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智者說,夫妻是緣、無緣不來。兒女是債、無債不來。就說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緣份也是「恩怨情仇」糾葛不斷,不過,為人子女就決定「佔了便宜還可以賣乖」,因為從嬰兒呱呱墜地起,我們的吃喝拉撒,都得由父母日夜細心照顧,一點都馬虎不得,若不是債權人還能是什麼。討得理所當然,討得父母心花怒放、笑逐顏開,就只能是這樣的角色。
看過很多父不慈、子不孝的爭產實例,昨天也寫了一篇,但是不夠深入,讀者有疑問,我今天認真再寫一篇釋疑。
有人問,既然父母都心甘情願把財產過戶到其中一個孩子名下,那就表示父母欠這個孩子最多,所以給得理所當然、心開意解,又何來「不肖之子德不配位」之說?
父母生養子女,從小呵護到大,單就生養的功勞差不多砍去債務的一半,晚年,父母再將剩餘的尾款(房產或金錢)轉給子女,剛好也能一筆勾銷,銀貨兩訖。如果,這位子女受盡父母疼愛,予取予求,卻沒有一絲為人子女應有的敬愛和反哺,這筆帳是記在老天爺那裡,跟父母的相欠債是兩回事。不孝之人即是與天作對,凡夫的衣祿皆由老天安排,祂要收回也是合情合理。
不孝的人,就算討回所有,也會因為心性不佳而遭天打回原形,什麼都留不住。
#孝為善之首
#不孝則不善
#珍愛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