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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孫子兵法》的「兵法」

孫子兵法之邏輯

孫子兵法之邏輯

孫子兵法之邏輯所謂「兵法」,即是「用兵之法」,說白話就是「用軍策略」——使用軍隊的策略、使用軍隊打贏戰爭的方法。「兵」即軍隊、「法」即策略。此「法」與五事之「法」無關。大家經常把「戰略」等同於「策略」,但是,前者是指『戰爭策略』,後者在本質上是指『方法』。Strategy在中譯兩者皆可,當然是錯誤的;應當用「策略」為正。應謹記《孫子兵法》是論「用兵」而不是論「兵」。孫子所論,是否過於狹窄、不如《戰爭論》廣泛?此想大錯特錯。《戰爭論》就是太過龐雜,才遲遲無法完成、以至於克勞塞維茨都自覺只有第一篇第一章是完成的、其他是尚未形成的草稿、必會引起無窮的誤解。無論將十三篇與何者比較,都是精簡的。就說那第一篇第一章,真是得有相當的熱情,才能一字一句地閱讀。不然,很快就會昏昏欲睡。不是說內容不佳、亦非所能評論,而是太學術了,有種摸不著邊際之感。作文,應當「小題大作」。孫子緊抓這個原則,而將十三篇的內容聚焦於「用兵」、不涉及其他層次與面向—連相關的軍事技術都一筆帶過。可以說,孫子的四大「用兵之法」,以現代話語說,就是戰略的根本原則。唐太宗李世民曰:「觀諸兵書,無出孫武。」明代茅元儀曰:「前孫子者,孫子不遺;後孫子者,不能遺孫子。」即是因為《孫子兵法》是「根本之論」。

通行本 vs《孫子兵法論正》

通行本的篇題與篇序:「始計、作戰、謀攻、軍形、兵勢、虛實、軍爭、九變、行軍、地形、九地、火攻、用間」。後人所加贅字有:始、軍、兵。相反的有:虛實。而九變,應為五。說贅字,理由是,那些額外的插花,並沒有對孫子兵法錦上添花,甚至,軍形、兵勢,有誤導之嫌。後人賦予通行本的邏輯是:一,始計、作戰、謀攻三篇為大戰略;二,形、勢、虛實三篇為軍事戰略或大戰術,或曰用兵藝術;三,軍爭、九變、行軍、地形、九地、火攻六篇為戰術或小戰術、或戰鬥;四,用間單獨為情報。且,流傳說法是,始計與用間兩篇首尾呼應——計,則需要情報;用間,則為了計。一旦塵埃落定,大家都接受了上述的結構,為何通行本中以「凡用兵之法」開篇的只有五篇,就再也無深究。在後世眼中,一定有某種合理之處,以至於大多數都相信上述的邏輯是正確的。這種合理之處,就是思想的方式。在此假定十三篇成書之後,當有人開始抄寫副本,最大可能是弟子,他們應是依據老師孫子指示的順序抄寫。也許孫子有告訴弟子其思想邏輯,但十三篇從開始就沒有序與跋,所以沒有結構的闡釋。孫子的後人孫蒙(即為孫臏)在其《孫蒙兵法》(即傳世之《孫臏兵法》,請詳《孫臏考》)中,沒有闡釋;各史料中,也未見孫蒙有關於十三篇邏輯的解釋。所以,在付諸闕如的情況下,後世學者專家並未多加注意「凡用兵之法」的意義,而以當下的思想方式解構十三篇,且一直流傳至今。依據朔雪寒(blogspot方格子)的《孫子兵法論正》所考訂,篇題與篇序應為:「計、形、勢、實虛、地形、九地、九變、謀攻、行軍、軍爭、用間、作戰、火攻」。其中與通行篇題不同之處在於「計、形、勢、實虛」四篇。而篇序,朔雪寒提出自己的觀點,但強調是純個人角度,不以之為批判。其觀點是將十三篇以道、天、地、將、法為依歸,分為五個系統:一,計,屬「道」;二,形、勢、實虛,屬「天」;三,地形、九地、九變,屬「地」;四,謀攻、行軍、軍爭,屬「將」;五,用間、作戰、火攻,屬於法」。除了「道系統」,其餘各「系統」之內,再依天、地、人為序,則其十三篇之序為:計、形、勢、實虛、地形、九地、九變、謀攻、行軍、軍爭、用間、作戰、火攻。朔雪寒的思考是,以「道生一」、「聖人執一」、「昔之得一者」等老子在《道德經》的概念,將「計」歸入「道」系統;而此系統也只有「計」一篇。「天」系統則包含「形、勢、實虛」,這順序也是「天、地、人」的順序。依據「形」生「勢」的傳統概念,所以,前者在前、後者在後;再依據「三軍之眾,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碬投卵者,虛實是也」將『奇正』置於『實虛』之前,則成立了「形、勢、實虛」。且,朔雪寒再引唐朝李靖答太宗所問,也是說先教諸將「奇正相變之術」,後及於『虛實之形』。此外,「勢」與「實虛」,內容都提到『日月、四時、五行』,所以朔雪寒認為這也是兩篇為同一系統的證據。其餘的「地」、「將」、「法」三系統,請閱讀《孫子兵法論正》。其次,朔雪寒認為『人位』的『實虛、九變、軍爭、火攻』,都具有『利危或利害』、『變』等的性質——用字遣詞以及概念。「作戰」的「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以及「九地」的「犯之以利,勿告以害」,不屬於『人位』是因為已經分別歸屬「地」系統的『地位』與「法」系統的『地位』。

