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日三餐而找一份工作,並𣎴困難;為了理想、興趣、還能養家的,可能會有一定的難度。但是所謂的興趣理想是不是來自你所學的科系呢?當初不也是聯考分數被選擇的結果嗎?又如何能驗證那真的是興趣!
在一年十個月的兵役期間,最後六個月,我拼命的翻閱報紙的求職欄,想要找到社會的走向和那些工作比較缺人。在退役的前三十天,我好像寄出了五十份應徵函。
回家的第二天,我就開始奔跑於各個面試場所。選擇也很簡單:不跟警察會扯上關係、不賣東西給親戚朋友、固定的薪水能保證我的食衣住行!符合這些條件又願意用我的,我就去上班了。所以是工作選擇了我,而多餘的想法並不是我有資格考慮的。
揹起行李又離開了家,身上有的只是退伍時領到的錢。從只能租一個床位,到慢慢的可以租一間房子。從一無所知,學著學著就成了這一行的專業人士。然後我就換工作了,我必須去學一門技術,不用太多成本就能創業的技術,然後就是今天的我了!
那個時候,大學畢業文憑還值點錢,但是我的大學很普通,所以應徵的是只需要高中學歷的工作,為的是有機會接觸更多的工作機會。能學的更多,如果因為年少時不努力,沒有耀眼的敲門磚,那我就用更多的努力來彌補當初的錯誤。
我不是在說當初我們都是苦過來的,這種話沒有意義!曾經的努力就是為了下一代能過的好一點。但是我不懂的是,我在現場拼了三年,才有資格擁有一張辦公桌,公司才幫我印名片。現在求職的人卻認為這是基本標配?辦公室愈漂亮的,愈是沒有固定薪資。每個人都是專員、主任。怎麼會認為那裡面有一點點的含金量?
如果沒有生活的壓力,當然天生龍鳯的人可以悠悠哉哉的找想做的工作,如果是下一餐要自己張羅的人,讓工作選擇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