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了高重黎個展「生活決定意識」。
看到「唯有贏得我們自己的影像機器才能贖回我們的歷史與未來」這種理念所貫穿的作品群成為一大票觀眾拿著「自己的影像機器」生產自拍影像時的背板,似乎比直面作品感受到的震撼還強烈。這才是現下每天無時不刻貼著皮膚的地獄。
看著看著驚覺自己的小說底部,似乎流動著對於攝影的憎恨。或者更精準地說,對於「脊髓反射式地生產(偽)證據影像以使『生活』顯靈」攝影派的憎恨。恨他們的壯大令「看到」和「看進去」之間的鴻溝大大加深,作品的理念和溝通意圖因而顯得向某種可笑的心靈穢物。在這種「盡情獵殺但不去食用」的影像生產/消費型態中,成為獵物的創作者要如何不發瘋?要如何感受到持續下去的意義?這些疑惑成為我現在這個中篇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