用兵之法

以通行本與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互參,以「計」為十三篇之首,已是牢不可破。那麼,在孫子十三篇的兵法中,「用兵之法」在哪兒呢?就是以「凡用兵之法」開篇的那四篇。這句不是後人所加、也不是孫子的弟子所加,而是本來就有的思想!這樣才合乎道理!這四篇就是:「謀攻、作戰、九變、軍爭」。這四篇「用兵之法」,圍繞著「計」開枝散葉而成一個完整體系。孫子本已破題,豈知後人卻陷入「為什麼不是十三篇皆有」,然後就在「強為解」之中鬼打牆。當然,九地篇有「凡用兵之法」,亦是影響因素——所以,需要《孫子兵法論正》。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考證「凡用兵之法」為以上四篇。通行本卻有五篇,前述四篇加上九地篇。但是,細讀《孫子兵法論正》之考證,即可知原始以「凡用兵之法」開篇的,就那四篇:「謀攻、作戰、九變、軍爭」。這樣就產生了另一個看法:「計」依然單獨成一「部」,以「凡用兵之法」開篇的謀攻、作戰、九變、軍爭,形成了另外四個「部」。此外,依出土竹簡,「九變」應當為「四變」或「五變」。

用兵思想

「謀攻」的重點是「不戰而勝」。本文依據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一書之考證,不用通行本的「不戰而屈人之兵」——不搭調又拗口,卻是可謂孫子兵法名言中的名言;當改採「不戰而勝」——與「百戰百勝」既對稱又順辭。「作戰」的重點是「兵貴速、不貴久」。「因糧於敵」只是降低我方的糧食成本,不是用來以戰養戰。如果將重點畫在這兒,將可能誤導自己、使自己以為能夠憑藉「因糧於敵」而玩戰爭遊戲。「五變」的重點是,「通於五變之利」。表面上有利,仔細想想,大大不可,這時當然應該違反常識而行。故而孫子說「雜於利害」,別傻傻地跟著感覺走。「軍爭」的重點是,「以迂為直;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只迂迴,還不夠,更要「誘之以利」,否則如何做到「後人發,先人至」?說白話就是,要讓敵人一時看不見我、還要暫時轉移敵人的注意力到他處,這樣我才能搶先。孫子的用兵思想,以「謀」為先、用「變」於後;「速」從「迂」、「迂」推「速」。這與現代人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孫子之後以及現代的軍事學者專家們,都不會如彼寫一部軍事戰爭的書、不會如彼那樣明確地只論「用兵之法」、不會如孫子那樣明確地提出「伐謀、有所不、貴速、迂直」為根本用軍策略(或現代人喜用的戰略)。看看後世所論,都將重點放置於「形、勢、實虛」。後人必然地要先論一論政治與戰爭、戰爭與經濟、戰爭的目的、戰爭的性質、戰爭的方式…,篇幅還挺長、距離後頭的行軍與打仗沒十章也要八章。甚至,「戰爭」這一詞,都不會只涉及「行軍打仗」這一種形式,必然要包含國際政治的合縱連橫、經濟貿易的餓其體膚空乏其身。5279字的十三篇,其實能包含以上那些題目。國際政治的合縱連橫,孫子以「伐交」為言。經濟貿易的餓其體膚與空乏其身,孫子以「貴速」為言。「伐交」即是以盟友為助,無論是早先已歃血、或是因眼前的需要而為盟,其中的合縱連橫是明確的。「貴速」自然是為了減少費用支出,這是直接目的;間接目的當然是不給敵對集團對我施展餓其體膚與空乏其身。派軍隊去打仗,是用最後手段,當然不會是去開派對。第一個想法,必然是獲勝。如果不勝、甚至是輸了,下場如何?所以,用了最後手段,就必須獲勝。此時,已經沒有空間可以談論戰爭的性質、目的等等崇高的理想,擊退敵人、打倒敵人、保全自己,就是唯一的思考。日本侵華那情況是已遭侵門踏戶,豈容低聲下氣?而蔣介石卻懼戰。另一方面,卻勇於國共內戰!更何況,日軍並無絕對優勢,因其所戰範圍太廣,正是「備多力分」,中國其實毫無理由不戰!仔細體會十三篇,孫子從未表達大國必勝、小國必敗,或強者必勝、弱者必敗;他甚至沒有說錢不夠一定輸。他主張的是,了解雙方的情況(尤其是自己的)、用己之長、打敵之弱;謀略為上。淮陰侯韓信的井陘關戰役,也是師老兵疲、也有烏合之眾,如何「破趙會食」?值得研究。孫子應當是以「道、天、地、將、法」為「中心」,發展出「校之以計」、「乃為之勢」兩個「基本點」。再以這兩個「基本點」,產生「謀攻、作戰、五變、軍爭」四個貫串的「用兵之法」。其餘八篇,則從「用兵之法」延伸而論,完善了整個思想體系。「謀攻」以「形」、「勢」為用。「五變」以「地形」、「九地」為用。「作戰」以「實虛」、「用間」為用。「軍爭」以「行軍」、「火攻」為用。用,即是實戰操作。而孫子將「道、天、地、將、法」——除了「計」篇的重點說明,按其他十二篇的性質,分論於該十二篇,使得全體十三篇的兵法,向「中」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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