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影/屋主和設計師有裝修糾紛想私了? 住保律師:2招避險

影片來源:DQPA住宅消保會
買個房子不簡單,舉凡初期籌措自備頭期款、找地點、選物件,接著簽約走流程,再到驗屋等,都須勞心費力一點不能馬虎,往後才能享有穩定的住居生活。
圖/翻攝DQPA住宅消保會頻道
上個月,有房仲業者統整六都地政局數據資料,4月買賣移轉棟數月減21.9%、年減27.4%,顯見交屋潮退卻,政策上路前的不穩定性,牽動台灣不動產市場。
然而,身旁仍有不少購屋客,開始面臨交屋的「各種煩惱」,例如裝修項目和費用,包含後期監工等階段,對於買房小白都是一大考驗。
依《消保法》成立的社團法人住宅消保會,為推廣受理住保履約、預防住宅詐騙糾紛等,提供消費者更多有關房屋買賣及室內裝修維護等知識。住保會義務律師梁恩泰,分享民眾在裝修工程中,應如何有效預防裝修糾紛。梁律師提到,一般常見問題有裝潢內容並無按照業主的指示、沒有在工期內完成相關工程進度等。甚至工程完成了,卻出現瑕疵。
梁律師提醒一個觀念:「預防勝於治療」,在問題發生初期先行解決,通常最好處理。如同人體初期身體開始有不舒服的痠痛出血症狀,就要盡快就醫是一樣的道理。
因此建議在裝潢初期「簽訂裝修合約」時,事先尋找一位自己信賴的律師,並提供律師相關合約加以審閱,律師可提供屋主一個較客觀的建議。畢竟,引起裝潢糾紛產生費用,動輒就是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要是在裝潢過程中,遇到了工程延宕、裝修瑕疵等,也應及早向律師尋求解決之道。梁律師提到,有的屋主可能會自己作主,私下向設計師溝通、寄存證信函等,等同屋主在無形之中給予對方另外一個承諾。
對此,梁律師舉例,屋主要是碰到「工期延宕」,抱持以和為貴的心態,私下與設計師協議再給一至兩個月時間完成工程,這等於屋主放棄自己的權利,給了設計團隊拖延工期的時間。可能導致屋主即便等了一兩個月,卻仍遲遲等不到工程完成的那一天。
當發生裝潢糾紛時,律師也會和客戶(屋主)溝通,是要將後續的裝潢工程,委任其他設計師繼續進行,或提供原先的設計師更多時間和預算,完成該案。
此外,在談判協商過程中,大家也別忘了,和設計師往來討論過程中,要「持續進行蒐證」。例如保存Line對話紀錄Email往來的文書,當然少不了每次和設計師當面談論的會議紀錄,將其統一做成書面紀錄妥善保存。
在工程糾紛中,涉及一重要環節就是「鑑定」。遇到工程無法如期完成,問題到底有哪些?以及設計師目前已施作的工程「完成比例」的,這都和鑑定有關。
梁律師強調,民眾若遇裝修工程出問題,切記務必先做完「鑑定程序」,後續再找其他設計師接手,避免發生責任無法釐清的情形。因為萬一先找了其他設計師接手,結果瑕疵都修補好了且順利完工,上一個設計師,則可兩手一攤說:「屋主無法證明,原先的瑕疵到底在哪裡?」反而導致屋主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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