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考試到底考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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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上與沒有考上的人有什麼差別呢?差在一個會考試一個比較不會考試,如此而已(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種)。而這考試既考不出思考力、考不出創意、考不出人品道德、考不出溝通能力、考不出長得帥不帥美不美等文字以外的所有能力;像個無知之幕一般,頂多以「字」取人(自認字還滿「藝術」的,辛苦閱卷老師了),只考會不會考試如何取才呢?(高考一二級的口試除外)以這種看似相對「公平」地取才方式所取得的才又會偏向哪種才呢?


    首先,我如果說我並不善於考試,那似乎不是事實,畢竟都考榜首了,但是,就如同我問過所有考過的學長姐考過的原因,「不知道。」絕對榮登上榜者的理由第一名,為什麼呢?假設我去年特考就考上了,我會說是因為準備的方式不同了、看更多書了(《高普考建築工程營建法規》、《考典》)、圖畫更多了(有陣子還會當天來回台北給建築師看圖),簡單說就是:「我努力故我考上」。但結果是差0.01分落榜,且建築工程類還不足額錄取。為什麼要一直強調0.01分落榜呢?或者我應該問,去年就考上與今年考上有什麼差別嗎?如果有命運的話,去年與今年所開的缺是不同的、去年還沒開始念哲研所、去年完全沒有公家機關服務的經驗等。而今年才有的這些經歷,或多或少對於自己看公職這份工作,有了不同角度與深度的體認,不管是視之為做為選擇一種鐵飯碗也好、選擇一種生活方式也好、一種回饋社會的方式也好、甚至是一種志業。多了這一年時間的等待與準備,也考驗著自我決心與人生方向的再省思,其實有沒有考上,我都一樣是我,我依然會在自己有興趣的領域學習、精進,等待著逐漸發光發熱的那一天。如果說走過考試之路對人生有什麼影響的話,除了更珍惜青春之外(因為浪費了不少XD),我必須說考試多少對於建築實務知識有初步系統化的了解,不管是法規、環控、結構、估價、甚至設計等,都是對於「好」的空間有一種最基本起碼的認識。當然,知識是要融會貫通的,這部分有實務經驗幫助的話就會加分許多。考生百百種、考試準備方式百百種、考不上的理由也百百種,但是考試的「過程」我認為是相同的─孤獨。考試的過程必須孤獨,或者應該說,孤獨也是考試的一部份。唯有耐得住孤獨、無聊、並且日復一日地不管是在圖書館或自己的房間,都要有啃得下書的能耐。這也是採用考試取才的原因之一,因為公務員必須有耐性(面對民眾)、有獨自面對孤獨的能力(成為獨當一面的承辦)、甚至不能有閱讀障礙(自我學習)。這三種能力有什麼好處呢?試想,如果公務員都像「奧客」一樣自以為是、愛怎樣就怎樣、目無法紀;像「馬路三寶」一般搶快、貪小便宜、有錢就是任性的心態;抑或像「川普」一般有閱讀障礙,人云亦云。不要說什麼有感沒感的政策了,人們將變得喪失了理性的能力,不再有一個足以論證的判準,想想這也是一種災難吧。高考與特考三等皆是以申論題方式出題,我非常贊同考申論題,相對於選擇題,申論題更能看出思考的軌跡與藉由論述方向看出知識的對錯。但事實卻是,假申論題之名,行背誦之實。從歷屆考題便可看出,出題者出的申論題是有固定答案的,例如今年特考的營建法規第一題:建築法第 77 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試依「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等營建法規,說明有關維護建築物安全應符合之規定內容要項。(25 分)看到沒,考規定「內容」,我能夠申什麼,只能說有志難「申」阿。考申論題的方式有很多種,這題能夠問規定內容的優劣並如何改善之、建築安全法規訂立的理由、甚至更形上學一點,建築的法規是一種自然法、歷史法還是一種實證法呢?為什麼出題者不會出申論題呢?因為他不會改申論題,因為建築的教育裏頭沒有教學生如何論證、如何藉由理性的、邏輯性的思考幫助論證的完整建構。而這樣的申論題又會取得什麼樣的才呢?字寫得漂亮、法規背得熟、能寫多少就寫多少,至少都還有墨水分數。於是就淪為為了考試而考試,自己卻不知道為什麼法規要如此訂定的理由,這樣的才,對於將「依法行政」視為鐵條的公務員或許是一種穩定與自保的來源,卻也有可能綁手綁腳而無法大破大立。保守如果是公部門的一種文化,那麼文化也是有可能隨時間改變的,改變除了從取才制度、保守文化著手,更應該想清楚自我價值在哪裡,其實不僅是公務員,所有人都一樣,如果考試能夠領導教育的話,那麼或許從小就應該學習自我批判的能力。我始終認為,一個大有為的政府並不是因為上面的人大所以大,而是小至個人底下的承辦人員的大而讓政府在量變之中產生了質變而偉大。教育是根、也是國家之樹屹立不搖的所在。 

    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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