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04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晨間讀經|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世記 3:11)


這一段,看標題就知道,又是偷吃蘋果(?) 的故事。

不過我蠻喜歡這一段的,也認為這一段可以談很深,只是自己功力不太夠,沒有把握說得好,怕講一講會被偏激者拿去作為邪教宗旨。XDDD


我主要是想說,在神眼中,沒有「罪」這件事。因為對一位自有永有、大能大力的神而言,有什麼樣的「罪」是「不可逆、不可翻轉」的?

就好像我自己的經歷一樣,財會上的很多事,對我來說都是小事情,因為我知道結果和影響層面、或我知道如何說明解釋、如何處理,可是對資淺的會計來說,他們就會很緊張,甚至可能害怕說出口,讓事情走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不是神,無法猜透、看透他們,如果我能,我也一定早有能力做好萬全的準備去阻止事情發生,我當然也有可能會「放任」結果發生,會選擇這樣做,一定是出於「結果是我可以承受的」,只是我需要他經歷,才會記得。

但因為我不是神,不是每件事都能掌握,所以經常被嚇。有的主管一旦被嚇,就會罵人嘛。但神呢?

所以想想,有什麼「罪/錯誤」是神會生氣的呢?你又有什麼事是「可以不跟祂說/祂不會知道」的呢?

祂終究只是看你的選擇。

也同樣是用主管的例子來看,如果一個人始終要「藏事情,騙東騙西」的,即使每次都早被我預料和解決,我會欣賞他嗎?我會高升他嗎?我「不」升他是對他有益的、對大環境有利、對大多數人更公平的決定,因為更高職位的更大責任及風險,他承擔不了。

所以,首先,「赤身露體」何罪之有?我們只是因為吃了禁果,於是去定義了這個行為叫做「不好的」,因而感到羞愧,要躲藏並說謊。

我們也要分清楚在講「罪」的時候是以什麼角度,是「人的律法」還是「神的觀點」。

能分清這些,我們才算是「更了解神」,否則,我們都只是去「幻想我們以為的神」,甚至是「定義神」、「指揮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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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version系列:挪去羞愧─在祂裡找到自由

🍀2023/8/9 原發佈在其它平台,於2023/10/31遭到不合理對待後,決定將文章遷移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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