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新意識行銷課之一

「我」是一場持久且頑固的幻象,你剛出生的時候並沒有自我感覺,你與這世間萬物是一體的並無分別,直到有一天父母以你的名字呼喚你,而你忽然領悟到這個名字是你的。

以我自己為例,當父母以「林文傑」呼喚我的時候,我領悟到林文傑就是「我」,此時我與世界產生了分別,即林文傑與世界,我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由名字延伸出第一個「我的」概念,「我的名字」一個身分認同被建立起來,我=林文傑,我開始將玩具視為我的玩具,而這個玩具也成為我的一部分,我=林文傑=玩具,因此當有其他小朋友搶走我手中玩具的時候,我會感到憤怒與痛苦,雖然玩具不值錢,但是我在玩具上附加的自我認同則是無價的。

現在你可以想想將「玩具」換成有形的房子、車子、衣服、父母、妻子等等,或是無形的思維、信念、想法、念頭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成為你的=你的身分認同、自我感的一部份,也因此隨著年齡增長,我們總想要更多的東西建立我們想像中的自己,維護既有的東西,所謂的受傷與痛苦、憤努與忌妒等都是因為我們執著於一個想像中的自我。

「林文傑」只是三個中文字,有許許多多的人也用這三個字做一個方便稱呼的名字,因此林文傑並不能代表真實的我,同樣的所有建立在「林文傑的」有形與無形的東西也不可能=我。而行銷工作反而是作為一種加強消費者自我認同的技術,行銷的目的在於創造一個深受消費者喜愛的幻象,讓消費者認為自己很重要,需要這個、需要那個來表現、維持、加強自我感,在行銷當中我們細分消費族群,並不是細分生理或是個性,而是針對該消費者對於建立自我認同過程的脈絡,類似的成長環境、社會文化,可以統計出有類似自我認同需求的群體,以此來細分市場與建立特定品牌。

「我」是一個幻覺,讓「我」得以存在的空間才是真實,你是作為一個「生命」存在與這世界上其他生命並無二致,你是一個讓「我」得以在世間演出的舞台,而行銷是提供這個「我」演員所需的演出道具、場景、髮妝、音樂…,作為行銷工作者,我希望你們這些演員都不要醒來,繼續演出屬於自我幻象的戲劇,但作為你的朋友,我希望你看見真實。

看見真實的你。

林文傑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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