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快的補充我關於前一篇的後續想法,提醒自己。
1.舉Kathleen Burns女士的例子,我沒有「該怎麼教養」的定論,畢竟兒童的金錢教育還有很多研究可以參考,而每一位家長都有不同的經驗與言教與身教。回到最初所說的「創傷不在事件大小,而是當時的感受」,所以每個人從小到大都不可能完全沒有創傷,還有很多是社會教育,那麼該怎麼教養就要看各個為人父母者的理念。
其實,沒有挫折也不會成長。既然我們長大了要承擔抉擇的結果,那麼開放的面對並學習自己覺得不太平衡的生活領域,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也是自己的責任。
2.K女士小時候是否真的出於「貪念」才這麼做?以及她真的是要「污」掉零錢嗎?其實也可能只是無意識的無知與好奇好玩,或有想要存錢的目標所以才想多一點「收入」?我後來進一步想,她沒有歸還零錢似乎跟「誠信」比較相關。
3.追溯問題的源頭,或說回憶到最初形成感受概念的事件,其實只是為了能開放更多以往沒有想過的可能性,開闊視野心胸。每一個人活著就持續在成長、擴大經驗,父母也是。如果探討到後來變成「找兇手」或「道德完美主義」,實在也不是我的初衷。
4.另,比較不相關的聯想,先筆記:
「自己沒有生養孩子」是否就沒有辦法理解身為父母的人(而都是在講空話)?」「探討所引發的結論,自己都沒有做到,講了幹嘛?」
第一,我們現在是自己內在小孩的父母。我當過小孩,也有成長歷程,當然可以從我自己愛自己「小孩」的經驗分享看法(而不是作法)。第二,想想德瑞莎修女及從過去到現在的慈悲聖者,只要是源於愛,別人的孩子也是我們的孩子。第三,如果都要有實戰經驗才能討論的話,教育相關領域人士是否每個人都要養過小孩?我們所有的感受想法是否都要親身經驗呢?還是要看那個人是基於什麼而想講什麼,又或者只是發發牢騷不負責任講座罷了。第四,現在我正是因為「原路不通」要新建道路通往幸福,所以先把方向目的具體了,看到自己在哪個位置(搞不好已經在目的地),再來決定欣賞風景,或是要走路、坐船、搭車、駕噴射機囉。
以上,有緣再梳理到各篇適當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