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北國王球星林書豪違反WADA(世界運動禁藥管制機構)規定之「靜脈雷射」(ILIB)療法,P. LEAGUE+聯盟今天晚間做出正式懲處,將禁賽5場、罰款15萬元。為協助林書豪修復足底筋膜傷勢,新北國王安排使用「靜脈雷射」療法;但該療法被視為一種增強運動表現的方式,因此被世界反禁藥組織禁用。
「禁藥」顧名思義就是不被允許使用的藥物,在運動場上只要是會增強運動表現的,都會被列入檢驗名單裡,在不同運動項目的嚴格程度也不一樣。然而禁藥就一定是藥嗎?透過這則新聞來聊聊,禁藥不一定是藥、很多時候碰觸禁藥甚至是不知不覺的。
增強運動表現的方式跟方向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提高能力」,因此興奮劑、荷爾蒙激素等等,一看名字就知道絕對是禁藥名單;而在醫療行為常常會出現的類固醇,在從前的棒球年代更是常客;但它的作用是從另一個角度發揮效用。
第二種提升運動表現的方向是「減少恢復的時間」為什麼這會是可以提升運動表現呢?因為當身體受傷的時候,就無法好好進行訓練、比賽,且這段時間的體能是會下降的;但如果可以減少恢復時間,自然就能繼續維持狀態,甚至訓練出更好的狀態,林書豪先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而違反了禁藥條款。
第三種提升運動表現的方式是「阻斷感受」也就是讓身體感受不到不舒服,在運動場上是常見的形式;但運動員身上能沒傷嗎?沒有重大傷痛史還能成為競技運動員、站在世界體壇的最高峰是可能的嗎?個人認為這不是可以拿來美化的理由,就算藥物不在名單內、選手也願意為此負責;但好的運動表現不該是跟魔鬼借成績,尤其是在學生運動賽事裡,賽前吃藥打針的不計其數,就因為青春只有一次、夏天結束就沒了?不要忘了、你/妳還有往後很長很長的人生啊啊啊啊 。
最後一種提升運動表現的方向,其實本意不是如此,而是「為了恢復身體正常運作」結果不小心去碰觸到禁藥,特別是在感冒藥、高血壓藥、痘痘藥等等,因為這樣的原因而喪失比賽資格、甚至是面臨禁賽、罰款的話,是真的很不划算。
那麼有沒有可能不是藥物;但還是可以提升運動表現,卻沒有被列入名單內呢?看看下面的案例再自行判斷吧
作為一個馬拉松愛好者,後來跑著跑著就踏入了超馬領域,也就是距離超過42.195公里、時間至少六小時以上的賽事,都可以稱為超級馬拉松賽事。這些年在超馬賽事的補給品,出現的內容可謂是叫人大開眼界,除了個人喜好的食物以外、提神飲料們、咖啡們、茶類等等,都是選手會納入考量的名單;但最受歡迎的應該是「可樂」了,沒錯、就是它了,曾經有選手在賽後訪談提到賽事的過程一路都在找可樂喝,而最後讓自己取得冠軍。後來自己參加賽事時也比照辦理;但只能說多日賽比較合適,單日賽還是免了,然而這些飲品們,是否能提升運動表現呢?是否該列入禁藥名單呢?
(附上個人參加沙漠三日賽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