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3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不說你我,不談情,純粹滾床單的後遺症

單純滾床單,還是有很多注意事項

社會演化到現代,有時還處在過去與現在混雜的情況,人的心理觀念也是。近十多年來,「炮友」這個詞時有所聞,根據維基百科的描述,指的是無戀愛、婚姻或性交易關係,但有合意性關係的朋友,為性伴侶的一個子類。其目的主要為雙方解決性慾,並不一定尋求穩固關係和穩定發展,或想保持性愛自由的生活。而關係多半從一夜情開始。這種社交形式,在百年前甚為罕見,甚至不可能討論,但現今卻是可被言說且實行的一種社交形式。但是這種百年前少見的社交形式,在現今社會流行起來,有沒有需要注意的事項。

會這樣推測,其一是因為一般在愛情的進程中,身體大面積的接觸與結合,是愛情過程的峰點,也可以是愛情發展歷程中自然的現象,如果只擷取「峰點」嘗試,那原本撐起峰點的其他愛情過程,是否可以真的被無視?其二是近來一部台劇「愛愛內含光」,邱曖(詹子萱飾)和周平克(柯震東飾),本來是「炮友」關係,甚至邱曖還因此訂「床友規則」,不接吻、不抱抱、不過夜,就是想把「單純性行為」和「因感情的性行為」劃分開來,嘗試律定一個界線,但是最後失敗了,先是男生動了情,後來邱曖也體會到主觀意識上出現的「理想對象」(戲中出現的是學長),並不見得是真的內心所需要的對象,她最後也愛上了「炮友」。

 

真的可以「單純滾床單」嗎?

所以在這邊,「炮友」的出現,真的可以單獨只追求性行為嗎?它可以不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感情生活嗎?換言之,「靈」與「肉」可以分割得很徹底?很乾淨嗎?或許對某些人是,但對某些人卻不是。就我所知有些人會擷取這樣的愛情「峰點」後,不滿足於性慾的解決,接續想發展愛情的其他部分,因而造成對方困擾的後遺症。

 

「你要負責」?!

先前對「炮友」的描述中,有一類是因為「一夜情」開始的,我就曾經接過一則阿哲的心理諮詢是這樣描述的:

 

「在一次唱KTV喝醉後,不小心和一位女性朋友發生了一夜情。

在她家走時還不巧遇到了她的父母。 

隔天她的父母追問她,她轉述給我:

現在的我要怎樣作呢?

當時雙方都是你情我願,現在卻跟我說她的父母知道了,現在是要我負責嗎?

為了一夜情負責,感情以後不會長久吧?

請問心理師有何高見?」

很顯然阿哲是抱持著上述觀點。自認「靈」與「肉」分開的人,而且當時他判別這位女性朋友應該也是同道中人,就只是單純一起滾床單而已,所以發生一夜情,設想往後「船過水無痕」、「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兩人再也不相干。但是對方的父母卻問他「你要怎麼作?」,令阿哲困擾?

 

可能的後遺症

其實阿哲描述對方(女性朋友)有三個可能:一是對方其實也無意和阿哲進一步發展關係,純粹是女方父母認為阿哲要負責;第二是對方本來無意發展關係,但因性行為之故,而改變心意,覺得阿哲不錯,故順勢運用父母的問題,迫使阿哲跟她在一起;第三種是,對方根本早就對阿哲有意,以老派的語言說:「生米煮成熟飯」,以這樣的態勢迫使阿哲發展和她的戀情。第三種變形版,就是我們常說的「奉子成婚」的一種可能。所以,除了第一種情況好處理外,第二、三種情況,都是本篇所提及的可能「後遺症」,甚至還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如,仙人跳)。

在台劇「愛愛內含光」揭示另一個可能後遺症,可能是性病傳染,所以有一幕,邱璦在找炮友作愛前,被要求相互出示「醫療乾淨證明」,才能打炮,也常讓當時的浪漫氣氛瞬間冷掉,在這種狀況下的身體歡愉感受受到影響,這也使得我想問性愛歡愉的程度真的可以和感情不相關嗎?但不論此。我回覆給阿哲的回答如下:

「依來文描述,比較像是與普通朋友發生了超友誼的關係,你把此認定為一夜情,表明沒有意願來往,但對方似乎不是如此認定,或是後來更改認定。

所以應該回到男女常態交往談戀愛這條路徑來看,此時重要的是靜下心來和對方溝通,除了澄清雙方如何解讀「那一次」之外,還要儘可能弄清楚雙方對未來交往的期待(是「合」或「離」或「保持」),答案不見得溝通一次就定案,可能要來來回回數次,才能達成共識。這就是單純滾床單的潛在代價,當你面對對方而用不閃避的態度相互溝通,就是走在為自己行為負起責任的路上。

若在和對方溝通的程序上不知如何進行及心情上感到不安的話,也建議你尋求專業心理師諮詢。

(本文已發表刊登在「女子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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