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推薦你做的事
就一定要做嗎?
也許我們都會陷入一種被迫性的強制式認知
認為別人鼓勵、邀請就是代表強制、要求、一定要做
但其實
除了溝通不良、對話不在同一個頻道上而導致無法完整接收對方的訊息、造成聽不懂之外
更大一部分原因是自己曲、解誤解了對方的箇中涵義
將別人的建議、請求視為強制性的一定要做
因而將自己逼得太緊
因為好像如此一來
什麼事都變得重要、重要的事一直變多
會演變成這樣的緣故、因素
也許是因為自己過度在乎最終結果的呈顯與表現
擔心最後的成效無法達到理想的境界
所以在過程中必須付出自己力所能及的所有努力
將能決定最終結果成功與否的對方人物所講的話奉為聖旨、圭臬
即便是對方鼓勵、建議、歡迎自己可以做什麼
不做也沒關係不會太大程度的影響到最終表現成果
自己也要不知為何的將其視為強制性的要求規範、逼迫自己一定要去做
因為會影響到最終結果的呈現
然而其實具體而言是不會的
也許不用將對方所說的明顯是邀請的、推薦的事務
全都去翻閱、都去做到、都去從事(這樣會看不完)
也能得到自我理想當中完美的效果與結果
一切只是自己因為逼得太緊繃
而將所有事情都是為算入、納進績效評比的考量項目之一
是心態上的偏差
已經不再是因為在乎成績而做出的努力了
一切都是心情上想要做、認為必須應該要做
因此作為人(而不是機器)
要清楚了解對方的用意為何
才能真正做出該做的事、想做的事
不讓自己過於疲累
或在過程當中因溝通不良而造成對對方的不能體諒