地位,但它以一個大國的力量和意志,還是沒辦法阻止一件民間的小小「商業行為」,更不能侵犯個人的合法權利,最後,要「收回」國寶,只好花錢,證明在國際社會,滿嘴的大道理,抵不過法治;國家也要有錢,才有實力。
其次,那幾件文物,到底值不值那麼多錢?它們該算是祖先「智慧的結晶」?還是先民「血淚的沈澱」?它們回歸「祖國」的懷抱後,真能夠平復人民「心靈的創傷」嗎?據說,在拍賣場競標的,有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價格炒得越高,不就表示「人民利益」損失得越多?可不可能大家先說好,不要搶標,免得讓「不識時務」的拍賣公司賺更多錢?可惜,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的制度裡,恐怕是不講極權國家「官派」那一套的。
再其次,中共在國際上擺出文物捍衛者的姿態,但它國內對文物的保護與管制卻又漏洞百出,無數的古物被盜挖盜賣,流落海外;而我們政府也好不到那裡去,這次被拍賣的三只青銅動物頭像,都曾經為台灣人所有,根據文物資產保存法規定,百年以上文物不得出國,現在卻堂而皇之的在香港叫賣,到底怎麼回事呢?
最後,爸爸要說,歷史上,中國人固然被別人欺負過,但欺負別人的紀錄也不少,像蒙古、新疆、青海、西藏,都是古中國對外「侵略」的「成果」,那些地方的住民,生命被殘害、土地被搶奪、文化被破壞所受到的「心靈創傷」,不知比失去文物要嚴重多少倍。現在,自由、民主、和平已漸漸成為「普世的價值」,各地人民都有權利根據這些原則,追求自己的幸福,真能那樣,國與國間相互攻殺劫掠的野蠻行為,便不會再發生,那時,承載了太多政治意義與「民族情感」的文物,也將回復它的本來面貌。
89.5.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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