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鄰家女孩 Girl Next Door 【Songbook之一】

  有很多人聽說我跟十五歲時認識、而且就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馬結婚,都會大吃一驚,然後一臉羨慕。他們內心深處是不是真這麼羨慕,那是另一回事,但幾乎每個人都會說,妳真是幸運,早早就認識了可以陪伴一輩子的人。我總是笑笑不置可否。在我看來,那是一點幸運,加上積年累月的努力經營。

  沒有人知道,我們是在什麼時機下認識。我們舉家剛搬到她家旁邊的時候,我對她一見鐘情。對我來說,她低垂著的頭,漆黑悲傷的眼睛,用長袖長裙掩飾、還是不時暴露出來的新舊傷痕,甚至是忍著痛苦而顯得端莊優雅的緩慢步態,全都符合我在夢境中替自己勾勒出的完美對象。事後回想我真的不太確定,是我情慾初萌時的少女幻想湊巧疊合到她身上,還是我真的預先夢見了她。我不知道要怎麼安放這種激動情緒,於是很理所當然地,我在深夜出門,爬到她家臥房的窗口。(這沒什麼奇怪的,《羅密歐與茱麗葉》裡不就有類似的情節嗎?)結果如我所猜測,讓她遍體鱗傷、眼神陰暗的施暴者,就是她的父親。

  我本來沒有任何干涉的意思。我喜歡她的現狀。然而她看見了我。或許在那一瞬間,在羞恥心的刺激之下,她悲憤地叫喊出來,用全身的力量反抗——而她的父親,或許已經太久沒經歷過任何抵抗,竟然驚嚇到翻下床,還撞到地板,頓時後腦冒血,暈了過去。

  我們當然沒有拯救他。

  她驚恐而麻木地呆坐在那裡,眼睛一下看著冒著血的父親,一下看著爬進窗口的我。

  天賜良機稍縱即逝,在那一瞬間,我決定我要牢牢把握它。

  她房間裡沒有什麼可用的重物,所以我用她的枕頭確保了她父親不可能再爬起來。

  有了這個共同祕密,我們之間就從此一帆風順到現在嗎?當然不是,波折之多,超過我的想像。我原本以為,只要解決善後問題就好了,為此我終於下定決心,告訴我父母我決定繼承他們的衣缽,他們大喜過望,開始從頭指導我種種處理技巧,這也成了我現在賴以維生的職業。但我太過天真,我忘了對常人來說,抹消外在的犯罪痕跡容易,要抹消心中的罪惡感卻困難至極。

  我們的血脈一向欠缺那樣的意識,所以最初我很難理解她對我產生的抵觸情緒。我不是她的救星嗎?我不是在真正相識的第一天起,就證明了我願意為她做出普通人無可想像的事情嗎?(我得承認,這麼說有點取巧;我為她做的那些事,雖然過去不曾做過,卻可說是從小耳濡目染,我本來就認為總有一天會發生。)而且,我相信她也被我吸引了——畢竟,我能夠以一種無傷大雅的方式,複製她習慣而依賴的那些傷害——或許正是這一點,讓她覺得難以忍受。所以她逃跑了。

  她的第一次逃亡讓我十分意外。重新找到她並不難,從來就不難,難的是要怎麼從一次又一次的嘗試錯誤之中,摸索到真正的平衡。然而在經歷二十年以後,我想,我們終於成功了。不再需要任何有形或無形的枷鎖,我們終於成為一對相稱的伴侶,沒有人能穿透我們圍繞著對方形成的黑暗世界。

  就像十五歲時一樣,她習慣低垂著頭,身上依舊有些淺淺的新舊傷痕,但她的眼睛不只是漆黑悲傷,還帶有一種更風韻十足的情感——那是長年醞釀的成熟殺意——在她父親死後,花了二十年時間,經歷無數掙扎,她才再度養成的殺意。但現在她不是十五歲了,不再可能憑著一時衝動,就犯下瞻前不顧後的罪行。

  所以她告訴我:「妳等著吧。妳不會知道是什麼時候,也不會知道我會使出什麼手段,但我總會殺了妳的。」

  她每次提醒我這件事以後,就會給我親吻,當成一種獎賞。到了這個時候,愛與恨的表現是幾無分別的。

  在這當下,我們多麼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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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臨時決定開始的新計畫Songbook,會用我喜歡的一些歌/音樂來當靈感寫小故事。在慢慢孵長篇的過程中寫點小東西,可以紓解彷彿長期沒產出的壓力。

這一篇的篇名是從Black Strobe的歌Girl Next Door來的。那首歌我從來沒搞懂在唱什麼——有一大塊歌詞是英文沒錯,但剛開始的部分我完全聽不懂,我懷疑不是英文,我也沒在任何地方找到這首歌的全部歌詞,所以在我心中這首歌很神祕,只覺得聽起來有點莫名其妙的悲傷感。寫這篇的時候,我是反覆交替播放Black Strobe的Shining Bright Star跟Girl Next Door。

我是先打定主意要寫個篇名是Girl Next Door的故事,才開始想內容,一開始想的內容寫了三百字以後寫不下去,換成現在這個,寫了兩三百以後發現怎麼這麼可怕,我的腦到底怎麼了?我老是一邊寫一邊煩惱我怎麼會這樣⋯⋯但寫完以後就覺得唉呀只能接受啦。

順便一提,傑克・凱琛的《鄰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或其改編電影我都沒有看,因為我覺得作為故事藍本的Sylvia Likens受虐死亡案本身就已經很慘了,我提不起勁看人用小說或戲劇的方式再寫一遍。直接改編該案的2007年電影我也沒有看。但現在回想,也許我剛寫完的故事是下意識在扭曲那個案件,重寫一個新版本⋯⋯ 難道我在想的是,受害者掌握了變成加害者的權力以後,事情會比較好嗎?事實上當然並非如此,理智告訴我,沒有以毒攻毒、負負得正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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